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
发布者:马俊远2019-12-03
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淳朴重义”,“勇敢尚武”,“经世致用”,“自强不息”。
“淳朴”,即敦厚雄浑、未加修饰、不受拘束的生猛活脱之性。
“重义”,即强烈的正义感和向群性。
“勇敢尚武”,即临难不惧、视死如归的精神。
二者融贯,构成了湖湘文化独特的强力特色,具有鲜明的英雄主义色彩。
也就是钱基博先生所说的:“湖南人所以为湖南,而异军突起以适风土者,一言以蔽之曰强有力而已。”“经世致用”,即重视实践的务实精神,是实践理性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参与意识的集中体现,这一普遍性范畴一旦与英雄主义相结合,就成为—种“当今天下,舍我其谁”的“敢为天下先”的豪迈气概,给湖湘文化提供了明确的奋斗目标。
“自强不息”是“天行健”的宇宙精神的基本形态,而在湖湘文化中,则将它列为“人极”的范畴,视为文化的“极则”。
这就赋予了湖湘文化独特的哲学依据。
正是由于这点,湖湘文化具有了“独立不羁,遁世不闷”的特殊品格。
具体表现在:一是湖湘文化的政治意识极为强烈。
从宋代湖湘学派创立时起便已形成的经世致用的学风在湖南士人中代代相传,它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尤其注重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
故此也就造就成了湖湘文化中的政治意识极为强烈的现象。
二是湖湘文化中的爱国主义传统尤为突出。
最早在湖湘大地奏响爱国主义乐章的是屈原。
继为贾谊。
三是湖湘文化中蕴藏着一种博采众家的开放精神与敢为天下先的独立创新精神。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湖湘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就在于它具有博采众家的开放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