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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关法律的谚语

    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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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格言的意蕴:

    法律格言正如《春秋》,字字珠玑。有人就有法,有社会就有法,法律存自远古。古代法早已散佚在历史的长河中,法律格言却在古罗马和中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的笔下获得了长存。这种“古拉丁文的格言独具一格,精辟而简练”,却也给后人的理解带来了困难。

    我们常常从教科书或者法学经典著作中读到一些法律格言,但却很少读到专为解释这些法律格言的文字,因而常常望文生义。张明楷教授的这本《刑法格言的展开》,正弥补了这一不足,盖使渊深晦涩之经典法律格言通晓其义,为当前刑法实践提供智慧,故而被誉为研习刑法学的基础读物。

    法律是最杰出的智慧,代代相继,由经久不息的经验构成,经由光明与真理的检验,精致而优雅。法律格言即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换言之,是最杰出智慧的结晶。

    通过法律格言中所蕴含的法律智慧,来培育法律文化,或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当“法律不强人所难”的刑法格言如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样深入人心,那必是法治昌盛之时。

    拘泥于文字者拘泥于皮毛。自古作解释而传之后世者,皆是借解释的手段,阐述自己的观点。古人云:“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解释,“永远是创造的进程”,本书在法律格言的展开过程中,想要表达的亦是自己的学术观点。本书以23句刑法格言为小标题,阐述了刑法总则的23个问题,加上序文一篇,可以看作是24篇独立的论文。

    在展开的过程中,旁征博引,层层深入,紧紧围绕着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清晰地展现了标题格言的基本含义、内在根据、具体内容以及适用中的问题。辑录刑法格言而加以解释,非博古通今者不可为,非博览众家之长者不可为,非学术造诣深厚者不可为。故此项工作唯有杰出的法学家方可胜任。

    法之理乃法之魂,没有法之理就没有法本身。而刑法格言的实质即是法之理。因而,古代的法律虽然散佚了,但是刑法格言依然代代相传。没有人比法律规定更聪明,而刑法格言更是无数法律在岁月的洗涤下的精华,已颇具合理性甚至真理性。朝令夕改是最危险的做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正是基于这种信仰,我们亦才有幸看到了这部著作。刑法格言历经千年,不改其文字,依然具有生命力。

    参考资料:人民网——刑法格言的意蕴

    2.关于法制的谚语

    国法犹如黄金的牛轭,

    该轻饶也该重惩。

    辨别金刚要靠试金石,

    辨别真伪要靠大法庭。

    喝了此地水,

    就要守此地规矩。

    不要抵抗来犯的敌人,

    这是法王的法律。

    不要轻饶来犯的敌人,

    这是国王的法律。

    虽是国王的儿子,

    也不能玩弄国法。

    教规好似丝绸的结,

    该严禁也要放松些。

    没有自然法则,

    哪有人的法规。

    想当和尚,

    不愿守戒。

    执法如山的法庭中,

    有闻听和诉说的时间

    3.求超经典法律谚语和法学家名言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紧急时无法律(紧急避险)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罗马法法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德国谚语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西方法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意]贝卡里亚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

    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法]孟德斯鸠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任何人不得通过损害他人的方式为自己获利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契约胜法律。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overrides the law.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An evidence of debt found in possession of the debor is presumed to be paid.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The reason of the law is the soul of the law.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

    The safety of the people is the supreme law.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4.关于法律中国谚语

    原发布者:鱼鹅sky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道格拉斯 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4.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爱德华•考文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6.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7.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8.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卢梭9.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10.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孟德斯鸠11.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12.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卢梭13.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14.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15.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16.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17.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路德维希•冯•米瑟斯18.枪炮作响法无声。(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

    5.求超经典法律谚语和法学家名言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紧急时无法律(紧急避险)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罗马法法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德国谚语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西方法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意]贝卡里亚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

    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法]孟德斯鸠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任何人不得通过损害他人的方式为自己获利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契约胜法律。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overrides the law.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An evidence of debt found in possession of the debor is presumed to be paid.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The reason of the law is the soul of the law.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

    The safety of the people is the supreme law.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6.公安法院相关正面谚语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中,地处贫困山区的会泽县人民法院不断总结调解经验和改进调解方法,从立案时了解原告“打官司”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钱”还是“争口气”或是吓唬对方,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穿插群众熟悉的民间谚语,使得民事案件调解率高达76%,其中人民法庭调解率均在80%以上,为当事人所赞誉。

    人无远虑 必有近忧 王某诉钟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进法院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曾是一起锻炼身体的“同伴”,案经社区民警、派出所主持调解,而钟某总认为是原告的挑唆行为致自己出手而一分也不愿赔偿。弄清案情后,承办法官在立庭到开庭审理中基本没有提出调解,甚至到庭审过程中的调解阶段也只花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庭审法官对有把握的证据材料大胆给予当庭认定采信,法律程序不折不扣地进行,休庭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宣判之前均可申请法庭调解或自行和解的权利,当时钟某碍于面子不作任何让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主动到法庭说“愿意赔偿原告一定损失了结此案”。

    随后在法官的调劝下,钟某主动赔偿了原告损失5000元。 法官总结认为,一些经过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解决未果的案件,在立案时从原告的举止方面可反映出“钱是小事,争口气是大事”的愤怒态度,这类案件主要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很大一部分是邻居、朋友、亲戚甚至是有血缘关系的叔侄、兄弟关系,这类案件主要从案件判决对未来关系相处等方面做调解工作,从长远利益出发,不要因小失大,造成“怨怨相报何时了”、“子孙仇账”等恶性循环现象,不利于后代相处及兴旺发达,“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向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适时扶以“钱财如粪土,人义值千斤”、“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等家喻户晓的民间谚语,只要一方态度“软一下”或“道个不是”,大多数案件就可以调解解决。

    对于抵触情绪较大的此类案件,庭前一般不调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直接进行开庭审理,庭审时对证据材料进行仔细质证、认证,对证据材料进行当庭采信,让当事人明确自己在本案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强大的证据攻势下,让其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调解也好、判决也好,反正就是一个“赔”字,让其树立一种“与其判决赔,不如调解赔,或许调解赔还要少一点”的内心理念,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赔偿协议,以减少双方的对立情绪。 一日夫妻百日恩 在婚姻案件中,抓住“情缘”二字,并从这二字上下功夫,坚持“调和”为原则,“调离”为例外,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日夫妻百日恩”、“骂是亲,打是爱”、“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东西都是原装的好,夫妻更是原配的好”、“糟糠之妻不下堂”、“好男儿志在四方”、“好女不嫁二夫,好男不娶二妻”、“夫妻本是同命鸟,大难临头一起飞”等公序良俗理念融入原告的心灵,让其知道成为夫妻是缘分,生活中互让互谅的重要性,多想想对方的优点,少想想对方的缺点,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不要拿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与她的丈夫或他的妻子作比较,树立“情人眼里出西施”,生活中少一些比较,事业上多一点赶超,以维护家庭的和睦稳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专攻学业。

    而事实上,据不完全调查显示,受我国几千年文化传统的影响,“夫妻感情的好坏”在维护夫妻关系中仅占很小比例,对爱情小说中描述的“海枯石烂”、“天长地久”、“爱你一万年”等浪漫主义写法,在现实生活中所占比例太少,不到10%,而70%的婚姻都是凑合过的,不到15%比例采取离婚方式终止了“曾经山盟海誓”的承诺,超过5%的“跛脚”婚姻,而实际爱情也正如《红楼梦》所述的“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及《三国演义》开篇所述“……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样;而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案件,做好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思想工作,不要因父母的离异造成对孩子太大的影响,让双方树立“好聚好散”、“夫妻不成仁义在”、“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夫妻关系终止了,孩子血缘仍在”、“长痛不如短痛,快刀斩乱麻”、“死亡的婚姻是对人生的折磨”、“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等理念,让形式上的情意不要过于破裂,珍惜“诉讼”的机会,让好的印象留在美好的回忆中,高高兴兴“分手”吧! 通过大量的公序良俗民间谚语的使用,婚姻类案件调和或调离的案件占该类案件90.12%,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因离婚而产生的对抗情绪。 而在其中的变更抚养关系案件中,做好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虽然终止了,但孩子永远是双方的孩子,血缘关系是变不了”的思想工作,俗话说“慢工出细活”,加上我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美德,孩子的变更抚养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健康成长的环境,其关系的变更并不违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美德,双方尤其是被告方一旦形成这一共识,调解结案的目标就完成了大半,并对以变更抚养或追索抚养费的幌子达到其不法目的的原告进行批评,让其明白其行为的错误性,即使进。

    7.关于法律中国谚语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鱼鹅sky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道格拉斯 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波洛克4.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爱德华•考文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达雷尔6.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7.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 8.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卢梭9.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10.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

    ——孟德斯鸠11.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12.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卢梭13.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亚里士多德14.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5.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16.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17.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路德维希•冯•米瑟斯18.枪炮作响法无声。

    (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

    8.世界最著名的法律谚语 1.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没有

    法律作为一种规则,虽然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去执行的,但只有法律被信仰时,法律才是有效率的。过去人们更多把法律当做一种工具,但法律不该只是工具,更应当是一种价值。法治不仅要求具备一套法律规范体系,还是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的凝结。推行法治,要求一切主体认同法治理念、尊重法治制度、遵照法律行事。因此培育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美国学者伯尔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不仅仅是对法律规范的遵守,在更深层次上乃是对法律所承载的价值理念的认可和向往。只有内心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律的心悦诚服,才能真正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9.急求:关于法律方面的古文谚语

    《韩非子》有度第六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

    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魏安厘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厘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厘,则燕、魏可以强。

    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

    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

    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

    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庆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

    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

    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

    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

    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雠法则可也。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

    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传体,不敢弗搏戚,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

    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感。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

    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

    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诈非上,臣不谓义。

    外使诸候,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

    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

    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

    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

    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

    故治不足而日有馀,上之任势使然之。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

    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峻法,所以凌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贰错,制不共门。

    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

    故绳直而枉木断,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

    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

    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翻译: 国家没有永久的强、也没有永久的弱。执法者强国家就强,执法者弱国家就弱。

    楚庄王并吞国家二十六个,开拓疆土三千里、庄王灭了他国,楚也就衰弱了。齐桓公吞并国家三十个,开辟疆土三千里;桓公灭了他国,齐也就衰弱了。

    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作为国都,外围有涿和方城,攻破齐国,平定中山,有燕国支持的就被人重视,无燕国支持的就被人看轻;昭襄王灭了他国,燕也就衰弱了。魏安厘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取河东地,全部攻占陶、卫领土;对齐用兵,占领平陆;攻韩,拿下管地,一直打到淇水岸边;眼阳交战,楚军疲敝而退;上蔡、召陵之战,楚军败;魏军。

    司法经验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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