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诗词 > 诗词
  • 唐诗中孤平自救

    1. 请问,格律诗中“孤平拗救”具体怎么理解呢

    所谓“孤平”,就是指在“仄平脚”的句子中,即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考虑第一二字)的句型中,除了韵脚的那个平声字以外,不能只有一个平声。

    也就是说,五言的第一个字,七言的第三个字,必须用平声,不能用仄声。否则,就是“犯孤平”。

    孤平是律绝的大忌。古人有时宁可二四六不分明,也要避免犯孤平。

    规定如此之严格,那是不是就不能越雷池半步呢?碰到实在无法回避的情况怎么办呢?——于是,我们可敬的聪明的前人又发明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拗救”。 “拗救”,是绝句、律诗写作中常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技法。

    在词、曲的写作中也用“拗救”。“拗”和“救”其实是两个意思。

    拗,是指在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救,是指在该用平声的地方已经用了仄声,那么就要在本句或与之相对的句子中的相应的地方进行“补救”,即在本该用仄声的地方用一个平声字。这种变通以后形成的句子,叫做“拗句”。

    上述仄平脚的两个句型,通过“拗救”,就产生了相应的“变格”(即拗句) 孤平与拗救相辅相成,先有孤平,后有拗救. 孤平是近体诗格律的大忌,查阅相关资料,唐律师中是不存在孤平的,因为有了拗救这个武器。 原本照格律来写诗,是不会有什么不合律的现象的。

    但是人们用字的时候为了不损诗意,便会在应该用平的地方用仄.这样便产生了孤平. 律诗都是压平韵,因此最后一个字也即韵脚的平仄是固定不能改变的,是平就平,是仄就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七言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个字必须用平声),第一字后者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那就是拗救. 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如同李白的《静夜思》是古绝而不是近体诗。

    象唐诗中经常见到的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的形式就是一种拗句的样式。还有几种情况也是相当常见的,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救”,就是补偿、补救。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本句自救: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

    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对句相救: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

    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

    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本句自救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对句自救或半拗,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

    下面举例说明。李商隐的诗中有“花须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后句的“俱”字就是对前句孤平“无”字的补救,韦应物的“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后面的“自”字就是对前面“来”字的补救。

    这就是书上说的“孤平拗救”。 再如:韦应物的“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和王维的“草色全经细雨湿,花枝欲动春风寒”这几句都有三仄尾和三平尾,那么为何又能合格呢?是因为诗中的三平三仄相互补救了。

    拗救方法如下: 1、当句自救: 格式 变格 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仄平 2、对句互救,用对句第三字的平声来补救出句第四字(或三、四两字)的仄声。 格式 变格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3、一字双救,既自救又互救。

    用对句第三字的平声既补救本句第一字的仄声同时补救出句第四字(或三、四两字)的仄声。 格式 变格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仄仄平平仄,第四字没用仄声,只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第五字用了仄声。

    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二、避免“三平调”与三仄脚 入韵的句子最后三个字都平声,叫“三平调”。

    不入韵的句子最后三个字都仄声,叫“三仄脚”。这是格律诗之大忌,必须避免。

    避免的方法如下: 三平调:仄平平变格拗救平仄平。 三仄脚:平仄仄变格拗救仄平仄。

    三、特殊的平仄格式: 平平平仄仄 变为 平平仄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变为 仄仄平平仄平仄。

    四、粘对的规则 1、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联内的平仄要相对。

    出句仄起,对句平起。出句平起,对句仄起。

    2、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的平仄相一致。

    也就是说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 3、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

    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

    只要。

    2. 请问,格律诗中“孤平拗救”具体怎么理解呢

    所谓“孤平”,就是指在“仄平脚”的句子中,即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考虑第一二字)的句型中,除了韵脚的那个平声字以外,不能只有一个平声。

    也就是说,五言的第一个字,七言的第三个字,必须用平声,不能用仄声。否则,就是“犯孤平”。

    孤平是律绝的大忌。古人有时宁可二四六不分明,也要避免犯孤平。

    规定如此之严格,那是不是就不能越雷池半步呢?碰到实在无法回避的情况怎么办呢?——于是,我们可敬的聪明的前人又发明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拗救”。 “拗救”,是绝句、律诗写作中常用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技法。

    在词、曲的写作中也用“拗救”。“拗”和“救”其实是两个意思。

    拗,是指在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救,是指在该用平声的地方已经用了仄声,那么就要在本句或与之相对的句子中的相应的地方进行“补救”,即在本该用仄声的地方用一个平声字。这种变通以后形成的句子,叫做“拗句”。

    上述仄平脚的两个句型,通过“拗救”,就产生了相应的“变格”(即拗句)孤平与拗救相辅相成,先有孤平,后有拗救. 孤平是近体诗格律的大忌,查阅相关资料,唐律师中是不存在孤平的,因为有了拗救这个武器。 原本照格律来写诗,是不会有什么不合律的现象的。

    但是人们用字的时候为了不损诗意,便会在应该用平的地方用仄.这样便产生了孤平. 律诗都是压平韵,因此最后一个字也即韵脚的平仄是固定不能改变的,是平就平,是仄就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七言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个字必须用平声),第一字后者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那就是拗救. 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如同李白的《静夜思》是古绝而不是近体诗。

    象唐诗中经常见到的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的形式就是一种拗句的样式。还有几种情况也是相当常见的,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救”,就是补偿、补救。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本句自救: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

    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对句相救: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

    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

    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本句自救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对句自救或半拗,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

    下面举例说明。李商隐的诗中有“花须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后句的“俱”字就是对前句孤平“无”字的补救,韦应物的“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后面的“自”字就是对前面“来”字的补救。

    这就是书上说的“孤平拗救”。 再如:韦应物的“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和王维的“草色全经细雨湿,花枝欲动春风寒”这几句都有三仄尾和三平尾,那么为何又能合格呢?是因为诗中的三平三仄相互补救了。

    拗救方法如下:1、当句自救:格式 变格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仄平2、对句互救,用对句第三字的平声来补救出句第四字(或三、四两字)的仄声。格式 变格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3、一字双救,既自救又互救。

    用对句第三字的平声既补救本句第一字的仄声同时补救出句第四字(或三、四两字)的仄声。格式 变格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第四字没用仄声,只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第五字用了仄声。

    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二、避免“三平调”与三仄脚入韵的句子最后三个字都平声,叫“三平调”。

    不入韵的句子最后三个字都仄声,叫“三仄脚”。这是格律诗之大忌,必须避免。

    避免的方法如下:三平调:仄平平变格拗救平仄平。三仄脚:平仄仄变格拗救仄平仄。

    三、特殊的平仄格式:平平平仄仄 变为 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变为 仄仄平平仄平仄。

    四、粘对的规则1、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联内的平仄要相对。

    出句仄起,对句平起。出句平起,对句仄起。

    2、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的平仄相一致。

    也就是说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3、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

    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明白了粘对的道理,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

    只要知道第一句的。

    3. 详细介绍律诗中的孤平

    诗律术语。律语大忌。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全句除了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故称。唐人律诗最忌“孤平”。倘在上述句型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位置上遇到必须用仄声字的情形,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应补上一个平声,也叫“救平”,但注意补救的字不能在句末。凡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

    一些特定的格式,如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是拗句的一种。但由于比较常用,自然跟一般拗句不同了。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但七律这个也不是绝对的,也可“三拗五救”)式。

    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

    “凉 风 起 天 末”,

    “平 平 仄 平 仄”

    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

    “回 看 射 雕 处”,

    “平 平 仄 平 仄”

    以及杜甫的《咏怀古迹》之尾联出句

    “庾 信 平 生 最 萧 瑟”,

    “仄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都属于这种情况。

    注意: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乱随意变化的。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

    ②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句末的平声字是押韵的要求,必须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这句就只有前面两个平声字。这时,如果第一个字也变成了仄声,就叫做犯孤平。那么,就必须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这就叫做“孤平拗救”。

    如,“仄仄平平仄”(七律则为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又可写变成“仄仄仄平仄”(这是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不过这样一来,对句就必须变成“平平平仄平”(七律则为仄仄仄仄平平仄)”,在对句增加一个平声字来弥补出句中缺少的平声字,即第三个字必须变成平声字。所以叫“对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

    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对句第三个字变成平声字,即“吹”救“不”)、

    陆游《夜泊水村》的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对句第五个字变成平声,“无”救“万”)

    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所以“孤平拗救”就是在救句中的“三”“五”位置上补平!

    ③两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两救。

    如陆游《夜泊水村》的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报国有万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无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孤平拗救),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两救”。

    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

    4. [求助]关于孤平句中避救的问题

    浪子说得不错,我的家乡语属于北方语系。

    因看书的时候都是关于“平、上、去”。“入”声了解不多,所以在这里就被我忽略了,书中关于“平、上、去、入”这四声中,专门拿了一章来讲“入”声,因古诗中(比如唐代:在江南的诗人颇多)所以诗中有些字是用南方语调发出的。

    而那章若水并没有细看,就跳了过去,想来也是若水的马虎。括号中的字是变仄为平的,为原诗人在一旁批注过,但并没有改它,是故意而为。

    关于律格,书中则先讲的是七言,后才为五言。先看了七言的一共16种格式后,五言的8种都比较好推演了。

    但若水也就只学到这里而已,所知甚少令人汗颜了。第三、四句上的脚,是要不错的对吧?看了你的解释我也稍微看懂了些,关于1.2句与3.4句都是相对仗的,对不对?所以在3句时,诗人拉了下架子,意欲把1.2的孤平给救回来,但在第4句却没真救。

    不知我这想法对不?当然想做出好诗,我记得有本书上说过,要有三性:有诗心,有诗才,还有诗德。想来浪子的最后一句也是对若水的提醒。

    谢谢浪子对我的问题这么细心的回答,如果以后还有什么不懂的,若水还会厚着脸来问的!嘿嘿。

    5. 近体诗中孤平问题

    “孤平”这个词组作为律诗的专用术语和禁忌,由于历代对其的解释都是“就事论事”式的照搬句例,没有从它为何是“律诗大忌”和适用范围上解说清楚,因而造成了袭用诗律的联律对其认识上的分歧。

    就连王力大师在其《诗词格律》中,也不知是没有深入研究还是觉的没详细解说的必要,也仅仅是“就事论事”式的照搬历代句例解释“孤平”。(提前声明,我可没有将王力大师看作是剽窃古人的意思,以预防啥么歪刀或道人的曲解和维护版权)现抄录王力大师《诗词格律》和《诗词曲词典》中对“孤平”解释如下,以利综合对比分析: 《诗词格律》:孤平的避忌 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

    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

    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

    在唐人的律诗中,绝对没有孤平的句子。毛主席的诗词也从来没有孤平的句子。

    试看《长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桥”字都是平声字,可为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仄声,另有一种补救办法,详见下文。

    “下文”即指: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

    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诗词曲词典》:“孤平”,诗律术语。律诗大忌。

    五律中“平平仄仄平”句型的第一字、七律中“仄仄平平仄平”句型的第三字,必须是平声,否则就是“犯孤平”,也就是说,除了韵脚之外,只余一个平声,是不许可的。倘若用了仄声字,则要采取“拗救”的办法。

    由上,在诗律中可分析出“孤平”的以下几个概念: 一、“孤平”是“律诗大忌”,所谓“大忌”即不允许出现,不允许出现就不存在对句再去救“孤平”。 二、“孤平”是特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而言的,也即说明“一、三、五不论”的说法在这两种句形中不适用。

    三、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形在律诗中是“韵脚”句,除五言平起首句入韵和七言仄起首句入韵式在首联出句用以外,其余都在对句使用。 四、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需将仄声字换成平声,以免犯孤平。

    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是本句必须自救。 五、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需将仄声字换成平声,以免犯孤平。

    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是本句必须自救。为啥么本句必须自救?综合分析(仅个人分析认定,恐怕还没有人能找出剽窃或盗版的依据),“孤平”在诗律中的“大忌”是与声律韵格的“韵格”相悖的。

    我们知道,律诗一般是押平声韵的,所以五言“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都是“韵脚”句,律诗在“韵脚”句上的声律平衡要求相对严格,“一、三、五不论”的说法不能在“韵脚”句的“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中适用,因为如果这两种“韵脚”句若“一、三、五不论”,就等于打破了这两种“韵脚”句的声律平衡,本句自救就是为了保持这两种“韵脚”句的声律平衡,以达“韵脚”句声律的流畅和谐。其实,按声律的原理要求,孤平句只所以在律诗中犯忌,就是除了韵脚的平声字外,整句中没有连续紧连的两个平声字在一起,朗诵的起伏过大而不平稳,与其它押韵句不协调而不允许出现。

    清嘉庆十年进士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中说: “‘上’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去’‘入’韵,则‘上’为妙‘平’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入’次之。

    叠则聱牙,邻则无力。” 请注意“‘平’声韵,韵上应用仄字者,‘去’为妙,‘入’次之。

    叠则聱牙,邻则无力”。“平平仄仄平”句若成“仄平仄仄平”,除了第一字的小拗外,韵上两仄声的“叠则聱牙,邻则无力”就显得尤其突出,无论这两仄声是“去去”或“去入”、“入去”,“聱牙”和“无力”都因首字的小拗而更突出。

    本句自救成“仄平平仄平”,就没有了韵上两仄声的“叠则聱牙,邻则无力”感觉,故利弊相抵,平衡保持,韵律流畅。再者,律诗八句中有四或五句是“韵脚”句,押韵是“韵脚”句之间的连贯性四或五句的声韵关系,不仅仅是两对句之间的事,保持了“韵脚”句的声律平衡,就保证了律诗整体的声律平衡,所以,“韵脚”句的声律平衡不可打破。

    “韵脚”句的声律平衡的不可打破,即是律诗整体的二、四、六分明原则的总汇。 六、“对称平衡”是万物美学的基本原理,也是对联诞生的基点和精髓所在。

    对称平衡达到了完全,才是至美。律诗的首、尾联仅求声律的对称平衡而词性不求对称平衡(对仗),即不完美。

    楹联最始袭承律诗的颈、颔联格式,就是因为颈、颔联达。

    6. 孤平拗救有几种救法

    两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两救。

    如陆游《夜泊水村》的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报国有万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无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孤平拗救),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两救”。

    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

    7. 什么是三平调,孤平,拗救

    诗句最后三个字全是平声字,这样的诗句就叫三平调。这是古体诗特有的句式。

    孤平有两种定义。现在一般所奉的是现代诗律学者王力的定义。孤平自古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唐宋时没有,直至到清代乾隆以前也还没有。

    拗救,读作ào jiù。格律诗中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作"拗救"。拗救的方法,一般有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

    扩展资料:

    举个例子,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式,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仄平仄仄平。这就是前面所说的小拗,这时候如果要本句拗救,就是把第五字的仄声换成平声,成了仄平平仄平。这叫一拗三救,在七言句中则叫三拗五救。

    还有一种特殊的格式只存在非韵句中,就是“三拗四救”,在七言句中叫“五拗六救”。

    如仄平仄平仄这个句式,原来是仄平平仄仄,当第三声用了仄声,就成了仄平仄仄仄,这时候就是三仄尾,如果要救就是在第四字用一个平声,这就是三拗四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三平调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孤平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拗救

    8. 什么是三平调,孤平,拗救

    除了韵脚,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在唐诗中极少见到。前引杜诗“臂悬两角弓”即是犯了孤平,象这样不合律的句子,叫作拗句。老杜有意写过不少拗体近体诗,这种探索另当别论。

    如果第一字非用仄声不可,怎么办呢?可以同时把第三个字改成平声:

    仄平平仄平

    这样就避免了孤平。这种作法,叫作拗救,意思就是避免了拗句。

    所谓“孤平”,是专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韵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例如把“仄仄平平仄”改成“仄仄仄平仄”,这不算犯孤平,是可以用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句:

    仄仄仄平平

    在这种句型中,第一字是可平可仄的,但是第三字不能用平声字,如果用了平声字,成了:

    仄仄平平平

    在句尾连续出现了三个平声,叫做“三平调”,这是古体诗专用的形式,做近体诗时必须尽量避免,而且无法补救。

    同样,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声,否则也成了三平调。

    只要能够避免孤平和三平调,“一三五不论”就是完全正确的。

    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为"拗救"。拗救的方法,一般有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得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