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写作都有什么要求
发布者:李书2019-11-14
诗词的格律要求主要包括七大方面(亦即七大要素):声律、对仗、押韵、定句、定言、节奏、章法。
一、声律:指讲求平仄。
(这里仅指狭义的声律,广义的声律还包括用韵等诗词在声调上的规范和要求。
)
1.句内平仄相间;
2.联内句间平仄相对;
3.联间邻句间平仄相粘;
4.脚分明。
二、对仗:一般要求是除首尾两联可对可不对,可工对也可宽对之外,中间有多少联都必须对仗,并且应是工对。
(工对是指对仗严格工整的对子,宽对则相反。
)
三、押韵:除首句可押可不押之外,每隔一句,即偶数句尾押韵一次。
要求主要有:
1.位置在偶数句尾;
2.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一般与对仗有关。
不对仗以入韵为常,也可不入韵;对仗以不入韵为常,也可入韵。
首句不入韵,五言较多,七言较少;
3.押平韵;
4.一韵到底,过去是这样。
但从理论上讲,格律诗应是可以换韵的;
5.脚分明;
6.不可使用同一个字重复作韵;
7.不可大量连续使用同音的字作韵;
8.不可撞韵;
9.尽量避免挤韵(诗文中不恰当的地方用了与韵脚同韵母的字,不管平仄如何,干扰韵美效果,称“挤韵”。
)
10.尽量做到高要求:用韵上层楼。
四、定句:指每首诗有一定的句数。
五、定言:指每句有一定的字数,并且句句相等。
六、节奏:指格律诗有一定的节奏结构要求。
诗句的意义结构必须与诗句的节奏结构相吻合。
七、章法:即格律诗的章法。
主要内容有:整首句子成双成联、联内相承、联间递转、首联起承、尾联转合等。
参考资料:余浩然《格律诗词写作》(岳麓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