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矿祝福
一、急求关于建国60周年同时也是建矿60周年的演讲稿
在无数蓝色眼睛和褐色眼睛之中, 我有着一双黑色宝石般的眼睛, 因此,我骄傲。
我是中国人! 在无数白色皮肤与黑色皮肤之中, 我有着黄色大地般的皮肤, 因此,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我是中国人: 黄土高原是我挺起的胸膛, 黄河与长江不停流淌的是我已然沸腾的血液, 万里长城是我高举的臂膀, 万众群山是我站立的脚跟。
我是中国人, 我是指南针,印刷术的后裔, 我是圆周率,地动仪的子孙! 2008年1月25日,我国南方遭遇罕见雪灾—— 那是一场江南最为壮观的雪, 总要有一场雪去证明严冬的存在: 迫岁待新春,何料风催重叠云。寒彻周天多少恨? 学锦江山冻雨辄,举国叹,惊山岳,半壁河山告急频! 日暗城孤乡路断,晨昏-光明守望亿万人! 总要有一群人去承受灾害的洗礼: 为灾区是送暖,纵苦也开颜,握手道平安! 字字声声送温暖,深情千里相传。
人问事,有真情在——不信由天! 2008年5月12日,让所有国人的心凝聚。 当13亿同胞伸出温暖的手, 当泪水打湿一张张善良的面容! 这时候, 国家挺直了沧桑的腰板, 母亲昂起了高贵的头颅! 为了抵抗无法避免的天灾,我们变成了热血沸腾的英雄! 此时,我看到了中国的希望,中国的强大!!! 2008年8月8日,奥运中国,奥运北京! 多少代的企盼,多少年的魂牵, 多少人的努力,多少心的夙愿. 最终迎来了举世瞩目的中华奥运年! 中国梦圆,儿女心欢, 北京奥运,宏图大展! 你参与,他奉献——所有中国人将火热的情点燃,将赤诚的心相连!!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五大洲,四大洋唱响同样的声音,凝结同样的志愿! 神七升入太空,全世界的目光焦注到了个1000年心愿100年的日夜。
所有的一切已然向世界证明——中国已然矗立在世界的东方! 忆往昔:几多失落,几多心创,几多忧伤,几多渺茫! 看今朝:我们再也不会彷徨, 中华儿女怀揣热烈的憧憬与满腔的希望!! 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坚定民族凝聚力,国人奋起自强! 祝福祖国明天会更好,中国越来越强----屹立在世界东方鼎峰之上。
二、急需一篇关于煤矿建矿三十周年的文章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很荣幸我能有这次机会参加以“魅力沈煤”为主题演讲会。我叫**来自信息中心,和在座的许多老大哥比起来,算是煤炭战线上的一位新兵。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三十年风雨铸辉煌》。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2006年11月26日。这一天对于每一位红菱人来说都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说它不寻常因为这一天是在座的各位以及所有红菱人为之奉献青春、为之奋斗、为之耕耘的地方——沈阳煤业集团红菱煤矿投产三十周年纪念日——是红菱的三十岁生日。请大家睁开眼看看红菱这整洁美丽的矿区,脑海里浮想这“南天一柱”的雄伟英姿。想想三十年峥嵘岁月里不断辈出的英雄。从挖出第一锹乌金的老一代创业者,到勇猛善战的工人队伍;从安于奉献足智多谋的科技工作者,到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的红菱煤矿的各代各级领导群体;从设计能力只有年产量九十万吨到现在年产二百万吨的变化,我们无不感到红菱人这个英雄群体的丰功伟业,我们无不为此而骄傲、而自豪。 红菱煤矿在企业发展中坚持思想领先、超前运作的原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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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如何建立矿产资源“一矿一档
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以23号部长令公布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办法》,实施意见如下: 一、广泛宣传《办法》,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必要性。 《办法》的施行,有利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帐户和摸清矿产资源家底,促进准确、全面、及时地进行资源储量统计,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各级从事矿政管理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原有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制度难以适应矿产资源管理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开发利用统计制度和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制度合并为一项制度有利于减轻采矿权人的负担和减少基层管理环节。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投入必要的经费,利用本地媒体如报纸、广播、网站进行专题宣传,宣传施行《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矿产资源管理相对人认识到履行矿产资源的登记、统计是国家赋予采矿权人、探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宣传《办法》的文章体裁可以是专题文章、问答或条文解读。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任务 为了贯彻实施《办法》,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省厅以国土资[2004]38号文转发,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部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除按《办法》和部有关通知要求开展资源储量日常性登记工作以外,需集中开展如下资源储量登记工作任务: (一)原储量登记表的更换 所有矿山企业原《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必须更换为新的《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通过更换登记,建立矿产资源登记数据库,收集完整、全面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储量等信息。
(二)地热、矿泉水资源补登记 根据《办法》规定,地热、矿泉水纳入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范围,因此,必须对地热、矿泉水进行补登记。 (三)建立矿产资源登记数据库系统 采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软件,录入登记成果,建立完善的资源储量登记数据库系统,为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编制提供数据基础。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措施和任务安排 各级资源储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办法》和《通知》有关规定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 (一)主要措施与要求 1、加强培训,保证登记质量 新的登记书种类多、内容多,专业性强,为确保登记统计质量,必须加大培训力度。
省厅举办《办法》培训班,培训到每一个市县国土资源局从事资源储量管理人员和大、中型矿山企业从事资源储量管理地测技术人员,各市也要举办培训班,培训到每一个采矿权人。今后,凡新上岗的从事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人员,都必须接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办法》和《通知》,明确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好组织协调和工作部署,安排专门人员承担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办法》规定的职责,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 3、资源储量登记可实行委托制,采矿权人因缺少技术人员无法填写登记书的,可委托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师、评估员有偿填写。
3、已做过地质勘查工作计算了资源储量,并经过评审或审查但未列入《截止二○○三年底安徽省矿产储量简表》的矿区,未开采的应由探矿权人补办理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已开采的应由采矿权人通过更换登记或补办登记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4、未列入《截止二○○三年底安徽省矿产储量简表》矿区的采矿权人,通过核查检测核实其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履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后,可纳入“上表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与上表矿区一起进行年度统计。
5、市、县(市)可根据“上表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和采矿登记的资料,列出需更换登记或补办理资源储量登记采矿权人的清单,并督促采矿权人更换登记或补办理登记手续。 更换登记或补办登记手续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要求进行。
6、认真按照《关于采矿权行政审批会签中有关储量登记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3]40号)的要求,做好矿权审批中会审、会签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 7、对于用作普通建筑石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的填写内容可以从简,必须填写内容参见附件一《用作普通建筑石料的小型(含小型)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推荐填写项目》,其他项目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8、对于查明资源储量报告经评审后转入高级别勘探的,需要办理查明资源储量登记,直接转入采矿权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占用资源储量登记。 (二)时间安排 1、甲类(包括地热、矿泉水)矿产矿山更换登记和补办登记手续应在2004年9月底前完成。
未上省表的砂、石、粘土矿山登记书的更换和补办登记手续由各市自行安排,但必须在2004年底前完成。 2、登记数据库的建设 各市、县应按照部提供的资源储量登记报盘软件系统录入资源储量登记数据,并上报全部登记数据库。
日常资源储量登记书应利用资源储量登记报盘系统及时录入数据库,并按要求进行下发与上报。 (三)更换登记和补办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