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赏古诗惜春的含义
事实上我没有理解这个问题,不知是泛指还是一首诗。
先说泛指的惜春(个人见解,非官方):
古诗中惜春,定是情景交融的间接抒情。
这里的感情有好几种:
描写暮春凄景,感慨时光流逝,可能是对时局和自己身世的抒发,感慨兴衰,寄托哀思,以及物是人非的惆怅,沧海桑田的感慨。
为了渲染气氛,比如送别抒怀类的诗歌,使意境更加缠绵凄切、充满感伤。
也比如写羁旅思乡、边塞风光等,表达的是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征人思妇、惜别感伤,也有对现实的不满。
也有正面的,表面写惜春伤春,却想表达自己壮志未酬、老当益壮的感情,比如苏轼的“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根据诗词的起源,最初在表现男女爱情方面也是有的,但在学习中是很少见的,人似花,花易落,人易老,青春易逝,有美人迟暮之感,表达对美人的思念怀恋。
……(根据诗歌的不同有不同的含义)
再说杜牧的诗《惜春》
春半年已除,其馀强为有。
即此醉残花,便同尝腊酒。
怅望送春杯,殷勤扫花帚。
谁为驻东流,年年长在手。
含义(属自己的理解,非官方):【浅译】说的是春季已经过半,年已离开,剩下的春天勉强还有,就此迷醉于未落尽的花,便像是品尝腊月酿制的酒。
惆怅地望着用酒杯{送别春天}(送春:也说旧时立春日的一种风俗),情意恳切地用扫帚清扫落花。
谁能留住东去的流水(东流:这里比喻时光消逝,不可复返),每年都把握在自己手中?
【赏析】(来自“古诗百科”。
后来查了一下发现哒)
这是一首面对已逝春色而叹息时光不再的诗篇,用笔细腻绵密,明丽精巧。
全诗开篇对于飘然而去的美丽风光毫不提及,而是极力表述心中的惋惜之情:春天过半,花叶飘零,这一年实际上已经也流逝了一半,因此其余的也就马马虎虎打发过去就是了,不再值得珍惜啦—这种因为春光已逝而颓丧的举动,恰恰在突出渲染已经失去的美好时光。
题目是“惜春”,因此诗人惋惜的心情还远远没有表达完毕。
他接着写道,自己应该就着这眼前满地的落花,继续大醉一场,如同辞旧迎新的除夕痛饮那醇厚的腊酒—这好赖也算是抓住了春天的尾巴,差强人意地留住那明媚的春光!春光在诗人眼中的魅力,以至于斯。
诗人在咏叹、惋惜美丽的春天,但是我们透过这种咏叹和惋惜,却更嗅出了春天的美丽。
诗人的“惜”情,到了这里远远没有停下,而是停下思维的节奏,用行动来传达“惜春”之情:举起手中的酒杯,远望着已经远去的春天的脚步,怅然无语,起身,拿起了扫花的笤帚——既然曾经美丽,那么作为美丽的看客,诗人就有责任不让那绚烂一时的花朵碾作泥尘,重陷泥淖!这里于“惜春”中的惋惜、叹息之余,又有了“珍惜”之意。
较之一般的惜春之作,又多了一层丰厚的意蕴。
诗人到此还远远没有停下飒爽的笔触,而是进一步宕开笔墨,由眼前的落花满地,抬眼望向茫茫的天地之中;由眼前瞬息即逝的暮春,想到了川流不息的时间长河与一去不回的人生,最终在一连串的“惜”情激荡之下,发出了类似屈原的千古一问:谁能够手挽时间长河,让它在手中永不消逝、不再东流而去呢?
这首诗的题目、主题都是古人经常涉及的,本来平淡无奇,但是在诗人写来,却如同春蚕吐丝,绵绵不绝,并几度变换增加“惜”的内涵,并在不断咏叹中增强其积淀,而春光的魅力也在这一流程中得到渲染,最终让作者的感叹和读者的感情产生共鸣,并不约而同一起达到高潮,而诗人最后的突发奇想为作者与读者情感的共同爆发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这首诗在杜牧作品中一向不太为人所注意,但是意味深长,对于有心者而言,恰如经年老酒,经久弥香,值得喜欢杜牧诗的人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