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不行使法律谚语
1.求超经典法律谚语和法学家名言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紧急时无法律(紧急避险)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罗马法法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德国谚语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西方法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意]贝卡里亚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
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法]孟德斯鸠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任何人不得通过损害他人的方式为自己获利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契约胜法律。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overrides the law.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An evidence of debt found in possession of the debor is presumed to be paid.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The reason of the law is the soul of the law.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
The safety of the people is the supreme law.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2.有关法律的谚语
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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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格言的意蕴:
法律格言正如《春秋》,字字珠玑。有人就有法,有社会就有法,法律存自远古。古代法早已散佚在历史的长河中,法律格言却在古罗马和中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的笔下获得了长存。这种“古拉丁文的格言独具一格,精辟而简练”,却也给后人的理解带来了困难。
我们常常从教科书或者法学经典著作中读到一些法律格言,但却很少读到专为解释这些法律格言的文字,因而常常望文生义。张明楷教授的这本《刑法格言的展开》,正弥补了这一不足,盖使渊深晦涩之经典法律格言通晓其义,为当前刑法实践提供智慧,故而被誉为研习刑法学的基础读物。
法律是最杰出的智慧,代代相继,由经久不息的经验构成,经由光明与真理的检验,精致而优雅。法律格言即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换言之,是最杰出智慧的结晶。
通过法律格言中所蕴含的法律智慧,来培育法律文化,或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当“法律不强人所难”的刑法格言如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样深入人心,那必是法治昌盛之时。
拘泥于文字者拘泥于皮毛。自古作解释而传之后世者,皆是借解释的手段,阐述自己的观点。古人云:“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解释,“永远是创造的进程”,本书在法律格言的展开过程中,想要表达的亦是自己的学术观点。本书以23句刑法格言为小标题,阐述了刑法总则的23个问题,加上序文一篇,可以看作是24篇独立的论文。
在展开的过程中,旁征博引,层层深入,紧紧围绕着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清晰地展现了标题格言的基本含义、内在根据、具体内容以及适用中的问题。辑录刑法格言而加以解释,非博古通今者不可为,非博览众家之长者不可为,非学术造诣深厚者不可为。故此项工作唯有杰出的法学家方可胜任。
法之理乃法之魂,没有法之理就没有法本身。而刑法格言的实质即是法之理。因而,古代的法律虽然散佚了,但是刑法格言依然代代相传。没有人比法律规定更聪明,而刑法格言更是无数法律在岁月的洗涤下的精华,已颇具合理性甚至真理性。朝令夕改是最危险的做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正是基于这种信仰,我们亦才有幸看到了这部著作。刑法格言历经千年,不改其文字,依然具有生命力。
参考资料:人民网——刑法格言的意蕴
3.法律谚语
1.All the interpretations of instruments,
as far as possible,are to be such that every inconsistency is removed.
所有的解释,若是可能的话,
必是通过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实现的。
2.No crime is greater than disobedience.
没有哪种犯罪比不服从还严重。
3.Custom and agreement overrule law.
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4.Where there is a right, there is a remedy.
有权利便有救济。
5.Ignorance of fact excuses??
ignorance of the law does not excuse.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6. The law does not allow of a captious and strained intendment, for
such nice pretence of certainty confounds true and legal certainty.
法律中不允许过度矫情和做作的表述,
因为这种伪装的确定性会干扰真正的法律确定性。
7. Truth is afraid of nothing but concealment.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8.That by punishing a few, the fear of punishment may affect all.
通过惩罚少数人,可以威慑所有人。
9.No man should benefit from his own injustice.
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4.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论对应正确的是:
C,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正确。
解析:“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是指权力部门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这是对公权力的警惕,也是对公权力的制约,A项错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说在法律面前每个人的地位是一样的,并不是说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同时人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剥夺自由的,比如主刑当中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B项错误。迟到的正义说明在事件发生的当下,法律没有达到应有的维护正义的作用,导致了事件发生当时的不正义,所以强调效率的重要性,C项正确。“民不告则官不究”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诉权也可以由检察院行使,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5.有句法律谚语叫“法律不强人所难”,如何理解
1自下而上的法律,比如英美的习惯法,都是人们很容易做到的。
(如果一部法律是超然的,完美但是不能落实,也不过是一本废纸。比如那些自上而下,照搬照抄别人、不考虑自己国家实际情况的法律。)
2近代宪法主要以对公共权力限制问题和人权保障问题为标志。
现代宪法的特色是自由权和社会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公共医疗、公共卫生、限制垄断等……)
当代宪法的特色是集体人权的保障(发展中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倡导的人民主权,我国很典型)
这里面都体现的“人”“人本”“人权”。
3民法中的意思自治。
6.关于“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
你好,您所转述的法律格言涵义可以用下面文字阐述~~~~
西谚曰:“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帮助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帮助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权利上的睡眠者无视权利的存在,对其权利漠不关心,此种行为乃是对权利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漠视,这类人是得不到法律的垂怜的。
社会矛盾千千万,法律作为社会救济手段,自然承担保护权利人的职责,但是并非所有矛盾都需要用法律来解决,法律也不可能保护到每个权利人。只有及时站到法律面前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人,法律才会眷顾她。国家对于大多数案件秉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公权力只主动过问那些挑战人类生存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况且,国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过问,还需要受害人的报案与配合。比如被强奸的女子因害怕遭报复和清誉受损,往往不敢站出来揭露犯罪,导致行凶者变本加厉,让事态恶化得不可收拾,实为可惜。为防时过境迁,证据灭失,也为了集中有限资源解决现实矛盾,所以伸张正义是有时效限制的,超过时效再去主张权利,法律一般不予保护。对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取得,更是采取保护在先申请人的原则,谁抢先一步申请,谁就取得专有权利。申请迟了一步,只能将权利拱手让人。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并不是说法律对权利上的睡眠者冷漠无情。而是说法律始终保持被动性和中立性,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没有向其提出起诉的案件不得审理,对权利人没有请求过问的事项不得审查,更不得在法律文书中评头论足或予以处理。这是法律的本性所决定的。如果法律随便插手私人生活,社会秩序必将大乱。可见,案件的“受理”先要有权利人的“控告”。法律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客人,你不主动邀请,他一般不会主动上门的。
可见,一个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人,法律又怎奈何得了侵犯其权利的人呢?如今很多人法制观念淡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存在,或者知道了权利存在也不晓得如何去主张。所以,我们应该给身边“权利上的睡眠者”多敲警钟,多给他们一些温馨提示,让他们及早醒悟过来。只有民众的觉悟提高了,才不会有人拿他们当猴耍,也无人敢把他们当阿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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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法律中国谚语
原发布者:鱼鹅sky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道格拉斯 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4.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爱德华•考文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6.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7.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8.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卢梭9.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10.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孟德斯鸠11.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12.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卢梭13.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14.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15.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16.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17.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路德维希•冯•米瑟斯18.枪炮作响法无声。(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