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词问题
著名诗人赵京战老师编著的《诗词韵律合编》一书在2007年3月由中华书局出版
古代诗歌,其作品蔚为大观,其种类也纷繁芜杂,在这里,我们仅从格律的角度来分析,可以将古代诗歌分为两大类:古体诗和近体诗。
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有着严格的格律要求;相应地,凡不受近体诗格律束缚的,我们都笼统地将其称为古体诗。
另外,从诗句字数上看,诗歌主要有五言诗和七言诗两种形式。
因此,本文就将古诗格律的讨论,限定在五言或七言律诗上。
律诗每首八句,分别组成四联。
依次称为首联、颔联、颈联和尾联。
在讲律诗的格律时,我们主要了解“押韵”“平仄”和“对仗”等概念。
一、押韵
韵是诗歌格律的基本要素之一。
诗人在诗歌中用韵,叫做押韵。
诗歌(包括古体诗歌、民歌等)没有不押韵的。
所谓押韵,就是把同韵的两个或更多的字放在同一位置(一般是句尾)上。
古诗创作中讲究的“韵”,不完全等同于现代汉语拼音中的“韵母”,所以,所谓的“同韵”,我们可以近似地理解为“相同或相近韵母”。
古人写律诗,是严格按照官方颁布的“韵书”来押韵的。
律诗中,一般是在二、四、六、八等偶数句,也就是每联的对句的句尾押韵,三、五、七句也就是每联的出句不押韵,全诗的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五律首句多数不入韵,七律首句多般入韵);并且,韵脚(押韵的字)一般为平声字(即阴平、阳平调的字)。
二、平仄
平仄是律诗中又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讲诗歌的格律,主要就是讲平仄。
平仄是诗歌格律的一个术语:诗人们把汉语四声分为两类,“平”就是平声(包括阴平、阳平),“仄”就包括上、去、入三声。
如果平仄两声在诗歌中交错出现,就能使声调多样化,达到“谐和”的音韵效果。
这种“交错”包括:1、平仄在本句中交替出现,2、平仄在对句中对立存在。
例如:“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这两句诗句的平仄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就本句来说,每两个字一个节奏。
平起句平平后面跟着的是仄仄,仄仄后面跟着的是平平,最后一个又是仄。
仄起句仄仄后面跟着的是平平,平平后面跟着的是仄仄,最后一个又是平。
这就是交替。
就对句来说,“金沙”对“大渡”,是平平对仄仄,“水拍”对“桥横”,是仄仄对平平,“云崖”对“铁索”,是平平对仄仄,“暖”对“寒”,是仄对平。
这就是对立。
根据平仄的要求,律诗在这一方面的形式就只有固定的两种基本格式。
它们是:
(一)五律: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2、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二)七律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平起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当然,律诗还可以由此而变化出其它诸多格式来.
律诗在平仄上也有特别要求:
第一,律诗的平仄有“粘对”规则。
“对”就是对立,上文已经提及,这里不再重复。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的第二字的平仄要与前联对句的第二字相一致。
具体说来,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
上文所述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平仄格式,都是合乎这个规则的。
试看毛主席的《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滕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第二句“水”字仄声,第三句“岭”字跟着也是仄声;第四句“蒙”字平声,第五句“沙”字跟着也是平声;第六句“渡”字仄声,第七句“喜”字跟着也是仄声。
可见“粘”的规则是很严格的。
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
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
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诵出来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长律的平仄。
不管长律有多长,也不过是依照粘对的规则来安排平仄的。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做失粘;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做失对。
第二,律诗格律中的“孤平”禁忌。
孤平是律诗格律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都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
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
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
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那就必须采取补救(见下文)的办法。
第三,律诗格律中的“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前面一字用拗,后面就必须用“救”。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拗救”的具体方式是极其复杂的,我们无须一一了解。
第四,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说法。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
意思是说,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
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
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
但是,它分析问题是不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的禁忌。
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
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
“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
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
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
七言由此类推。
“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