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形容清朝政府末期中华不振的事例
1、鸦片战争失败 签订《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该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2、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 签订《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
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
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
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等和约,列强侵略更加深入。
中国因此而丧失了东北及西北共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镇压了太平天国,维持统治,清史称同治中兴。
3、甲午中日战争 签订《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4、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签订《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中国清政府和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十一国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
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该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又一奴役性条约。
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此后开启了资本主义浪潮。
5、火烧圆明园
火烧圆明园在狭义上指焚烧圆明园,广义概念焚烧范围不仅只是圆明园一处,而是京西的皇家三山五园等,其焚毁的范围及程度远远比圆明园大得多。
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占据圆明园。
中国守军寡不敌众,圆明园总管大臣文丰投福海自尽,住在园内的常嫔受惊身亡。
英国军队首领额尔金在英国首相帕麦斯顿的支持下,下令烧毁圆明园。
3500名英法联军冲入圆明园,纵火焚烧圆明园,大火三日不灭,圆明园及附近的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畅春园及海淀镇均被烧成一片废墟,安佑宫中,近300名太监、宫女、工匠葬身火海。
使这座世界名园化为一片废墟。
大火连烧3天3夜,成为世界文明史上罕见的暴行。
圆明园文物被掠夺的数量粗略统计约有150万件,上至中国先秦时期的青铜礼器,下至唐、宋、元、明、清历代的名人书画和各种奇珍异宝。
现仅存建筑遗址,并建立圆明园遗址公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平等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烧圆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