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与诗的区别
(一)句数字数不同
格律诗,除排律外,无论是五绝七绝,还是五律七律,前者四句分别为20字和28字,后者八句分别为40字和56字,这就是所谓“首有定句,句有定字”。
对联则“副无定句,句无定字”,句数、字数多少不拘,少则一字,多则上千言。
这个篇幅长短、字数多少的不同,影响甚至决定着联和诗在创作自由度上的差别。
一首格律诗,每句字数相等,排列整齐,句与句之间的平仄安排不是相对就是相粘,在词汇选择上限制较大。
对联则不同,由于没有句数和字数的硬性规定,不仅在文字选择上具有较大的自由度,而且每边句与句之间一般也没有平仄相对相粘的限制,因而活动空间要大得多。
(二)叶不叶韵不同(押不押韵)
不仅格律诗要有叶韵,而且自《诗经》以来所有的诗、词、曲甚至当代的大部分新诗都是叶韵的,所以诗属于韵文。
诗中的律诗,除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外,所有偶句都必须叶韵。
对联,不管多少句多少字,从理论上说,只能排成“两两相对”的两行,所以也就不必叶韵。
况且,最初的对联只是四至七字的短联,这样的上下句也不可能叶韵,因为一个偶句根本就不需要同谁叶韵的问题。
由此,人们有理由将对联列入非韵文。
由于对联不要求叶韵,就更增加了语言选择的自由度。
以格律诗为例,《平水韵》中“十五咸”韵部只有41个平声字,最多的“四支”韵部也只有464个平声字。
一首诗的韵脚用字只能在一个韵部内挑选。
可对联由于不叶韵,所以不受韵部的限制,几乎所有汉字都可作为选择对象。
虽然近些年有韵联出现,但这是对对联品种的丰富,并不改变对联不要求叶韵的本质。
(三)平仄匹配不同
所有律诗包括排律在内,对仗的平仄匹配,实际上只有两种相对句式。
以七律为例:一种是以仄仄平平仄仄平对平平仄仄平平仄;一种是以平平仄仄仄平平对仄仄平平平仄仄。
由这种平仄交替所形成的句式称为律句,违者称为失律。
对联,当然也讲究当句的平仄协调,但不完全同于律诗。
对联的平仄句式,既可以是律句,也可以是非律句。
一般认为,五言、七言等短联,采用律句较好。
但总的讲,不必用律句来束缚对联的创作。
因为,对联没有字数句数的限制,长短参差不齐,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非得句句按律句安排。
再说,对联具有不同于律诗的语言特点,既可以用诗的语言,也可以用散文语言,还可以用俗语、谚语、成语、既定语、口头语甚至俏皮话,它们不可能句句由律句组成。
所以,对联平仄匹配句式,相较于律诗要灵活得多、丰富得多。
(四)词性宽严不同
律诗的对仗,在词性要求上是十分严格的,除上下句相对部位用语必须词性相同外,甚至还有一些细化要求,如名词相对,要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动物名对动物名,植物名对植物名,方位词对方位词,数量词对数量词,等等。
对联在对仗上的词性要求较之于律诗则要宽松些。
语法上古已有之的词性互用,律诗允许,对联自不必说。
即使是一些非常明确的不同词性之间的对仗,对联中也时有所见。
如北宋名将宗泽墓联:“大宋濒危撑一柱;英雄垂死尚三呼。
”“撑”是动词,“尚”是副词。
再如一副贺冯玉祥五十寿联:“为民族存正气;是抗战之前驱。
”“存”是实词,“之”是虚词。
由此可见,联律与诗律在词性对仗上,总则相同,细则有别,诗较严格,联较宽松。
(五)同字处理不同
同字必须用同字相对,是对联与律诗共同遵循的规则。
但在一首律诗中,颔联的同字不能再在颈联中出现。
对联却不同,同一个字,不仅可以在本边各句中反复出现,而且可以在上下联两边错位出现。
最大的不同是,律诗绝对不允许同一个字处于对仗上下句的同一位置上,即不允许同位重字。
在对联中,却允许带有衬字性质的虚词同位重字,诸如之、乎、也、者、矣、焉、哉之类。
如弥勒佛联:“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开口便笑,笑世间可笑之人。
”“之”字就是虚词同位重字。
还有更宽者,在某种特定情况下,甚至允许实词同位重字,如在皖南事变中牺牲的新四军政治部主任袁国平《自题》联:“读书不忘救国;救国不忘读书。
”“不忘”就是实词同位重字。
(六)音步句式不同
陈东成副会长著文说:五言联的音步,可以是“二、三”式,也可以是“三、二”式;七言联的音步,可以是“二、二、三”式,也可以是“三、二、二”式和“三、四”式以及“二、三、二”式。
而五言、七言律诗的音步只限于上述“可以”的范围,而不能进入“也可以”的领域。
与律诗对仗句字数相等的对联尚且如此,其余就可想而知了。
陈东成把联律与诗律在音步句式上的不同点讲到家了.如果还要罗嗦几句的话,在“其余可想而知”里,由于对联“副无定句,句无定字”,其音步句式的不同组合量在理论上是个天文数字。
这就使得对联的音步较之于律诗更加纷繁多变和交错铿锵。
(七)自对方式不同
自对是对仗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从大的方面分,有本句中字与字的自对,如郑板桥联:“花开花落僧贫富;云去云来客往还。
”其中“贫富”是形容词并列形成自对,“往还”是动词并列形成自对。
这种双字对上下联互对可以不论词性。
这是联律和诗律所共有的。
另一种自对方式,就是本边自对。
这种自对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本句内词组与词组的自对,如用“富国强军”对“风调雨顺”,前者为两个动宾结构词汇自对,后者为两个主谓结构词汇自对;二是本边内句与句的自对,如用“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对“燕语莺歌,龙飞凤舞”,每边两句各自相对;三是本边句与句对排比方式形成的类似自对,如马萧萧名誉会长的一副联就是这种情况:“山水好,人文好,谁不说俺嘉祥好;石雕乡,唢呐乡,无非壮咱宗圣乡。
”由于字数句数上的不同,这种本边自对是律诗所不具备的、所望尘莫及的,但恰恰是对联独树一帜、引为自豪的。
(八)违规犯忌不同
律诗,包括所有的律句,为了保持严格的平仄交错句式和整齐的抑扬顿挫声调,明确规定:一是不得失替;二是不得有三仄尾、三平尾;三是不得有四连平、四连仄;四是不得有孤平。
这些规则,凡是会写格律诗的人都很熟悉并严格遵守,稍有违反就会引起违律和犯忌的议论。
对联本句的平仄交替,可以像律句那样进行,也可以不像律句那样两字一转换,如七言句的音步,可以分为三个,也可以分为两个,其极端的可能只有一个,所以就不忌讳失替和四连仄、四连平;上下联平仄相对,只要求节奏点的字平仄安排必须相反,非节奏点的字平仄可问可不问,因而也就不忌讳三仄尾、三平尾;由于这两种情况与律诗的不同,所以也就不存在孤平的忌讳。
这样一来,就使得对联在遣词造句上享有更广阔的空间,实际上也使其所运用的语言具有更强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