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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朝女子裹脚吗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绵绵近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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