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是怎么回事
乌台诗案发生于元丰二年(1079年),时御史何正臣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御史李定曾也指出苏轼四大可废之罪。
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
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
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
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
乌台,即御史台。
据《汉书·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
乌台诗案,即御史台诗案。
它兴讼于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
苏轼是被告。
原告是: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权御史中丞李定等人。
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要求处置苏轼。
原来,苏轼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变法之时。
朝廷上革新派和守旧派两军对峙,斗争激烈。
苏轼站在守旧派的立场上,多次上书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并请求尽快制止变法。
请求未果,于是希望离开政治斗争的旋涡,故上书请求外任。
获准后,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后,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在此期间,苏轼针对新法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写了一些讥讽新法的诗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
任湖州知州后不久,乌台诗案便发生了。
宋神宗在接受了何正臣、舒亶等御史们对苏轼的指控后,派遣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湖州拘捕苏轼。
押解至京后,苏轼被投入御史台的监狱。
何、舒等人把苏轼写的诗深文周纳、无限上纲、曲解附会,目的是欲陷彼于罪,置彼于死地。
他们对苏轼诗《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之二)》的解释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例。
全诗如下:
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
恨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
这是一首借物抒怀的咏物诗,作者是想以此说明自己有桧树一样挺拔不屈的品格。
何、舒等人则借此大做文章,指控这首诗有不臣之意。
乌台诗案在朝野引起的反响是强烈的。
对苏轼心寄同情和出面营救的人不少。
远在湖州、杭州的老百姓焚香念佛,为苏轼祈祷平安。
宰相吴充对神宗说:“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
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弥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
曹太后说:“昔仁宗策贤良,归喜曰:‘吾今又为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
’盖轼、辙也。
今杀之可乎?”
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上书神宗皇帝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
1079年7月,苏轼在湖州任上,因乌台诗案获罪入狱,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黄州。
诗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来,苏轼历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绩卓著。
其诗词作品在整体风格上是大漠长天挥洒自如,内容上则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
而诗案之后,虽然有一段时间官至翰林学士,但其作品中却少有致君尧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却越来越转向大自然、转向人生体悟。
至于晚年谪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旷达的心境就更加显露出来,一承黄州时期作品的风格,收敛平生心,我运物自闲,以达豁然恬淡之境。
以乌台诗案为界,苏轼的诗词作品在创作上有继承也有明显的差异。
在贯穿始终的“归去”情结背后,我们看到诗人的笔触由少年般的无端喟叹,渐渐转向中年的无奈和老年的旷达——渐老渐熟,乃造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