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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古代法治的谚语

    1.有关法律的古代名言

    1、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

    2、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尚书》

    3、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

    4、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唐·欧阳询·艺文类聚》

    5、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国语·晋语七》

    6、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慎到

    7、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8、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唐·吴兢《贞观政要》

    9、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管子·君臣上》

    10、37、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商君书》

    11、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子·法仪》

    12、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老子》

    13、太平之世不立刑。——康有为

    14、设若上无道栓,则下无守法。——葛洪《抱朴子·判子》)

    15、设而不犯,犯而必诛。——曹操

    16、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必不失疏远,不违亲切。——《商君书》

    2.我国古代提倡法治的名人及名言

    “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改变)主位”–––––––中国官场是恶虎相争的角斗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君王要紧握权柄,时时抑制、杀戮爱臣、贵臣。

    “千乘之君(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指中等国家得君主)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指大国之君主)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如果千乘之君不防范,则必有百乘重臣窥隙候变,从而夺得臣民,改朝换代;如果万乘之君不防范,则必有千乘重臣鼾睡于侧,伺机篡国夺权)––––––––中国文化就是暴力文化、夺权文化。

    “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专制统治者都不容许老百姓聚在一块,像秦始皇,三人聚议,必杀无赦。

    “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君臣之间一天有上百次冲突)”––––––没有制度、规则、法治的约束,没有人民的主权、治权,上下一日百战的戏会没完没了地上演。

    “有道之君,不贵其臣;贵之富之,彼将代之”–––––––怕臣民显贵,尾大不掉,功高震主,所以,中国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酷烈的屠杀。

    “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君与臣得利益是相反的,何以见得?答:主上的利益在于尊贤使能,而臣子得利益在于无能而任官;主上的利益在于按功行赏,而臣子的利益在于无功受禄;主上得利益在于使用能人,而臣子的利益在于结党营私)––––––韩非子认定君臣之利异,所以,君主要警惕臣下的一举一动。君臣关系成为虎狼关系。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大凡奸臣都想顺从君主的心意,以取得被宠幸的权势。所以,君主所喜欢的,大臣顺着恭维;君主所憎恶的,大臣跟着诋毁。大凡人的一般情况是,爱憎相同的就相互肯定,爱憎不同的就相互否定)“夫安利(安全有利)者就(趋之若鹜)之,危害者去(避之不及)之,此人之情也”––––––人性的弱点,韩非子洞察秋毫。特别是,中国人性情曲谨,不率直,善于溜须拍马,为民族性的大病痛。

    “人主之患(毛病)在于信人。信人,则制(受制)于人”–––––很难让中国人讲信用,也很难让中国人信任别人。

    “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所以,作为臣子的,没有片刻停止他的窥视君主的活动,而君主疏忽傲慢地处于上位,这就是为什么世上有劫君弑主的事发生的原因)––––––在中国,不仅君臣是敌人,常常人与人之间都是敌人。

    “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在韩非子的眼里,父子、夫妻、君臣的关系都不可靠,他是彻底的绝情主义者。

    “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大权旁落,于是君与臣的位置发生变化。这就是说,不能将权势让给大臣)––––––一个“权”字,一个“官”字,中国人最为觊觎,最为看重,十二分地垂涎欲滴。

    “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所以一个人做事和帮助人,如果一心考虑对别人有利,那么与疏远的越国人也能和谐相处;如果一心考虑对自己有害,那么父子之间也会分离和仇怨)––––––“利”、“害”二字,韩非子研究得最透。

    “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明确地行赏),则民劝功(劝勉立功);严刑,则民亲法(重视刑法)”––––––严刑峻法,统治者把人民当作猪狗,那么,人民也把统治者当作压迫自己的天大仇人。最终,遵从韩非子之法的秦帝国被人民击得粉碎。

    “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圣人治国,未等用刑,人民就服法,这样国力就强大;未等开战,就稳操胜券,这样必胜无疑)––––––圣人就是善于恐吓人民的统治者!

    3.有关法律的古代名言

    1、罪疑惟轻,功疑惟重。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2、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

    ——《尚书》3、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4、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唐·欧阳询·艺文类聚》5、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国语·晋语七》6、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

    ——慎到7、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沈家本8、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

    ——唐·吴兢《贞观政要》9、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管子·君臣上》10、37、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商君书》11、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墨子·法仪》12、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老子》13、太平之世不立刑。——康有为14、设若上无道栓,则下无守法。

    ——葛洪《抱朴子·判子》)15、设而不犯,犯而必诛。——曹操16、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必不失疏远,不违亲切。

    ——《商君书》。

    4.有关法律的谚语

    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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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格言的意蕴:

    法律格言正如《春秋》,字字珠玑。有人就有法,有社会就有法,法律存自远古。古代法早已散佚在历史的长河中,法律格言却在古罗马和中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的笔下获得了长存。这种“古拉丁文的格言独具一格,精辟而简练”,却也给后人的理解带来了困难。

    我们常常从教科书或者法学经典著作中读到一些法律格言,但却很少读到专为解释这些法律格言的文字,因而常常望文生义。张明楷教授的这本《刑法格言的展开》,正弥补了这一不足,盖使渊深晦涩之经典法律格言通晓其义,为当前刑法实践提供智慧,故而被誉为研习刑法学的基础读物。

    法律是最杰出的智慧,代代相继,由经久不息的经验构成,经由光明与真理的检验,精致而优雅。法律格言即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换言之,是最杰出智慧的结晶。

    通过法律格言中所蕴含的法律智慧,来培育法律文化,或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当“法律不强人所难”的刑法格言如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样深入人心,那必是法治昌盛之时。

    拘泥于文字者拘泥于皮毛。自古作解释而传之后世者,皆是借解释的手段,阐述自己的观点。古人云:“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解释,“永远是创造的进程”,本书在法律格言的展开过程中,想要表达的亦是自己的学术观点。本书以23句刑法格言为小标题,阐述了刑法总则的23个问题,加上序文一篇,可以看作是24篇独立的论文。

    在展开的过程中,旁征博引,层层深入,紧紧围绕着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清晰地展现了标题格言的基本含义、内在根据、具体内容以及适用中的问题。辑录刑法格言而加以解释,非博古通今者不可为,非博览众家之长者不可为,非学术造诣深厚者不可为。故此项工作唯有杰出的法学家方可胜任。

    法之理乃法之魂,没有法之理就没有法本身。而刑法格言的实质即是法之理。因而,古代的法律虽然散佚了,但是刑法格言依然代代相传。没有人比法律规定更聪明,而刑法格言更是无数法律在岁月的洗涤下的精华,已颇具合理性甚至真理性。朝令夕改是最危险的做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正是基于这种信仰,我们亦才有幸看到了这部著作。刑法格言历经千年,不改其文字,依然具有生命力。

    参考资料:人民网——刑法格言的意蕴

    5.急求:关于法律方面的古文谚语

    《韩非子》有度第六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

    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魏安厘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厘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厘,则燕、魏可以强。

    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

    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

    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

    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庆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

    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

    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

    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

    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雠法则可也。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

    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传体,不敢弗搏戚,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

    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感。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

    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

    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诈非上,臣不谓义。

    外使诸候,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

    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

    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

    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

    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

    故治不足而日有馀,上之任势使然之。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

    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峻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贰错,制不共门。

    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

    故绳直而枉木断,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

    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

    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翻译: 国家没有永久的强、也没有永久的弱。执法者强国家就强,执法者弱国家就弱。

    楚庄王并吞国家二十六个,开拓疆土三千里、庄王灭了他国,楚也就衰弱了。齐桓公吞并国家三十个,开辟疆土三千里;桓公灭了他国,齐也就衰弱了。

    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作为国都,外围有涿和方城,攻破齐国,平定中山,有燕国支持的就被人重视,无燕国支持的就被人看轻;昭襄王灭了他国,燕也就衰弱了。魏安厘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取河东地,全部攻占陶、卫领土;对齐用兵,占领平陆;攻韩,拿下管地,一直打到淇水岸边;眼阳交战,楚军疲敝而退;上蔡、召陵之战,楚军败;魏军。

    6.我国古代提倡法治的名人及名言

    “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改变)主位”–––––––中国官场是恶虎相争的角斗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君王要紧握权柄,时时抑制、杀戮爱臣、贵臣。

    “千乘之君(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指中等国家得君主)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指大国之君主)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如果千乘之君不防范,则必有百乘重臣窥隙候变,从而夺得臣民,改朝换代;如果万乘之君不防范,则必有千乘重臣鼾睡于侧,伺机篡国夺权)––––––––中国文化就是暴力文化、夺权文化。

    “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专制统治者都不容许老百姓聚在一块,像秦始皇,三人聚议,必杀无赦。

    “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君臣之间一天有上百次冲突)”––––––没有制度、规则、法治的约束,没有人民的主权、治权,上下一日百战的戏会没完没了地上演。

    “有道之君,不贵其臣;贵之富之,彼将代之”–––––––怕臣民显贵,尾大不掉,功高震主,所以,中国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酷烈的屠杀。

    “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君与臣得利益是相反的,何以见得?答:主上的利益在于尊贤使能,而臣子得利益在于无能而任官;主上的利益在于按功行赏,而臣子的利益在于无功受禄;主上得利益在于使用能人,而臣子的利益在于结党营私)––––––韩非子认定君臣之利异,所以,君主要警惕臣下的一举一动。君臣关系成为虎狼关系。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大凡奸臣都想顺从君主的心意,以取得被宠幸的权势。所以,君主所喜欢的,大臣顺着恭维;君主所憎恶的,大臣跟着诋毁。大凡人的一般情况是,爱憎相同的就相互肯定,爱憎不同的就相互否定)“夫安利(安全有利)者就(趋之若鹜)之,危害者去(避之不及)之,此人之情也”––––––人性的弱点,韩非子洞察秋毫。特别是,中国人性情曲谨,不率直,善于溜须拍马,为民族性的大病痛。

    “人主之患(毛病)在于信人。信人,则制(受制)于人”–––––很难让中国人讲信用,也很难让中国人信任别人。

    “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所以,作为臣子的,没有片刻停止他的窥视君主的活动,而君主疏忽傲慢地处于上位,这就是为什么世上有劫君弑主的事发生的原因)––––––在中国,不仅君臣是敌人,常常人与人之间都是敌人。

    “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在韩非子的眼里,父子、夫妻、君臣的关系都不可靠,他是彻底的绝情主义者。

    “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大权旁落,于是君与臣的位置发生变化。这就是说,不能将权势让给大臣)––––––一个“权”字,一个“官”字,中国人最为觊觎,最为看重,十二分地垂涎欲滴。

    “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所以一个人做事和帮助人,如果一心考虑对别人有利,那么与疏远的越国人也能和谐相处;如果一心考虑对自己有害,那么父子之间也会分离和仇怨)––––––“利”、“害”二字,韩非子研究得最透。

    “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明确地行赏),则民劝功(劝勉立功);严刑,则民亲法(重视刑法)”––––––严刑峻法,统治者把人民当作猪狗,那么,人民也把统治者当作压迫自己的天大仇人。最终,遵从韩非子之法的秦帝国被人民击得粉碎。

    “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圣人治国,未等用刑,人民就服法,这样国力就强大;未等开战,就稳操胜券,这样必胜无疑)––––––圣人就是善于恐吓人民的统治者!

    7.求几个古代关于法制的诗句

    中国法制史之律(卷一)西周亲亲尊尊行五礼,(亲其所亲,尊其所尊;五礼:吉凶礼宾嘉)质牛剂器贷傅别。

    (买卖:牛、奴隶称为质,器具等称为剂;借贷关系:傅别)六礼七出三不去,(婚姻六礼;休妻制度)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继承制)听讼断狱表刑礼,(民刑区分;德主刑辅,出礼入刑,相为表里)辞色气耳目真伪。

    (五听)官来伙反内惟过,(五过)群臣官吏刺国人。(司法三刺)春秋战国郑铸刑书晋铸鼎,(名称不同,也有先后,但都在鼎上铸)邓析私杀用竹刑。

    (邓析私写竹刑,被王杀之,但用其竹刑,讽刺)盗贼网捕魏杂具,(魏国李悝做法经六章)商鞅律改法治秦。(秦改法为律,有内涵)轻罪重刑法经论,(重刑原则)六禁杂典具总则。

    (六禁规定在“杂”章;“具”为总则,具其加减)强秦励耕军功奖,(井田制、军功等制度强国)废卿郡县奸诬连。(削弱地方权力,建立县亭制,诬告反坐,株连制度)汉上请恤刑相首匿,(上请制度;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缇萦上文废肉刑。

    (文:指汉文帝;废肉刑是“虽有减刑之名,却有杀戮之实”)春秋决狱心定罪,(春秋决狱的宗旨是:以心定罪)秋冬行刑应天人。(秋东时节,天地肃杀,好日子,以后就有了“秋审”等)三国两晋南北朝魏八议,(曹魏)南陈北魏官当始。

    (官当在两个地方开始:南朝陈国和北朝魏国,不是三国的曹魏)齐重罪,(重罪十条)晋齐五服以制罪。(晋律北齐,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相犯者远近高低各不同)北魏死刑需复奏,(死刑复核)南北宣布废宫刑。

    (法律宣布废,但后世还有)北魏胡刑鞭与杖,(胡人之刑:鞭与杖)齐律启后又承前。(齐律地位很高,但说隋律有承前启后也是正确的)隋隋文炀帝开皇律,莫要十罪要十恶。

    商周黥劓剕宫辟,(旧五刑)更得笞杖徒流死。(新五刑)唐高祖建唐显武德,(唐高祖夺天下,作《武德律》)贞观作律加役流。

    (贞观之治)永徽高宗唐疏议,(高宗年代作永微疏议,史称唐疏议,)刑统汇编政六典。(刑法汇编;行政法典)公罪私罪吏忧喜,(公罪轻私罪重,官吏两为难)未举自首揭自新。

    (自首和自新的界限)类推以明举轻重,(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赃杀保辜化外人。(六赃;六杀;保辜;化外人)宋编敕破律宋刑统,(皇权当道,一人说了算)折杖配役常凌迟。

    (但《宋刑统》没有正式规定“凌迟”)契约细分买典借,(商事发达)室女分承准妻离。(女人地位提高:在室女可以继承;妻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离婚)翻异别勘另审诉,(注意操作方式)证据勘验原被举。

    (讲究证据调查;举证责任明确)南宋庆元凌迟定,(凌迟源于五代西辽)立命继子与绝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女子和继子有继承权,但分在室女和出嫁女时候各人继承比例不同)明明刑弼教朱大诰,(大诰只在朱元璋时代用,明刑弼教是对刑罚理学角度另一种解释)大明会典学六唐。

    (行政法)重轻两极卫廷杖,(标榜新意,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卫”是间谍;廷杖让老臣颜面何存?借口奸党充军刑。(奸党:是为皇帝任意杀戮功臣提供法律依据;充军是流刑以外增加)清大清律例集大成,(封建法律的大成者)事成条则例统称。

    (法律形式:事例、成例、条例、则例)大清会典仿明政,(行政法)文字无狱类大逆。(虽无“文字罪”,但将其视为“大逆”)晚清现行刑律渡新律,(清楚哪个是过度性的)首创商律和民草。

    司法行政始离异,钦定宪纲挽残局。民国临时约法史宪件,(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天坛宪草限袁贼。

    (孙文限制袁世凯的法律手段:共和制)奈何约法复辟帝,(袁世凯也作约法扫除障碍)贿选宪法正式行。(曹琨贿赂当选,正式实行宪法)明清会审制度(明)重案朝审五大宦,九卿圆审翻供皇(清)京师热,笞杖快决好空牢,(笞杖等轻刑集中复核,能放则放)清秋爽,斩绞监侯死复审,(地方上报死刑(斩绞监侯)的复审)霜降朝,刑部嫌重附京侯。

    (1、刑部判决重的;2京师附近斩绞监侯的复审)。

    8.关于宪法的名言警句要古代的

    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宋·苏辙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

    ——托·富勒

    法律的性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霍姆斯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商鞅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罗伯斯庇尔

    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奥维德

    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管子的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

    9.关于纪律的古代名言

    名人名言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10.高分求古今中国的法治人物及其名言

    我帮你找找。

    孔子,“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子产,“民不可逞,度不可改”。商鞅,“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韩非子,“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一民之轨,莫如法”。管子,“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司马迁,“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欧阳询,“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刘禹锡,“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包拯,“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张居正,“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梁启超,“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觇国家之盛衰强弱者,皆于此焉。 ”

    关于古代法治的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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