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课程标准的总目标是什么
总目标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
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
3、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养成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掌握最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
4、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像力和创造潜能。
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初步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
5、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
6、学会汉语拼音。
能说普通话。
认识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
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有一定的速度。
7、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
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
能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
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浅易文言文。
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8、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
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9、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
10、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
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扩展资料
历史变革
中国清朝末年兴办近代教育之初,在各级学堂章程中有《功课教法》章,列有课程门目表和课程分年表。
这是课程标准的雏型。
1912年 1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了《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
此后,课程标准一词沿用了约40年。
课程标准的结构,一般包括总纲和分科课程标准两部分。
总纲规定学校教育的总目标、学科的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教学时数表和教学通则等。
分科课程标准规定各科教学目标和教材纲要、教学要点和教学时间的分配、应有最低限度的教学设备以及教学方法和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要求
随着新的基础改革的开展,国家教委和各地教委开始重新着手组织编写新的各科课程标准。
其要求是:
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
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制定国家课程标准要依据各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具体内容,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幼儿园教育要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坚持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与家庭和社区密切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和启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应在坚持使学生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并开设选修课程,以利于学生获得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为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语文课程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