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一周几节课为标准
分别为:
低年级(一、二年级)8节;
中年级(三、四年级)7节;
高年级(五、六年级)6节。
2001年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如下:
扩展资料: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有关说明
1、表一为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的课程设置,表二为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
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20%。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具体要求,报教育部备案。
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决定。
2、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
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
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
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3、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4.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
5、初中阶段的学校再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西安着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相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6、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
7、一至六年级设体育课,七至九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
七至九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要求的健康知识,应在学生进行相关体育活动时,使学生了解,但不得组织笔试。
8、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
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
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
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外语课程的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参考资料:中国教育部官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