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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互变谚语

    1.质量互变规律

    三、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多样性

    (一)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

    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遵循着质量互变规律。

    (二)质变、量变的多样性。

    1、量变两种基本形式

    第一、事物构成因素的数量增减,到了一定程度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

    第二、结构的变更,即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排列顺序和结构上的不同,也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

    2、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

    第一、爆发式飞跃

    指质变具有激烈的外部冲突形式,新旧力量互不相让,只有用激烈的冲突、你死我活的方式解决矛盾。

    第二、非爆发式飞跃

    是非对抗性矛盾的解决方式。由于对立双方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可能通过和平方式使矛盾得到解决。

    3、量变质变的互相渗透

    第一、量变部分包含着质变。

    一事物在未发生质变前总的说处于量变过程,但由于事物矛盾发展不平衡,有些部分和局部已经发生了质变。

    另一种是阶段性部分质变。一事物总体上处于量变过程,其不同阶段有一定的质的区别。

    第二、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变是渐进性中断,但也有一个过程,有一个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的过程。

    2.马克思哲学原理作业:试用质量互变规律或否定之否定规律分析某一句

    用质量互变规律说明“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根据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中的质量互变规律,即事物的变化分为质变和量变,其中使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的是事物的质变,只是引起事物的数量或空间位置发生变化的是事物的量变。量变引起质变,质量又导致新的量变的发生。质变和量变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质变互变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坚持适度原则,又不失时机的促进事物的质变。

    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超出一定的数量界限,就引起质变。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着新的量变。这样,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相互交替,就构成了事物无限多样、永恒发展的过程。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辩证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不仅体现和巩固原来量变的结果,而且它会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把握质量互变原理的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把事物的质看成是凝固不变的,又要在一定条件下,注意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经过艰苦的工作,让事物的量充分展开,为质变做好准备。

    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做;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这句话值得让同学们知道并铭记在心。

    我们学校曾经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令五申,但同学们违纪者仍然大有人在,有的只是违犯一些非常小的过失,比如跳窗,乱扔果皮、塑料袋等。这些现象虽然越来越少,但毕竟仍然存在。可以设想,这些同学在违犯这些“小”的过失之时,极有可能是心存侥幸的:“小事一桩。老师又没看见。”

    这种侥幸心理害人不浅。失之小节,也许是酿成大错的开始,因为一个人良好的素养往往体现在小节上,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反之,自律,自爱,自尊,自强,时时处处从“小”做起,也许正是长大成材的良好开端,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 当然,这一切并不一定要老师必须看见。违犯“小”的错误,即使“老师看不见”,仍然是一个铁定的错误;做了“小”好事,有了“小”的增益,即使“老师看不见”,仍然是一个可喜的长进。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同学们如果把这句话置之座右,奉为处世箴言,必然会增益良多,长进良多!

    质量互变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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