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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下学期的第一单元检测卷(伤仲永之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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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5 伤仲永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

    一、字义及词义(见课文译注)

    二、背景知识

    1.作家作品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因封荆国公,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人。

    宋仁宗时考中进士,在江、浙等地作地方官的十多年间,在局部地区推行他的革新措施,显示出不平凡的政治才干。

    宋神宗时被任为参知政事(副宰相),领导了历史上著名的变法运动。

    遭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激烈反对,被迫辞职。

    神宗死后,旧党执政,尽改新法,他忧愤而死。

    后人称他为临川先生,把他的文集叫做《王临川集》又因为他有“文”的谥号,故后人又称他为王文公(公是尊称),把他的集子叫做《王文公文集》。

    他不仅是一位政治家、思想家,而且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位杰出的文学家、诗人,其散文雄健峭拔,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本文节选自《临川先生文集》,是作者23岁时写的一篇短文。

    据《宋史》载,王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

    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即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可见,在小时候他就打下了很好的文学基础。

    他以后在《本朝百年大事札子》中说:“以诗赋记诵以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可见他强调学习,要求培养出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他在上神宗皇帝的万言书中说人才是“陶冶而成”的,需要“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且专门写《材论》,阐述“古之人于材有以教育成就之”。

    可见他对人才培养的重视。

    这与本文重视教育作用的思想是一致的。

    2.背景材料

    这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写成的散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年)。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王安石的人才观。

    这个故事留给后人的启示是多方面的,至今仍有其价值。

    【第二部分 整体感悟】

    一、谋篇立意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二、文章脉络

    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针砭了当时家庭与社会都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对人成长的决定作用。

    第一段写方仲永五岁时的情景。

    “世隶耕”说明不可能对仲永有诗书熏陶的影响,刚五岁没有读书,没有见书具也很自然。

    在这样的情况下,“忽啼求之”不得不奇了。

    这里“忽”字很突兀,而且还能“即书诗四句”,还“自为其名”,就更奇了。

    自此以后,指物作诗立就,简直是再奇没有了。

    这里从正面尽量写方仲永的奇异,作者还嫌不够,又从侧面来烘托,如“父异焉”、“邑人奇之”等,正面、侧面尽量写方仲永的奇异,写他聪明超过常人,写他受于天者甚厚,简直是个神童,这里“扬”,正是为后面的“抑”作铺垫,作准备。

    由于“不使学”,天天去拜会那些邑人,方仲永终于变了,第二段就是写这个变化。

    变化写得很有层次。

    先是“闻之也久”,这表时传说的时间长,时间久了说的也可能多了,但听的究不可信,紧接着便写“见之”,这时方仲永已大不如以前了。

    再接着“问焉”,就已“泯然众人矣”。

    文章分为前后两部分,即叙事部分与议论部分。

    叙事部分先扬后押,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

    先扬后抑的着眼点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的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合乎实际。

    文中虽然有这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的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

    三、写作方法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四、课文注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文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十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受于人也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家里世代务农。

    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见过纸、笔、墨、砚等文具,(一天)忽然哭叫着要这些东西。

    他父亲感到惊奇,向邻居借来给了他,他立即写下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争着)欣赏他的诗作。

    从此,指定题才叫他写诗,他立刻就能写成,诗的文采和义理都有可取之处。

    同县的人认为他才能非凡,渐渐地请他父亲带他去做客,有的人还用钱财和礼物求他作诗。

    他的父亲觉得那样做有利可图,就每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老家,在舅舅家看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就不像先前那样聪明了。

    又过了十年,我从扬州回乡,又到了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舅舅告诉我)说:“(仲永的才华已经)消失,像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详注:(1)金溪:地名,今江西金溪县。

    世:世代在这里,作状语,含有“每一世”的意思,译作“世世代代”也可译作“祖祖辈辈”。

    隶:属于。

    隶耕:属于耕田的人的户籍,意译为“务农”。

    (2)尝:曾经。

    识:认识,这里是看见的意思。

    书具:即文具,指古人称为:文房四宝的纸笔墨砚。

    (3)啼:本为动词,这里作动词求的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状态,哭着。

    求:要。

    之:代词,代书具。

    (4)异: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即“以……为异”,感到惊异。

    焉:相当于“于之”这个介宾词组(于,介词,对;之,代词,代仲永未识书具而哭着要书具的行为),作补语。

    借:后边省略“于”(向)旁近:指旁近的人家,即邻居。

    与:动词,给。

    之:代词,他(指仲永)。

    (5)即:当即。

    书:写。

    为:在这儿是题写的意思。

    (6)收:本是逮捕罩人的意思,后引申为收拢、聚集,在这里就是团结的意思。

    族:宗族,同姓的家属。

    意:主旨,中心思想。

    秀才:在这里指读书人。

    观:阅读,欣赏的意思。

    (7)自:介词,从。

    是:指示代词,这,指上文作诗。

    自是,从这以后。

    从此。

    物:指自己以外的人和事物,这里指作诗的题材。

    立:立即、立刻。

    就:成功、完成。

    其:代仲永写的诗。

    文:文采。

    理:义理。

    可观者:值得赞赏的地方。

    观,欣赏。

    (8)邑:县。

    奇:形容词,意动用法,即以……为奇,认为他奇特非凡。

    稍稍:渐渐,与今认(略微)不同。

    宾客:名词,意动用法。

    即以……为宾客,即将其父当作宾客款待。

    或:有的人。

    以:介词,用。

    币:礼物。

    乞:请求。

    之;代仲永作诗。

    (9)利其然:即“以其然为利”。

    其,代上文“或以钱币乞之”一事。

    然,代词,这样。

    这里代“以钱币乞之”的做法。

    日:状语,是每日的意思,扳:拉,带领。

    环:四面八方。

    谒:拜访。

    不使学:即“不使之学”,“之”代仲永。

    (10)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之:两个均为代词,前者代仲永作诗,扬名和他父亲为求利不使学一事。

    后者代仲永。

    也:句中语气助词,起舒缓语气和停顿的作用。

    (11)明道:宋仁宗年号。

    从:跟随。

    先人:这里指死去的父亲,“先”指已死去的,多指辈分高的上代的。

    (12)称:相当。

    闻:名词,传闻。

    不能称前时之闻,直译就是(现在他)不能够和人们以前的传闻相称了。

    (13)复:再。

    焉:兼:兼词,相当于介宾词组“于之”。

    于、表“问”的趋向,到;之,代仲永的情况。

    泯:尽。

    然: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泯然,消失尽的样子。

    矣:句末语气助词,表肯定和已然的语气,同“了”。

    (14)王子:王安石自称。

    通:通晓。

    悟:领会。

    通悟,指方仲永从小懂得事理,会作诗的能力。

    受之于:即“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

    受:承受。

    (15)材人:有才能的人。

    于:比(介词)。

    为;成为(动词)。

    其:代他。

    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

    天,人对举。

    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

    (16)彼其:他。

    这里有“像他那样”的意思。

    贤:贤才,才智。

    (17)且:尚且。

    今:现在。

    夫:那些。

    固:本来。

    得:能够

    五、重难点导析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

    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

    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

    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

    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

    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

    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

    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

    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第三部分 练习解答】

    一、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

    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二、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点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

    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

    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

    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第四部分 类文品析】

    奕 秋

    《孟子》

    今夫奕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

    奕秋,通国之善奕者也。

    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

    一个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

    注:奕:下围棋。

    奕秋:秋是人名、因善奕,所以称奕秋。

    1、给下列字注音。

    奕( ) 诲( ) 鹄( ) 缴( )

    2、解释下列词。

    (1)夫: (2)数:

    (3)通国: (4)诲:

    3、把下面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

    4、“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一句中有三个“之”字,试分别解释它们的含义。

    5、两个人一同学习下棋,为什么结果却不一样?

    【第五部分:同步演练】

    一、基础知识

    1.下列加点字的注音有误的一组 ( )

    A、平庸(yōng) 诧异(chà) 父异焉(yān)

    B、稍稍(shāo) 环谒(yè) 不能称前时之闻(chèn)

    C、泯然(mǐn) 仲永(zhòng) 卒之(zù)

    D、禀赋(bǐng) 隶料(lì) 日扳(pān)

    2.为下列加点词选择正确的解释:

    (1)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 ) A、奴隶 B、属于

    (2)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

    ( ) A、曾经 B、尝试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 ) A、从此 B、自己于是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 ) A、乞讨 B、求取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父环谒于邑人。

    ( ) A、进见 B、拜访

    (6)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泯然众人矣”。

    ( )

    A、消失 B、泯灭

    (7)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 A、通晓 B、连通

    3.下列句子的朗读停顿划分不正确的是( )

    A、借言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B、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C、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D、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4.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用法最不同的一项是 ( )

    A、父异焉 B、邑人奇之

    C、稍稍宾客其父 D、余闯之也久

    5.给《铁杵成针》加上标点,然后回答问题:

    李 白 读 书 未 成 弃 去 道 逢 老 妪 磨 杵 白 问 其 故 曰 欲 作 针 白 笑 其 出 (同“绌”,笨绌) 老 妪 曰 功 到 自 然 成 耳 白 大 为 感 动 遂 还 读 卒 业 卒 成 名 士。

    (1)本文揭示了一个什么道理?

    (2)你自己对“铁杵磨成针”这件事的看法如何?

    二、同步解读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十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受于人也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1、《伤仲永》的作者是 宋的 ,他是杰出的文学家、政治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伤”的意思是: 。

    2、联系上下文,说明下面句子中加点的“其”字所指代的内容。

    (1)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 )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 )

    (3)父利其然也。

    ( ) (4)稍稍宾客其父。

    ( )

    3、下列句子中,属于正面描写的有 ,属于侧面描写的有: 。

    A、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B、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C、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D、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E、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F、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4、对“世隶耕”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世隶耕”的意思是“世代以种田为业”。

    B、“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方仲永天资非凡。

    C、“世隶耕”暗示了方仲永的父亲由于未受教育而眼界狭小,同时为下文的“不使学”埋下伏笔。

    D、“世隶耕”暗示了方仲永由于出身低微而将“泯然众人”的可悲结局。

    5、以下对上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二项是 ( )

    A、上文寓理于事,通过方仲永5岁到20岁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比后天的学习更重要的道理。

    B、方仲永“泯然众人矣”的原因是他自己后来骄傲自满,不认真学习的结果。

    C、上文用方仲永作反面例子来证明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D、上文先扬后抑。

    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

    6、“得为众人而已耶?”从句式上看属于 句,意思是: 。

    7、选文第三段就事说理,从 引向 。

    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揭示了 的重要性。

    因而这段文字的表达方式是: 。

    三、美文赏读

    诫子书

    诸葛亮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

    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注:(1)澹泊:也写作“淡泊”,清心寡欲,不追求名利。

    (2)淫慢:过度怠慢。

    淫,过度。

    (3)励精:振奋精神。

    (4)与:跟随。

    (5)接世:接触社会,为社会所用。

    1.给划线语句断句。

    2.写出下列句子大意。

    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

    3.用精练的语言概括出语段中诸葛亮诫子的主要内容。

    4.写出你最喜欢的一句,谈谈理

    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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