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岗的一些历史事件
高岗 (1905—1954)原名崇德。
陕西横山人。
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
1927年至1931年,在国民党西北地方部队中秘密开展兵运工作,发动武装起义。
1932年1月任陕甘工农红军游击队队委书记。
1933年8月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治委员,11月后,任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政治委员,红二十六军政治委员,是陕甘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
1935年2月,为了统一陕甘和陕北两块革命根据地党和红军的领导,成立了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和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他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委员。
9月,红二十五军与红二十六军、二十七军会师成立十五军团后,任军团副政治委员。
1938年5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书记。
1939年1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参议长。
1941年初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
同年5月,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与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合并组成中共中央西北局后,任西北局书记,为建设陕甘宁边区作出了贡献。
抗日战争胜利后,奉命赴东北,1945年被选为中共七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11月任北满军区司令员。
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
1947年底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一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
为建立和巩固东北根据地作了一些有益的工作。
1949年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2年11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主席并兼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
从1949年起开始进行反党阴谋活动。
1953年调到中央工作后,与饶漱石结成反党联盟,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其反党阴谋被中共中央察觉并于1954年2月七届四中全会上受到揭露和批判后,8月自杀。
1955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全国代表会议上,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开除了他的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