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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路货运组织改革二十条纪律要求的具体内容

    敞开受理“八不准”

    (1)不准限制任何一种受理渠道提报运输需求,确保各种受理渠道畅通。

    (2)不准限制受理零散白货的预约需求(国联、停限装等特殊情况除外),确

    保敞开受理预约。

    (3)不准限制客户提报订空车需求,确保客户自由提报。

    (4)不准以实货核实为名,以限制客户订空车为实,删减客户订空车需求,确

    保反映客户真实需求。

    (5)不准限制受理零散白货的订空车需求,运能确实不能满足时,必须按“公

    平、公正、公开”原则排队确认需求。

    (6)不准落空已实货确认的零散白货订空车需求(特殊情况落空的必须要有书

    面分析说明),确保兑现零散白货实货装车。

    (7)不准限制客户注册或提高注册门槛(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除外),

    确保注册方便快捷。

    (8)不准隐瞒或拒绝客户提出的受理投诉,确保敞开受理及时回应。

    规范收费“五严格“

    (1)严格按总公司统一公布的计费条件、收费项目和费率标准收取费用,费目

    费率必须在营业厅等公共场所公布,不得收取未经公布的任何收费。

    (2)严格按规定使用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并通过货票系统在营业窗口收取

    货物运输费用,除大宗物资综合服务费外,任何路内单位不得以其他票据收取运

    杂费及相关物流费。

    (3)严格按服务项目的实际作业内容收费,不得无服务收费或少服务多收费,

    不得重复收费,不得在两端物流服务中收取价外费用。

    (4)严格在公布的铁路营业站点窗口收取运输费用,营业窗口不得代收规定运

    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铁路部门不得通过专用线产权单位或第三方等单位代收任何

    费用。

    (5)对门到门运输业务,由客户自愿选择发到站的服务项目,禁止干扰客户选

    择服务项目,特别是到站的作业服务内容。

    排队装车“四必须”

    门到门运输“三禁止”

    四必须、三禁止,暂时没找到。

    铁路货运组织改革二十条纪律要求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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