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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人格的语句要负法律责任吗

    侮辱人格的语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根据你的情况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刑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一、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宪法》第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侮辱他人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

    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

    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二)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

    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

    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三)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

    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

    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

    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四)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罪行认定

    1、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

    (1)要划清正当的舆论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

    (2)划清正当的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

    (3)划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人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行为与侮辱的行为界限;

    (4)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直到犯罪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

    (5)划清出于善意的批评,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批评行为,同恶意的侮辱行为的界限等等。

    2、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

    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

    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

    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能为法人。

    “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侮辱法人的名誉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侮辱罪。

    (3)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侮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

    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

    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3、一般侮辱违法行为与侮辱罪的界限

    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

    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4、本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

    当行为人采用公然强行扒妇女的衣服、对妇女身体进行某些动作性猥亵、侮辱时,对行为人是定侮辱罪还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容易发生混淆。

    区别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动机。

    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行为人目的在于败坏妇女的名誉;而猥亵、侮辱妇女行为,行为人目的在于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满足行为人的畸形性欲。

    5、侮辱罪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

    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

    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扩展资料:

    侮辱罪与诽谤罪区别

    对于侮辱罪和诽谤罪来说,这两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犯罪的都直接伤害了公民的人格和名誉及尊严。

    1、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1)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2)诽谤罪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犯罪手段是不同的

    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

    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4、认定

    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侮辱罪和诽谤罪和一般的侮辱、诽谤区别开来。

    要把《刑法》上的侮辱、诽谤罪与《民法》的侮辱、诽谤行为区别开来。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和诽谤罪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侮辱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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