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教徒有哪些消费习惯
伊斯兰教在回回民族的形成、发展过程中起过决定性的作用,其意识已渗透到回族的思想、道德、经济及文化等各个方面,甚至回族日常生活中的起居饮食、婚姻丧葬等风俗习惯也无不受伊斯兰教的影响。
正因如此,在回族的一些重要的俗信禁忌中,多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文化色彩。
食物禁戒。
回族日常生活中,忌食的东西较多。
除忌食猪肉外,教法中明令的许多食物的禁戒规定也为广大回族所遵守。
一般说来,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锋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
但大凡禽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凡兽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不能食,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海中之鱼可以吃的必须是腹下有翅膀,身上有鳞,且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黄花鱼、带鱼等,反之不能食的有鲸鱼、鲨鱼和乌龟等,海豹、海狮等也在禁食范围之内。
回族还禁食用火器击毙的“可食类”畜禽。
按伊斯兰教规定,禁戒动物的羽、革、毛、角等,可以为人所用。
此外,回族以为,禁食之物在迫不得已时食之无过。
因为《古兰经》讲:“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
禁食烟、酒、毒品。
烟、酒、毒品,也是回族生活中的一大禁忌。
回族一般称其为“哈拉目”(阿拉伯语,原意为“禁忌”、“被禁止的”)。
禁止饮酒,源于伊斯兰教,《古兰经》“筵席”章里特别指出,饮酒是一种秽行,是一种恶魔行为,要求穆斯林远离。
回族以此认为,酒能易人之志,浊人之身。
往往宽言寡语者,一经酒醉,便言语失常,甚至卧地发狂、丑态百出。
且酒有败坏纲纪,毁灭伦理,以致使人丧失“伊麻尼”(阿拉伯语,信仰之意)的害处,因此要求严厉禁止。
不仅是酒,凡对人的精神、意志、道德以及身体有伤害性与摧残性的饮料,回族也要求不予饮用。
而且根据教律规定,凡是所禁之物,既不能食用,也不能卖买。
回族禁吸香烟也源于伊斯兰教。
穆罕默德曾说:“凡是醉人的,都是禁止的。
”在回族看来,吸烟一旦成瘾,便会使人精神、身体麻醉,长此以往,乃令人喜好毒品,而毒品更是伊斯兰教予以严禁的,被称为是恶魔的行为,故香烟也就成为回族日常禁物之一,在西北虔诚的回族家中,即使贵宾来访,主人不仅不以香烟招待,也不允许来客在屋内吸烟。
回族中有些年轻人一般平时也吸烟,但在老人面前须回避。
在回族的葬礼上,清真寺内及家中念“亥听”(阿拉伯语,意指《古兰经》部分章节的选集,此处指回族在婚丧节庆中所进行的颂读《古兰经》等宗教仪式或活动)时,更严禁吸烟、喝酒、吸毒品等类似“不轨”的行为。
禁食自死物、血液。
回族的信仰以为,要保持一种纯洁的心灵和健全的思想,就要有一种热诚的精神和一个干净、健康的身体。
为此,凡是任何本身不纯净,并且对人无益,甚至有害的食物都是不可食的。
自死物、血液便在此禁食范围之内。
回族人讲,凡动物自然死亡,体内必然有毒,而一切生物的贪恶嗜欲则是由血气而生,故饮食血液对人身心无益。
宰牛、羊、鸡、鸣.回族讲究一定要将其体内血液放干净,方能食用。
宰后收拾牛、羊、鸡、鸭,要求必须先把其心割去,再收拾其它内脏,因为他们认为,动物虽被宰杀,但心仍然活着。
除禁食自死物外,回族还禁食被勒死的、跌死的、捶死的、牛氏死的、野兽吃剩的畜禽。
自死物与血液,无疑是回族卫生的、科学的和有益的禁忌,长期以来,它为绝大多数回族所遵守,因而保持了回族人健康的体魄,同时,也得到了其它民族的好评。
禁食猪肉。
禁食猪肉,是回族最重要的禁忌,其原因起源于伊斯兰教。
《古兰经》讲:“人们啊,你们应食地面上合义的、清洁的食物”,又说:“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割之动物。
”至于为何禁食猪肉,伊斯兰教明确指出,猪为“秽物”,是“不洁之物”;故不予食之。
在中近东地区,由于气候炎热,水源短缺,使得猪常常带有病毒,所以人们自古就视猪为不洁之物,且猪的形象丑陋不堪,令人厌恶。
因此这一地区的各族人民,包括犹太民族,均有禁食猪肉的习俗。
伊斯兰教适应了中近东人民这一禁忌,并将它作为宗教戒律之一,要求人们加以遵守。
所以忌食猪肉并非是回族独有的习俗,世界上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民都有同样的禁忌。
然而,回族对于猪的禁忌尤其严格,不仅忌食猪肉,而且对其它民族盛过、做过猪肉的炊具、碗筷、器皿也不用、不接触。
有人甚至连“猪”字也厌恶提起,问起属相、属猪的便以“属黑的”代之,更有甚者,回民中有姓朱的,因朱与猪音同,而改为姓黑的。
在一些回族家里,不仅以猪身上东西为成份制成的药物不用,连猪鬃、猪毛的刷子、猪皮衣物、鞋也不用。
回族严格忌食猪肉的习俗,使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明显区别于其它民族。
今天,一般回民在宗教功课上虽不能严格履行,但对禁食猪肉这一宗教戒律,都能认真遵守。
假如有人犯了此禁,那将会被认为丧失了做“回回”的起码标准。
禁拜多神、偶像。
信仰真主是回族信仰的核心和基础,一般要求做到“心里诚信,舌肉召认”,不能有丝毫疑问。
真主也即“安拉”,是伊斯兰教唯一的最高神,内地回族一般称为“真主”,取其“真一清静、主宰一切”之意;西北回民多称为“胡达”(波斯语,意为自在者)。
伊斯兰教基本信仰认为:“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主的钦差”。
即宇宙之中只有独一无二的真主,除此,不能有其它神,或类似真主之神的存在。
回族穆斯林讲,真主是独一无二、创造天地万物以及人类的真宰,是全知的、全能的、永恒的、贯通一切的,不可分的实体,是无始无终、无像无声、无方位、无定所,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但它的的确确是存在的,不容有任何怀疑和争辨。
因此“认主独一”是回民最基本的信条,除真主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
据此,回族除面朝麦加,礼拜真主外,不叩拜其它任何偶像,且坚决反对本民族崇拜偶像,崇拜多神被认为有着不可恕饶的罪过。
在回族的清真寺及一切宗教场所,不仅不准出现任何人的影像,甚至连动物画像在清真寺也属严禁之列。
因为礼拜时,如果周围挂有人物、动物画像,那将被认为是崇拜偶像,所以虔诚的回族穆斯林,即使在居室中也不贴挂人、物影像,桌柜之上也不摆设人、物塑像。
家中平常多以中国传统的山水画、字画和古典诗词、汉文“克塔布”(阿拉伯语,意为经典)中的“五更月”以及阿文书法、克尔白圣寺绣画等装饰。
而一般回族家庭,虽然平时也不妨挂一些人、物画像和家人照片,但老人礼拜,或请阿訇来家念“亥听”时,必须将所挂人、物画像罩住,或者把画像、照片翻面。
回族以为,这样才算符合对真主的信仰。
禁占卜、算卦。
占卜、算卦被回族人看做是有失“伊麻尼”的行为。
因为伊斯兰教六大信仰之一的“信前定”,要求人们相信天地之间一切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现象,都由真主的意志决定。
真主创造生,造化死,世间万事都是“安拉”的定然。
回族通常讲,“一切围着太克底尔(阿拉伯语,前定之意)转”,任何人不能预知自己或别人的将来。
但人们可用自己的理智来选择信仰,判断善恶,且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行为负责。
作为回族穆斯林要求自己顺其自然,不为所求,不为所争。
如此,求卜、问卦是有悻于“前定”信仰的,回族称属污秽的“魔鬼”行为,近似于迷信。
迷信又与“伊麻尼”是不相容的。
所以,回族严禁求卜问卦,否则会被认为丧失了信仰,要受人唾弃的。
禁赌。
严禁赌博,是回族的一种良好的传统美德。
族内若有人赌博,那将被认为是破了禁,犯了罪,因教义认为,赌博不仅使人与人之间“相互仇恨”,而且将会“阻止”人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是恶魔才有的行为,所以予以坚决禁止。
回族由此以为,赌具有十大罪恶,即坏良心、丧品行、伤性命、用祖宗、失家教、荡家产、生事变、离骨肉及犯国法和遭天遣。
回族家长和阿匐,经常以此教育子女与人们,要求他们远离这种邪恶的行为。
如果沾染上这一“哈拉目”,将会变得龌龊无耻,为众人所鄙视。
族内婚。
回族素来以为,男女间的结合,必须以信仰同一为基础。
因此,回族婚姻常常只限于本民族内部,西北的回族此外也只是同信仰伊斯兰教的东乡、保安、撒拉等民族实行通婚。
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的融合是不可避免的。
特别是由于回族散居全国,与汉族等杂居,所以历史上以至现实生活中,回族同汉族和其它民族青年恋爱结婚的现象,也已屡见不鲜。
其中,以回族男青年即汉族等其它民族姑娘为妻者居多。
回族在信仰、饮食等生活方面,与非穆斯林民族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回族一般实行严格的族内婚姻,一旦涉及到族外,无论嫁、娶,都要求外族青年理解、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并且要虔诚地皈依伊斯兰教,否则,婚姻将会受到家人的反对。
外族青年皈依伊斯兰教,有一套较为认真、严肃的程序。
首先回族家长要请外族青年来家,问其对此婚姻是否诚心,愿不愿意“随教”,若回答是,就由回族家长给其讲授一些信仰常识及饮食禁忌,令其认真遵守。
经一段时间考察,认为可以信赖,便带其到清真寺,先教以大、小净的洗法(女青年则由回族妇女在家施以教导),沐浴完毕,带至阿訇室内,由阿訇再讲以宗教知识并教其背诵清真言,直至背熟。
而后,方可拟定结婚日期。
回族对“随教”青年的“尼卡哈”(阿拉伯语,意为证婚词、此指由阿訇主持的婚礼仪式)要求严格。
成婚之日,父母、媒人、新郎、新娘—一到场,阿訇首先问过回族父母是否有“口唤”(意即是否允许),再问媒人是否交过聘礼,接下问新郎、新娘各自是否真心结合。
之后,阿訇考核新郎、新娘有关宗教知识,请其背诵清真言,回答一些信仰问题,并再次对“随教”的新郎(或新娘)嘱以谆谆教导,勉励其牢记“信教为人之本”,而后诵经祈祷,予以证婚,讲明“尼卡哈”是根据《古兰经》,圣训勉励人类结成夫妇的原则进行的。
最后,阿訇祝愿新婚夫妻生活愉快,幸福美满。
这样,一桩涉及外族的婚姻,方被回族认为是符合教规的,并得到大家的认可。
外族青年从此也就被看做是回族的一员了,日后双方所生孩子的民族成份,自然也就以回族为准了。
丧葬中的禁忌。
回族的葬礼简单、朴素,但却有着较多的禁忌。
人去世后,回族不称为死,而要称为“昌提”(阿拉伯语,逝世)、“无常”、“口唤”成“归真”(意即回归至真主阙于),死人称为“亡人”,尸体要称为“埋体”,以示与其它民族的区分。
回族对于衷哭不禁止,人“无常”之后,家人亲朋与其永别,难兔表现出哀伤之情,不由自主地痛苦是人之常情。
但回族忌讳在亡人面前嚎啕大哭或跳脚拍胸,呼喊哀叫。
因为教规以为亡人是顺命归真而去家人亲朋应当相信真主的前定,而嚎哭被看做是对亡人逝去的“不满”和“怨恨”。
“埋体”未葬之前,回族有守夜的习惯。
守夜的亲朋好友都要洗大、小净,以保持“埋体”房内的洁净。
房内不得海阔天空高声喧哗,只可追忆亡者,谈信仰,互相劝勉以走主道,更严禁守夜期间抽烟、喝酒与赌博。
守夜时,禁止狗、猫等动物进入“埋体”房内,回族讲,如果猫、狗进入房内,会惊动亡人,是很不吉祥的。
此外,回族不允许给亡人送花圈、挽幛,更反对设灵堂。
送“埋体”入坟地时,讲究送葬者须洗大净,而且不允许人们在“埋体”前跑动,应走在“埋体”之后或两旁。
念“比思敏俩习”。
“比思敏俩习”,为阿拉伯语,意为“以真主的名义”。
回族习惯在做、吃食物及进行其它一些日常活动时,都要口念或心念“比思敏俩习。
”如平素炒菜、做饭,油、菜入锅,吃饭、喝水之前,以及担水入缸,均念以“比思敏俩习”,以表明回族人时刻不忘真主造化万物之恩。
此外,在吃蒸馍、烙饼、馕时,回族禁忌囫囵啃咬,一定要首先口念“比思敏俩习”,掰做两瓣或更多的小块来吃。
回族女主人在厨房炸油香、馓子等食品时,也必须先念“比思敏俩习”,且讲究包括家人在内的其它人没有小净不能进厨房。
主人认为做这些食物时,须有虔敬的心灵和纯洁的身体,这样炸出的食物,才色泽宜人,酥脆香甜。
宰牲须以真主之名。
回族人宰牲时,必须首先诵念真主“安拉”的名字,俗称“道太司迷耶”。
即“比思敏俩习,安拉乎艾克白尔”,意为“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
这样所宰之物,才被认为是符合经义的,可以食用。
否则,将视为妄杀而禁食。
凡宰牲者必须是穆斯林,这是回族宰牲的先决条件,所以,一般回族家中宰牲,都要请清真寺的阿訇或满拉来主刀。
宰牲时先诵主名,然后割断禽畜的食管、气管与血管,但不能把头立即割下,并且必须空净其血液。
在宰杀牛、羊、驼时,回族还讲究只捆绑这些畜物的两条前腿和一条后腿,而留一条后腿在外,并且要求使用锋锐的利刀,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动物临死时的痛苦。
此外,在围捕打猎时,回族人箭射、兵击动物之前,必须念诵真主之名。
这样,即使兔、雉、鹿之类被射击而死,待血流尽也可以吃。
而凡为火焚而死之物,虽诵念真主之名,也不能食用。
驱魔石。
回民墓区,给人的印象是静穆肃重。
不仅坟墓一排排,一行行排列得井然有序,而且你会看到每一坟墓之上,都压有五彩缤纷、色彩斑斓的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其中有些坟墓用纯白色或纯青色的鹅卵石堆成,肃穆、庄重。
这些鹅卵石,回民称其为“驱魔石”。
回族人以为,在墓地上压以驱魔石,一方面可增加墓地庄重肃穆的气氛,更主要的是还可以为亡人驱魔。
实际上,因早先回民的墓地多处荒郊,时常受到野兽的侵扰,为了防止野兽(回民称为“伊比利斯”,意为魔鬼)的刨挖,便开始在坟上压以石块,以使坟内亡人得以安息。
长此以往,坟上压以鹅卵石,便成了回族丧葬中的一个习俗。
驱魔石是亡人亲属每次上坟时,逐渐携带压上去的。
有的依原坟在底部周围和顶部之上压以较大的石头,而周围则用形状各异的鹅卵石铺压,坟墓仍呈长圆形状;有的则将坟墓底部以大石头堆为长方形状,而上方却用小石子堆压为椭圆形状。
在回族一些先贤哲人的墓地,群众为了表达对他们的崇敬之情,坟外大都以精美的青、白两色的花岗岩石砌成,底部仍呈长方形,上方大多呈拱形状,工艺精细,倍显庄重。
除在坟外铺压驱魔石外,内地一些回族坟内,还须放些小石子或碎石,一般置于“埋体”旁边,它同压在坟外的鹅卵石有同义之用,也是为了驱魔。
“都阿”治病。
“都阿”原意为“祈祷”,即向真主祷告。
早先一些回民生病之后,久治不愈便有向阿訇讨“都阿”的习俗。
这里的“都阿”,则为向阿訇讨要治病之方,实际上就是通过阿匐向真主祷告,以使疾病早日痊愈。
用“都阿”治病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称为“吹都阿”,由家人请来阿訇为病人念一段“索勒”(《古兰经》选段),然后由阿訇向病人吹几口气;或者在阿匐念“索勒”时,家人在桌子上放上盐、糖、茶之类的饮用品,念毕后,阿訇对这些物品吹几口气,称“糖都阿”、“盐都阿”、“茶都阿”等,然后让病人服下,以此希望能够治愈疾病,使病人早日康复。
另一种称为“写都阿”,即由病人家属请阿訇在纸上用毛笔写一段“索勒”,拿回家将纸烧成灰,灰末由病人用水冲服;也有请阿匐用墨笔在茶蛊、饭碗之内写上一段“索勒”,用开水让病人冲服的。
“都阿”治病在乡村或边远地区的回族中至今仍流行。
南方一些地区的回民,还有带糖、茶等食品到“筛海”(阿拉伯语,德高望重、有宗教修养的人)坟上诵经祈祷,之后作为“都阿”服用来医治疾病的。
回族的“都阿”不仅用以治病,有时也被用来作消灾驱祸。
在宁夏南部回民山区,由于每年的旱灾和冰雹严重地危害着这里的农业生产,所以旱象严重时,回族常常又有集会作“都阿”,以挖井掏泉,或荒郊求雨的习俗。
到七、八月间,麦子成熟时,又常常有“压山头挡冰雹”的活动。
一般由阿訇在纸条或者布条上,写一段“索勒”,把它压在一些最高的山顶上,以求真主能够驱雹防灾。
善待鸽子与蜘蛛。
回族视鸽子为和平的象征,在有条件的回族家中,几乎都畜养有鸽子。
在所有家禽中,回族最喜爱的也要数鸽子了。
来到回族聚居区,常常会看到成群的鸽子,在空中悠然飞行,回旋不离,那悦耳的哨音,为人带来和平与安宁。
根据伊斯兰教传说故事,公元622年9月20日,即伊斯兰教历元年(希古莱年),穆罕默德在古莱什部落贵族的迫害下,与其志友艾布·伯克尔逃亡麦地那,半路上遭古莱什贵族的追赶,穆罕默德便与艾布·伯克尔躲进一个山洞。
当追兵赶到时,看到洞口密布着许多的蜘蛛网络(原本没有),看起来好像是很久以前就形成的。
稠密的蜘蛛网使得追兵看不到洞内是否有人,而且这时从洞口还飞来几对鸽子,追兵由此认为洞内无人,于是喊叫着由原路退回。
洞口的鸽子、蜘蛛网,使得穆罕默德幸免遇难。
所以,穆斯林把鸽子看做是和平、吉祥的动物。
回族讲,鸽子救过“圣人”,因而忌杀鸽子。
阿訇一般不替人宰鸽子,而当危重病人要补身体,或者作偏方治病用时,乃讲究用“金刀子”宰,“银盘子”盛血。
同样原因,回族也忌讳随便乱打蜘蛛,屋内出现蜘蛛,或有了蜘蛛网,只是将其轻轻扫出屋外。
禁踩蚂蚁。
在回族居住的村庄、院落,无论大人、小孩,看到蚁群、蚁巢,总是小心翼翼,绕道而行,决不有意踩踏。
遇到阴天,蚁群大批出巢时,大家走路更为谨慎,小孩若故意踩踏蚂蚁坝要受到大人的谴责。
传说在穆罕默德传教初期,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越来越多,激怒了古莱什部落的贵族们,他们干方百计地迫害穆罕默德及其穆斯林,并要求古莱什部落的人不要同穆罕默德及其支持者来往,不和他们进行商业交易,不与他们通婚。
贵族们把这些决定写成公约,悬挂在克尔白神殿里,并开始对穆罕默德和其它穆斯林实行封锁,威胁皈依伊斯兰教的人们。
时间一长,穆斯林的物品用尽了,孩子们饿得面黄饥瘦,整日啼哭。
穆斯林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三年。
一天,穆罕默德告诉大家,真主已经让蚂蚁将古莱什贵族挂在克尔白内并写有他们誓言的那张公约吃掉了。
古莱什贵族听到消息到克尔自一看,那张公约果然被蚂蚁吃掉了。
于是他们只好解除了对穆斯林的封锁,穆斯林们重新获得了自由,自此以后,更多的人加入了伊斯兰教。
回族群众由此以为,蚂蚁受真主之意吃掉了古莱什贵族的公约,挽救了伊斯兰教和早期的穆斯林。
所以,他们忌讳随便、故意踩踏蚂蚁。
禁坐门槛。
来到西北乡村回族家中,你会看到家家院中都备有许多木制小凳,以供家人在院中聊天、休息时坐用。
虽然乡村回族的门槛既高又大,清洁光亮,可以当板凳使用,但注意观察,回族人从不坐用,且也忌讳他人坐在门槛上面,即使回族儿童也深知不能坐门槛。
传说伊斯兰教传播初期,由于遭受异教徒的迫害,先知穆罕默德经常带领穆斯林与异教徒作战,由于当时条件困难,且昼夜作战,人人身体劳累不堪,穆罕默德因此曾将门槛当做枕头睡过觉(早期阿拉伯人以地铺为床),回族因此有忌坐门槛的习俗。
他们不仅禁止成人坐门槛,儿童也不准将脚踩在门槛上或双脚站在门槛上。
跷足于门槛或双腿长时间叉在门槛之间,是要遭到长辈的训斥的。
回族人民勇敢善良,纯朴敦厚,由于信仰伊斯兰教,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礼仪规范,并积衍钟聚出别具一格的民族心理和社会习尚。
这一现象经世代承袭,长期因循,对回族社会生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至今仍有很强的民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