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的大方县得人是什么民族
反正什么民族都比彝蛮劣种好。
彝蛮在清代以前又称“乌蛮”、“罗罗”、“罗落”、“落落”、“倮罗”、“倮倮”、“卢鹿”等。
彝蛮是个好吃懒做,无道无德之劣种。
在解放前都还是一个以乱 伦为荣的劣族,婚姻与家庭还在是原始社会的母系继承制下的群婚制,男女性 混 乱。
《云南志略》中详细的记录:“夫妇之礼,昼不相见,夜同寝。
子生十岁,不得见其父。
妻妾不相妒忌。
……嫁娶尚舅家,无可匹者,方许别娶……凡娶妇必先与大奚婆(男巫)通,次则诸房昆弟皆舞之,谓之和睦;后方与其夫成婚。
昆弟有一人不如此者,则为不义,反相为恶。
正妻曰‘耐德’,非耐德所生,不得继父之位。
若耐德无子,或有子未及娶而死者,则为之娶妻,诸人皆得乱,有所生,则为已死之男女。
酋长无继嗣,则立妻女为酋长,妇女无女侍,惟男子十数奉左右,皆私之。
”以上文字说明,当时罗罗社会的婚姻关系相当的自由与混乱;宗教的势力与活动深刻的对罗罗社会的婚姻产生影响,这从大奚婆(男巫)享有对新婚妇女的初夜权即可看出;同时交织着群婚制与转房制,兄弟可以依次对新婚妇女行夫妇之礼,则说明时下流行的是转房制。
《马可波罗行记》对罗罗人社会的婚姻中,母系继承制下的群婚制记录 :“设有一外人或任何人奸其妻女、其姊妹或其家之其他妇女者,居民不以为耻,反视与外人奸宿后之妇女为可贵。
以为如是其神道偶像将必降福,所以居民情愿听其妇女与外人交。
”此外,罗罗不仅尊重、善待、欢迎他人至自家与家中女子行夫妇之礼,而且尚有规矩可循。
《马可波罗行记》 中记载道:“设其见一外人觅求顿止之所,皆愿延之来家,家主人命其家人善为款待,完全随客意所欲;嘱毕即离家而去,远避至其田野,待客去始归。
客居其家有时亘三四日,与其妻女姊妹或其所爱之妇交;客未去时,悬其帽或其他可见之标识于门,俾家主人知客在室未去。
家主人见此标识,即不敢入家。
此种风俗全州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