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中的邻韵与韵律关系
所谓押韵(也叫压韵、叶韵),就是把相同韵部的字放在 规定的位置上。
诗词歌赋句末(偶亦在句中)用同一韵母的字,以使声韵和谐。
一般用于偶句句尾。
也称韵脚。
宋·严羽《沧浪诗 话·诗辨》:“其作多务使事,不问兴致;用字必有来历,押韵 必有出处”。
元·刘壎《隐居通议·诗歌三》:“山谷作诗,有 押韵险处,妙不可言”。
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四:“吏部 侍郎赵公玉峰曰:‘公诗大佳,尤难其押韵天然耳。
’”洪深 《戏的念词与诗的朗诵》五:“押韵是加强节奏的一种手段;韵 愈繁,节奏愈急”。
所谓韵部,就是将相同韵母的字归纳到一类,这种类别即为 韵部。
同一韵部内的字都为同韵字。
任何诗歌都要求押韵,古今 中外概莫能外,所不同者,对于押韵的限制多与少、严与宽的不 同而已。
这也是诗歌同其它文学体裁的最大分别。
比较常用的是 《108部平水韵》,详见前篇“浅谈古诗词韵律”。
押韵是增强诗歌音乐性的重要手段,近体诗为了使声调和谐、 容易记忆,对于押韵十分讲究。
古人通常使用官方颁布的专门指 导押韵的书,如《唐韵》、《广韵》、《礼部韵略》、《佩文诗 韵》、《诗韵集成》、《诗韵合壁》等,以南宋王文郁撰的《新刊韵略》最为流行,刘渊先生后来编著了一本《壬子新刊礼部韵》,即现在的《平水韵》。
需说明的是,并不值得为迁就押韵而破坏诗句的自然,除非是古时参加科举,否则即使偶尔一两句出韵,古人也是允许的。
2[押韵规则]编辑
近体诗押韵有较严格的规定,总结如下:[首句可押可不押,下句必押平声韵],分述如下:
偶句押韵
律诗是二四六八句押韵,绝句是二四句押韵,无论律诗还是 绝句,首句均可以押韵或不押韵。
例如:
寄扬州韩祚判官 (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第一二四句押韵。
又如:
登乐游原 (李商隐)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首句并不入韵,二四句押韵。
一般来说,五言诗首句不入韵 为常见,七言诗首句入韵为常见。
关于首句押韵与否的平仄规律 请参照“平仄简表”。
只押平声韵
近体诗规定,只能押平声韵,这几乎是一条死规矩,事实上 以近体诗为例,若押仄声字会感到非常拗口,所以古人都能自觉 遵守这一规则。
中间不能换韵
古诗(古风)允许中途换韵,但近体诗不允许这样。
首句押韵可借邻韵
古体诗的押韵,可以把邻近韵部的韵,比如一东和二冬、四 支和五微,混在一起通用,称为通韵。
但是近体诗的押韵,必须 严格地只用同一韵部的字,即使这个韵部的字数很少(称为窄 韵),也不能掺杂其他韵部的字,否则叫做出韵,是近体诗的大 忌。
但是如果是首句押韵,可以借用邻韵。
因为首句本来可押可 不押,所以可以通融一下。
比如:
《军中醉饮寄沈八刘叟》:
酒渴爱江清,余甘漱晚汀。
软沙倚坐稳,冷石醉眠醒。
野膳随行帐,华音发从伶。
数杯君不见,都已遣沈冥。
这一首押的“汀、醒、伶、冥”属下平声九青,但首句借用 了八庚的“清”。
这叫做借邻韵发端,在晚唐开始流行,到了宋 代,甚至形成了一种风气。
3押韵须注意事项编辑
忌重韵
即同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
避免同义字相押
如一首诗中同时使用“花”、“葩”,“芳”、“香”等。
避免出韵
古人写诗多依官韵,而许多我们认为是同韵的字在官韵中被分别列入不同的韵部之中,如“冬”与“东”之类,如果在同一 首诗中相押,即为出韵。
这主要是因为古今语音变化的原因,现 在已没必要再强调这一点。
[唱和]
唱和就是依照别人诗中所使用的韵字来押韵做诗,叫做“和 韵”或“步韵”,主要有三种方式:
1、次韵:又称步韵,即用原诗相同的韵字,且前后次序都 必须相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2、用韵:即使用原诗中的韵字,但不必依照其次序。
3、依韵:即用与原诗同一韵部的字,但不必用其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