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村的大寨现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寨村形势和全国农村一样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取代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
1983年推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八十年代后期,大寨开始尝试发展乡镇企业,建起了煤矿、化工厂等小型企业。
期间,农民放开手脚,个体经营经济也开始发展起来,养鹿、养猪、养羊,做豆腐、汽车、拖拉机跑运输,经商等专业户相继涌现。
多种经济成份打破了单一的农业生产格局。
九十年代,是大寨大胆改革,锐意进取的年代,邓小平南巡讲话鼓起了大寨人的志,壮了大寨人的胆,使大寨人深刻认识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哲理,使有艰苦奋斗传统法宝的老典型再度焕发出新的生机,在大寨党支部的带领下,解放思想,学习全国先进农村的经验,规划大寨新发展蓝图。
九二年全村每户出一人,组织了140多人到河北省先进农村参观学习,而后又多次组织干部到外省外地学习,通过数次实地学习考察,给大寨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农业稳步发展,工、副、商贸业拔地而起。
92年成立了大寨经济开发总公司,引项目、引人材、引资金建起了年产10万吨的水泥公司,粮食转换的酒业公司、制衣公司、煤炭发运站、煤矿、毛衣厂、贸易公司、吃住行一体化的森林公园。
十个企业年收入9050多万元,1999年-2000年,年上缴国家税收分别为300、350万元,上交提留资金年300多万元,人均上交国家1万多元。
调整产业结构,改革经营体制是大寨经济发展的一大要素,过去几百口人都从事一项工作--农业。
土地虽然已分给群众,三十年不变,但是为了节省人力、物力,合理调整劳动力的使用,集体为群众提供了五统一,即:统一实施新品种试验和新技术推广;统一购买种子、化肥;统一实施机耕、机播、秸秆还田;统一实施水利灌溉和水利实施的应用;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
由于强化了集体统一经营职能,农民的负担减轻了,百分之九十的劳动力从事了工、副业,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从88年人均180元上升到2001年的3910元,收入的增加带来了大寨人各方面变迁。
1.住房的变迁:现已有三分之一的群众修起了新宿,甚至从窑洞排房变为二层楼房,户均面积168平米,总造价7万人民币,农户出资五万元,集体补偿2万元,整地、规划、设计、水、电、路实施全由集体解决。
至今已有24户人家搬进了新楼房。
2.膳食的变迁:大寨人当年吃的是野菜、谷糠、玉米糊,一年人均三两油,也就是五、六十年代大家说的,三百六吃不饱肚,丈八布露着肉的生活,几十年后大寨人吃的是白面、大米、鲜菜、肉类,过年过节六冷八热,给城里人生活无任何区别。
3.衣装的变迁:当年大寨穿的是土布、麻衣,补了又补,钉了又钉。
冬无棉,夏无单。
几十年后的大寨人四季衣服齐全,形状、花色与城里人一般。
4.家用器具的变迁:当年的大寨人住的是大窑洞,睡的是炕头,除了劳动用的工具再无家庭摆设。
几十年后大寨人电视机、组全音箱、电冰箱、洗衣机、电话样样都有,摩托70多辆,还有汽车、拖拉机等,一切都方便了。
随着集体实力的增强,农民生活实现了三有三不。
三有是:小有教(从幼儿到小学免费上学);老有靠(实行了养老保险金制度,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领到60元,70岁以上月领100元,共产党员月领150元,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三战的月领120元);考有奖(凡考入大学、大专、中专的学生集体年发给奖学金,本科大学生年1000元;专科大学生年800元;中专生年500元)。
“三不“是:吃水不用吊(自来水)、运输不用挑(汽车、拖拉机)、看病不用跑(村办医疗保健站服务上门)。
大寨人不仅在生活上得到了改善,而且设施和建设环境方面的改造是同步进行的,93年投资80多万元建起了三层楼的新办学校,改变了教学环境,94年投资120万元修筑了3.8华里的盘山公路,硬化了路面街道。
96年投资160万元打深井引水,井深742米,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吃淡水的问题。
95年开始建设大寨森林公园共投资1000多万元,内有周恩来纪念亭、郭沫若墓碑、展览馆、农民文化艺术馆、陈永贵墓地等景点,植树造林,种植花卉1000多亩,不仅发展了旅游事业,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大寨的生态环境。
2000年投资207万元,修筑了一座能蓄水6万方的水库,可灌溉大寨的600亩良田。
在狠抓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寨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经常组织干部群众学习邓小平理论,开展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及民主法制的教育,进行优良传统的教育及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素质。
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如:农广校、农科教、法制教、经营管理、营销出销、外语学习等,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主力和实力。
大寨的党风好,民风正,无邪恶、邪教,党支部连年受到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的表彰。
1995年1月,被山西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山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6年7月1日被中共中央组织部命名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年6月6日,中共山西省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基层党组织”;1999年9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7月1日被中央组织部命名为“先进基层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