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祝福语
1.关于签合同假如有个员工在我司做了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如果赔偿的
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支付的是补偿,不是“赔偿”。
补偿的标准是一个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明年初开始是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 按你说的现实情况是,“在我司做了半年”,那就是给他一个月的的工资。
2、如果你说提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则是赔偿。 但在原来没有这一规定。
即如果是现在或以前的事,则没有赔偿。 如果是在明年1月1日后发生的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公司没给新员工签合同的话,应该怎么告
1、建议你暂时别去告,先搜集好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如打卡记录、可以拍工作照、工资条等等)。等你工作满1年了,再去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补缴社会保险费。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间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共11个月有2倍工资)。
3.如果签长期合同的话,自己辞职的话 有什么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长期劳动合同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性质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一经签订此后即不再重复签订。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