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多一个户口是不是多分一套房子呢
按拆迁面积补偿,和户口无关。
不是按照户口补偿的,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某些地方政府和地区地块上还留有关于户籍的补助。
在法律层面
在中央政府的立法层面比如国务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中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补贴和奖励)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二) 价格补贴;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而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的确有些地块上会有关于户籍的补助和补贴,但不是按照户口补偿的,当然,你可能觉得我在抠字眼,但事实上两者性质是不同的,补偿很大部分是法律规定必须要给你的,而补助和补贴不同,这些很多都是临时性,随机性(看领导脑袋怎么拍)甚至有些是变相的寻租滋生的温床。
这些补助是需要一定的政策门槛的,这种门槛的设定很多其实没有什么特定的理由,不过是领导一拍脑袋就决定有或者没有,或者承袭动迁中的历史。
因为很多地块上的门槛是一刀切的,而且这种刀切的其实没啥道理可言,最后一旦引起家庭在征收补偿款中分割时会加剧矛盾,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官还是倾向于地块政策,毕竟这种“土”政策很多也是白纸黑字有文可依的。
这导致了很多家庭问题。
第三十一条(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
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只与房屋建筑面积有关。
但临时安置费、奖励、补助、搬迁补助费等,与几个房产证有关,也与几个户口本无关。
2、如属集体土地拆迁改造,国家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政策规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