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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的意思

    意思是最是喜爱涧边生长的幽幽野草,还有那树丛深处婉转啼唱的黄鹂。

    一、出处

    《滁州西涧》是唐代诗人韦应物的一首写景七绝。

    二、原文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三、释义

    最是喜爱涧边生长的幽幽野草,还有那树丛深处婉转啼唱的黄鹂。

    春潮不断上涨,还夹带着密密细雨。

    荒野渡口无人,只有一只小船悠闲地横在水面。

    四、重点

    1、滁州:在今安徽滁州以西。

    西涧:在滁州城西,俗名称上马河。

    2、独怜:唯独喜欢。

    幽草:幽谷里的小草。

    幽,一作“芳”。

    生:一作“行”。

    3、深树:枝叶茂密的树。

    深,《才调集》作“远”。

    树,《全唐》注“有本作‘处’”。

    4、春潮:春天的潮汐。

    5、野渡:郊野的渡口。

    横:指随意飘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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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创作背景

    一般认为《滁州西涧》这首诗是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年)韦应物任滁州刺史时所作。

    他时常独步郊外,滁州西涧便是他常光顾的地方。

    作者喜爱西涧清幽的景色,一天游览至滁州西涧(在滁州城西郊野),写下了这首诗情浓郁的小诗。

    二、作品赏析

    这是一首写景的小诗,描写春游滁州西涧赏景和晚潮带雨的野渡所见。

    首二句写春景、爱幽草而轻黄鹂,以喻乐守节,而嫉高媚;后二句写带雨春潮之急,和水急舟横的景象,蕴含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可奈何之忧伤。

    全诗表露了恬淡的胸襟和忧伤之情怀。

    诗写暮春景物。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

    是说:诗人独喜爱涧边生长的幽草,上有黄莺在树阴深处啼鸣。

    这是清丽的色彩与动听的音乐交织成的幽雅景致。

    暮春之际,群芳已过,诗人闲行至涧,但见一片青草萋萋。

    这里幽草,深树,透出境界的幽冷,虽然不及百花妩媚娇艳,但它们那青翠欲滴的身姿,那自甘寂寞、不肯趋时悦人的风标,与作者好静的性格相契,自然而然地赢得了诗人的喜爱。

    这里,“独怜”二字,感情色彩至为浓郁,是诗人别有会心的感受。

    它表露了作者闲适恬淡的心境。

    王安石有“绿阴幽草胜花时”之句,写初夏之景,与此同一立意。

    首句,写静;次句,则写动。

    莺啼婉啭,在树丛深处间关滑动。

    莺啼似乎打破了刚才的沉寂和悠闲,其实在诗人静谥的心田荡起更深一层涟漪。

    次句前头着一“上”字,不仅仅是写客观景物的时空转移,重要的是写出了诗人随缘自适、怡然自得的开朗和豁达。

    接下来两句侧重写荒津野渡之景。

    景物虽异,但仍然循此情愫作展衍:“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这两句是说:到傍晚时分,春潮上涨,春雨淅沥,西涧水势顿见湍急。

    郊野渡口,本来就荒凉冷漠,此刻愈发难觅人踪。

    只有空舟随波纵横。

    “春潮”与“雨”之间用“带”字,好像雨是随着潮水而来,把本不相属的两种事物紧紧连在了一起,而且用一“急”字写出了潮和雨的动态。

    结尾句。

    用“无人”一说明渡口的‘“野”。

    二句诗所描绘的情境,未免有些荒凉,但用一“自”字,却体现着悠闲和自得。

    韦应物为诗好用“自”字,“自”字皆可释为“自在”“自然”之意,含有“自我欣赏”、“自我怜爱”的意蕴。

    “野渡”句当作如是解。

    舍此,便与一二句相悖谬了。

    这两句以飞转流动之势,衬托闲淡宁静之景,可谓诗中有画,景中寓情。

    这首诗中有无寄托,所托何意,历来争论不休。

    旧注以为这首诗有政治寄托,说是写“君子在下,小人在上之象”,蕴含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可奈何之忧伤,但过于穿凿附会,难以自圆其说。

    有人认为“此偶赋西涧之景,不必有所托意”。

    实则诗中流露的情绪若隐若显,开篇幽草、黄莺并提时,诗人用“独怜”的字眼,寓意显然,表露出诗人安贫守节,不高居媚时的胸襟,后两句在水急舟横的悠闲景象中,蕴含着一种不在位、不得其用的无奈、忧虑、悲伤的情怀。

    诗人以情写景,借景述意,写自己喜爱和不喜爱的景物,说自己合意和不合意的事情,而胸襟恬淡,情怀忧伤,便自然地流露出来。

    这首诗表达作者对生活的热爱。

    三、作者身世背景

    关于韦应物的世系。

    京兆杜陵韦氏,是关中的世家大族。

    所以,有关韦氏先祖世系的材料比较丰富。

    韦应物墓志所记叙其先祖至逍遥公韦夐,与史籍及历年所出韦氏家族墓志所载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关于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

    韦应物五代祖韦世冲是第五子,而新表却记为第七子。

    这条材料是以前所未曾见到过的。

    关于韦应物的高祖韦挺,韦应物墓志对韦挺因居官失职,被贬为象州刺史一职未提。

    因“为尊者讳”意思是尊重死者而有意不提。

    另,墓志所记韦挺任刑部尚书,而非宋代欧阳修《新唐》传中所载曾任吏部侍郎,应以墓志为准。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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