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十条必须遵守安全规定是什么
发布者:丁楠东2019-11-20
叉车安全操作十规范
一、叉车作业前后,要进行三检:一检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二检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三检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二、叉车运转过程中,要进行二检:一检压力、温度是否正常;二检外泄漏情况。
三、叉车起步要一观察、二确认:一观察四周,二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方可缓慢平稳起步。
四、叉车行驶时,要使货叉底端距地高度保持15—40cm, 门架须后倾。
五、叉车行驶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
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六、叉车行驶时,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七、叉车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要先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
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八、叉车叉载物品时,要四注意:一要注意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的规定;二要注意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三要注意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四要注意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九、叉车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十、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和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