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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休假落实情况说明

    1.未休年假原因情况说明怎么写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百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知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道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是职工的合法休息假日,可以版休,也可以不休,不休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三倍工资,这个不权需要什么原因呀,没休就应该给。

    2.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机关事业单位

    带薪休假是指工作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员工每年可以享受保留工作和工资的假期。

    我国的带薪休假制度始于1991年6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这一制度以劳动法规的形式得以完善,成为我国休息休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企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带薪休假制度在不同单位的落实情况迥异。

    《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不同单位其性质差异,落实情况迥异。

    2012年11月,凤凰网上一篇名为“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调查:旱涝不均私企情况差”的报道再度让带薪休假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报道就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实施4年来的现状进行了调查。

    通过对国企、外企、私企等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走访,得知自《条例》实施以后,少数国企的员工基本能完全享受带薪年休假,且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的企业中的带薪年休假规定,既能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又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发展。在外企中,带薪休假制度更为规范休假程序比较严格,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企业鼓励员工休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利。

    与部分国企和外企截然不同的私企成为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的重灾区,私营企业职工和派遣工,多数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待遇。一些行业劳动力结构性过剩比较突出,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带薪休假成为难以企及的“奢侈品”。

    (二)应休未休带薪休假补偿比例不高。 《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极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资金补偿。

    2009年10月,国家旅游经济在搜狐网上进行的至今有效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中56。42%表示虽然《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自2008年相继出台,但单位并未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且在这些未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劳动者中,因未休假获得过规定的资金补偿的比例仅占14。

    98%。由此看来,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应休未休带薪年假补偿实际所获补偿比例不高。

    (三)职工对带薪休假相关制度知悉度不高。黄平在《带薪年休假及实施现状研究——以上海市调研为例》一文中针对上海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了调查。

    结果显示,有7。83%的受访者根本没听说过带薪年休假;受访者对我国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政策,如实施范围、对象和假期待遇等情况“不了解”所占比例为23。

    49%;“有些知道”所占比例为62。65%;“很清楚”所占比例为13。

    86%。从这组数据来看,上海劳动者对带薪年休假制度知悉程度较低。

    如果扩展到全国范围来看,不知悉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制度的劳动者可能更多。二、我国企业带薪休假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一)立法原因1、累计工作年限缺乏计算标准。

    《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虽然二者都提到了享受带薪休假的条件,但都没有具体说明“累计”和“连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界定,也没有给出判断工作时间间断的具体标准,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企业在具体实施带薪休假制度时难度增大。 2、补偿基数标准缺乏差异性。

    《条例》中规定,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资金标准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办法》也规定,企业、单位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

    75天)进行折算。 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企业在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和发放方式上都不尽相同,这样对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偿时,其补偿基数“日工资”的标准缺乏差异性。

    3、“确因工作需要”缺乏界定标准。《条例》颁布的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的基本权利,完善劳动法对带薪休假制度的规定。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所拥有的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企业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的权益和福利。但《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这条规定又间接地说明带薪年休假是企业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的权益。显然,这与《条例》颁布的本意自相矛盾,同时也导致这一规定被一些企业利用,为其不执行《条例》提供了法律空缺。

    (二)执法原因1、执法被动。为了保障带薪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及办法的情况。”

    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主动地监督企业执行。

    3.给带薪年休假的贯彻实施提点意见

    年休假天数依据工龄确定。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下列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4、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5、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6、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7、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五、年休假一般以就地休假为宜,如到外地休假,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请假,费用自理。

    六、员工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一次休完

    4.企业是怎样确保年休假制度得以落实的

    劳动法中没有强制性休假制度,职工的休息休假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执行。如果是带薪年休假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进行休息而职工拒绝的,则用人单位无需对该未休的带薪年休假支付3倍工资。

    “累计工作”并没有明确是本企业累计,还是所有工龄累计,而且在条例的第二条中是这样写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所以在目前实施细则还未出台之前,比较好的做法是在该员工入司的第一年可以不予累计,也就是说可以不给他年休假,在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之后,将该员工之前的工龄与本企业工龄相加累计计算年休假天数。

    5.假期履行情况

    您好:一、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假期有哪些第一、法定节假日;第二、带薪年休假;第三、病假;第四、探亲假;第五、婚假和丧假;第六、女职工产假;第七、事假。

    二、假期天数是多少天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

    6.给带薪年休假的贯彻实施提点意见

    年休假天数依据工龄确定。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下列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4、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5、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6、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7、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五、年休假一般以就地休假为宜,如到外地休假,应向公司主管领导请假,费用自理。 六、员工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一次休完。

    年休假落实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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