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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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语办[2008]2号
关于开展“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国家语委等《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国语〔2008〕1号)精神,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经研究,决定今年暑假举办全市中小学“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师,中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
比赛设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和教师组。
二、征文内容
小学生、中学生主要谈学习经典诗文的体会和感想,以及在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有趣、感人之事。
小学生可写读后感、小故事,字数在600字以内;中学生可写读后感、故事、散文、随笔等,字数在800字以内。
凡报送的学生作品,须附有指导教师简短的点评。
教师组征文内容主要为指导经典学习、组织诵读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可写成教育叙事或教学随笔,也可写成活动方案,还可写成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奖励办法
每组各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择优选送作品参加省教育厅、省语委举办的全省“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活动。
四、有关要求
1、作品选送。
各区县语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在7月31日(周四)前将初选后的作品及征文汇总表(见附件一、二)报送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处(地址:北京东路26号705室,邮编:210008,电话:83639971),逾期,作放弃处理。
2、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是今年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特别是青少年认真学习、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增强民族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语委、各直属学校要把“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活动作为暑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
附件一:区县“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汇总表
附件二:直属学校“我与经典有约”征文比赛汇总表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教育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