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薛宝钗分别写了多少首诗词
林黛玉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薛宝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宝钗写了七律、五(言)排(句)、七绝和词4种体裁,9首诗词,共计67句(行),444个字。
黛玉写了五律、七绝、四言...而钗、黛两位女主角的设置,就多少反映了作者内心的这种... 黛玉和宝钗都是写诗高手,在写诗上我们不但可以看出她俩艺术观、人生观的鲜明区别,而且还显示了个性、情感的类型是多么不同。
我们将这两个都是诗词高手的少女写的诗词,从形式的角度来做个小小的比较,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宝钗写了七律、五(言)排(句)、七绝和词4种体裁,9首诗词,共计67句(行),444个字。
黛玉写了五律、七绝、四言、七律、歌行、五排、集句、词8种体裁,25首诗词,共计256句(行),1659个字。
在诗词体裁上,黛玉比宝钗多出一倍。
首数几乎多两倍,句(行)和字数几乎多三倍。
黛玉有3首歌行体长诗,宝钗没有。
光是一首《葬花诗》就有52句361字之多,接近宝钗句行字数的总和。
黛玉有超过40%的11首是独自抒情之作,即“自由活动”;而宝钗的都是参加集体活动的作品。
造成如此明显的差别是因为两人有着截然不同的诗歌观念。
宝钗视诗词为小道,说:“自古道‘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以贞静为主,女工还是第二件。
其余诗词,不过是闺中游戏,原可以会可以不会。”(六十四回)又说:“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字的倒好。
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
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女人分内之事……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
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书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四十二回)她认为女孩如果太重视作诗,“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四十九回)所以宝钗是个自觉地遵守封建道德规范并且以此规范别人的女孩。
在情感上她是自觉地压抑自己。
而黛玉不然,她要抒发情感,所以不但写的多,而且有时感情奔涌,绝句、律诗格律严格,索性就用句数不限、形式比较自由的歌行,有时一气写三首。
在内容上也能够看出两人在诗歌中的情感差异极大。
宝钗都是应景之作,即使流露真情,也很隐晦含蓄。
而黛玉则是不时和着血泪在写诗词。
我们只要看看她们所用的字就明白了: 黛玉诗词1659个字中出现的表示流泪的字眼,如泪、珠、泣、玉、抛、洒、点点、斑斑、拭泪痕等有44字,宝钗一个也没有。
黛玉诗词中表示死亡的字,如死、亡、丧、葬、老等有11字,宝钗一个都没有。
表示悲愁的字,如哀、愁、恨、恼、怜、无言、无情、无释、无语、伤神、伤情、漂泊、憔悴、凄凉、寂寞、闷杀、命薄、萧条、离人、伤悲等字,黛玉诗词中多达100个,宝钗只有18个,在总字数中的比例低得多。
如果加上秋、何、谁、难等,不知、几时、那堪、孤忍等表示愁绪和不确定情绪的字眼,黛玉总计多达223字之多,大大超过宝钗。
这种表示悲伤情绪的字眼,我姑且把它称作“悲字”。
黛玉还有易于宣泄情感的问句15个,叹句7个,共22句,而宝钗仅各2句。
值得注意的还有,同样是使用悲字,两个少女在文字中传达的情绪差别很大。
黛玉表达的是郁闷于心的苦恼,而宝钗则是一般文人骚客于良辰美景对酒赏花之际的应景习用之辞。
比如宝钗用悲字最多的一首《忆菊》,用了11个,占其所用悲字总数24个的46%,因此有必要录出考察一番: 怅望西风抱闷思,蓼红苇白断肠时。
空篱旧圃秋无迹,冷月清霜梦有知。
念念心随归雁远,寥寥坐听晚砧迟。
谁怜我为黄花瘦,慰语重阳会有期。
这首七律虽然表达了某种沉重的离愁别绪和思归之情,但是以“会有期”结尾,仍然对重逢充满期待和信心,丝毫没有黛玉那种总是对前途渺茫甚至命运悲惨的担忧。
为什么要对诗词文字的使用特别关注呢?因为有些比较情绪化的人和其他人相比,在赋诗填词时由于性格、情绪甚至潜意识的影响,对不同条件固然会有不同反应,而且在相同条件下作出的反应也会留下自己独特的心理指纹。
表现在文字上就是对语区、语料的选择、组合与节奏会产生特定指向。
黛玉在几次受到强烈的情感震颤时,都写出长篇歌行或三首以上的诗篇,并在语词组合上有明显的悲字大量使用,重点悲字高频连用,节奏变化快,问句、叹句多等特点。
最典型的是占黛玉诗作全部字数五分之一强的《葬花诗》,是她去怡红院时晴雯误会不开门引起她的怀疑、担心和悲伤时所写。
全诗悲字多达74个,占20%。
其中表示死亡的就有10个,最后八句56字中就集中了8个,还有“未卜侬身何日丧”,“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落人亡两不知”三个充满强烈哀伤情绪的问句和叹句,真是字字泣血,句句啼泪。
宝玉被父亲毒打后让晴雯赠帕传情,黛玉虽然深为感动,却又担心宝玉的真情未必能够得到家长认可。
在这种复杂情绪下,她连写了三首绝句,84字中竟用了23个“泪、泣”以及和流泪相关的字,加上“伤悲”等总共达28个。
再如由于说起自己“无依无靠投奔了来”,下人们“未免不嫌我太多事”等,这种痛苦的情绪就集中表现在了《秋窗风雨夕》中,20行140字,用了15个“秋”,常常是一句两个,一联四个,造成一种十分浓重的悲凉肃杀凄厉的气氛。
全诗悲字多达41个,占总字数三分之一。
同一悲字的大量复用,高频迭用,从而大大加重了某词表达的中心情绪。
这已经成为黛玉诗词的突出风格。
作者: 128.192.147.* 2007-11-29 10:19 回复此发言 -------------------------------------------------------------------------------- 6 回复:【转载】孰优孰劣话黛钗 有时候虽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让她心酸之事,但由于这种情绪已经变成了心理积淀,凝固成了某种心理图式,诗词语言便会出现惯性指向。
不过要论诗词水平的高下,林黛玉和薛宝钗很难说谁更高一些。
比如宝钗的《螃蟹咏》,堪称千古绝唱。
她们的主要区别是诗歌观念不同,诗歌风格迥异。
由于黛玉在诗词中倾注的是满含血泪的真情,因此更加动人,一些名句也比较易于为读者所记住。
如果给她俩出诗集,那么《林黛玉诗集》的销路肯定比《薛宝钗诗集》好得多。
当然啦,林黛玉也罢,薛宝钗也罢,她们的诗词都是曹雪芹写的,著作权可不能弄错了。
曹雪芹能够把不同人物的诗词写得水平、风格都不一样,而且还都暗示了她们各自的命运,真是奇迹。
普天下岂有第二人哉! 作为艺术对象与生活对象的比较 在贾府,连贾母的命根子宝玉和荣国府执掌大权的王熙凤别人尚且“虎视眈眈”,别人对黛玉说个闲话什么的就很自然了。
而她由于父母双亡,所以心理上特别容易受到伤害。
这种脆弱心理必定爱生气,多疑,不容易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容易自我孤立。
这是黛玉不如宝钗之处。
从性格上来说,黛玉是情感型、外向型的,率真;宝钗则是理智型、比较内向,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
但是自清代以来,一直就有人认为宝钗奸诈虚伪。
我觉得,这正是曹雪芹运用真真假假、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写作手法的成功之处。
有时候是咱们读者自己误读,有时候可能是作者有意识地将读者引入误区,慢慢让读者自己再走出误区,从而得到更多的审美情趣。
王熙凤对她的评论“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常常被用来证明宝钗虚伪,会做人。
宝钗在贾府是亲戚,是客,所以她对贾府的事轻易不表示意见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封建道德规范的要求,并不虚伪。
而在她姨妈王夫人让她和探春、李纨共同管理大观园时,薛宝钗接着探春的话侃侃而谈,对那些负责承包的婆子、媳妇们指出,为什么应当拿出一部分收入来与院子内外左邻右舍们分享的道理,两段话说了几乎有1000字!如果说探春表现出一个大经济学家的水准,提出了承包制(当然这是曹雪芹的思想,当时这种思想在西方也刚刚兴起),那么薛宝钗就表现出一个大政治家的风度。
她提出的主张,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在实行承包制这种财产再分配的情况下,如何照顾到左邻右舍,保持大观园下层社会的和谐。
要论管理才干,林黛玉就不如薛宝钗了,再说她也没有兴趣呀。
要不是有紫鹃,恐怕她连潇湘馆都管不好。
薛宝钗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抽到的诗签“任是无情也动人”,她虽然有时无情,却也有十分动人的一面,这不仅是指她美丽、博学、多才,还有其他一些优点。
在群体中生活,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是一种很重要的修养与能力。
薛宝钗的“会做人”,常常被认为是虚伪,我不认为是这样。
薛宝钗的悲剧恰恰在于她极其真诚地信奉封建礼教,并且也真诚地劝别人这样做。
她批评黛玉在行酒令时引用《牡丹亭》、《西厢记》的词语,说什么“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西厢记妙词通戏语的倒好”等等,恰好证明她真诚。
有些人是被迫作为牺牲,而薛宝钗是自觉地把自己放在祭坛上作为牺牲,这正是她的悲剧性的深刻所在。
黛玉和宝钗究竟谁优谁劣,除了对这两个艺术形象作客观的具体分析外,关键在于要考虑到艺术欣赏对象和生活对象两个方面的区别。
以不同的标准衡量,黛、钗各有短长。
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说,黛玉和宝钗都是非常成功的艺术形象,很难分出高下。
“林妹妹”博得那么多人的好感与同情,甚至成为某些长得美丽瘦弱、爱哭、爱耍点小脾气少女的代名词。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薛宝钗形象的刻画难度更大,因为她很难看清楚,说清楚,有更多的让人反复琢磨的东西。
就像达·芬奇的那幅名画《蒙娜丽莎》(又名“永恒的微笑”)一样,蒙娜丽莎在笑么?没有。
仔细看看,仿佛是在笑,有那么一丁点儿笑意。
是什么样的笑?冷笑?讥笑?恶毒的笑?还是发自内心快乐而有所克制的笑?每个不同教养,不同心情的人,会有大不一样的看法,永远不会有一个标准答案,也不需要。
薛宝钗就属于这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艺术形象。
从道德评价上来说,黛玉显得格外清纯、率真,对爱情追求的执着,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自觉,对封建礼教的某些反抗,都比宝钗强得多。
宝钗最大的缺点就是有些冷酷无情,有点过于世故,封建意识浓厚,缺乏自我意识,她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酿成的。
因此在道德评判上宝钗不如黛玉。
尽管从艺术评判来说,许多人可能更喜欢黛玉一些,但是作为生活对象,人们往往更倾向于宝钗。
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艺术欣赏可以保持距离,审美客体(艺术品)和审美主体(艺术欣赏者)之间没有功利关系。
因此艺术形象的缺点并不会转化为审美主体实际上遇到的麻烦,有时候这种缺点还会给人们的审美带来快乐。
但是作为生活对象,比如找对象,让一个女孩成为自己的妻子或儿媳妇,成为生活中的实际存在,那么双方就时刻存在着功利关系。
黛玉是诗人气质,只会做诗,不擅做人。
她健康状况欠佳,爱生气,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也缺乏管理才干。
而这些正是宝钗的长处和优势。
尤其是到了现代,封建道德观念已经不成为现代女性的问题,因此宝钗身上不可接受的东西相对比较少。
相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为人宽容,会关心人,善于持家,比较健康,这些都是男子择偶必定会考虑的因素。
黛玉和宝钗都是曹雪芹倾注了极大爱心的少女,对黛玉更多一些。
她们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
而二人所长相加则是曹雪芹理想中的少女,所以“钗黛合一”既反映了曹雪芹的愿望,也表明了他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