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仙防洪堤的诗句或资料
昌江河边的梅仙集镇防洪堤施工现场,看到现场热火朝天,工程各项配套建设如火如荼。
梅仙集镇防洪堤工程总投资1000多万元,总长度5600米,涉及钟家、板口、凤形等村。
今年9月份项目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了总工程量的60%,预计明年3月底可全面完成建设。
届时,将有力防护沿线各村的耕地,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为沿线群众提供一处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梅仙左岸防洪堤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2-028-03
开标时间:2015-05-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福建省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尤溪段)梅仙左岸防洪堤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2-028-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尤溪段)梅仙左岸防洪堤工程Ⅲ标段
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尤溪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农业[2012]1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福建省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尤溪段)梅仙左岸防洪堤工程Ⅲ标段;
2.2 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
2.3工程建设规模:
建安投资约21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工程范围:
福建省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尤溪段)梅仙左岸防洪堤工程Ⅲ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复合式防洪堤堤身、亲水平台路面、排水箱涵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标段划分: / ;
2.6工期要求: 18个月 ;
2.7工程质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并承诺施工期间到位;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具有效资格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 年 4 月 9 日至2015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其它相关资料(含图纸)配套销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4月 30
日16:30前达到并解入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如投标有效期延长,则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担保公司保函:由经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5 月 4 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代表应为同一人)到场核验登记。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0598-63228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0591-87526916 传真:0591-87526951
联系人:林先生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信用社;
账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30810020010000014764。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
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省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尤溪段)梅仙左岸防洪堤工程Ⅲ标段保证金”或“FJZH2012-028-03保证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