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头案破不了打一唐诗
1. 苏试的无头诗案
乌台诗案,发生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为苏轼政治生涯重大转折,几至于死亡,后经力保,改谪黄州团练副使安置。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
苏轼于当年移知湖州,到任后上表谢恩,朝臣以其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御史何正臣上表弹劾苏轼,指其“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以苏轼动辄归咎新法,要求朝廷明正刑赏。御史李定曾因不服母孝,受苏轼讥讽。于此案中,也指苏轼有“悛终不悔,其恶已著”、“傲悖之语,日闻中外”、“言伪而辩,行伪而坚”、“怨己不用”等四大可废之罪。
御史舒亶寻摘苏轼诗句,指其心怀不轨,讥讽神宗青苗法、助役法、明法科、兴水利、盐禁等政策。神宗下令拘捕,太常博士皇甫遵奉令前往逮人。苏辙时在商邱已预知消息,托王适协助安置苏轼家属,并上书神宗陈情,愿以官职赎兄长之罪。
苏轼受捕,写信给苏辙,交代身后之事,长子苏迈则随途照顾。押解至太湖,苏轼曾意图自尽,几经挣扎,终未成举。捕至御史台狱下,御史台依平日书信诗文往来,构陷牵连七十余人。苏轼自料必死,暗藏金丹,预备自尽。
押解途上,苏轼与苏迈约定,如有不测,则单送鱼至牢中。亲戚送饭时,一时不查,苏轼以为将死,遂写下二诗与苏辙诀别:
“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读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
后因太皇太后曹氏、王安石等人出面力挽,苏轼终免一死,贬谪为“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前往黄州,为其文学创作生涯的重要阶段。苏辙被贬江西瑞州任筠州酒监,与苏轼平日往来者,如曾巩、李清臣、张方平、黄庭坚、范缜、司马光等29人亦遭处分。张方平、司马光和范镇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其余各罚红铜二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