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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级干部收红包卡承诺书

    1.纪委主要领导对收受红包人员的谈话笔录范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敖春玲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成立由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组成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部门)的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及时制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县纪委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于11月28日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范围、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及整治要求。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1.开展学习宣传和集中警示教育。一是学习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将利用网络和电视台开设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教育;全县各单位(部门)对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文件进行了学习,县委宣传部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列入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作为今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察局也将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紧盯今年的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二是增加述职述廉内容。把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受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5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三是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通报曝光制度,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确保全县每个干部职工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2.形式多样,认真组织公开承诺。一是组织填写承诺书。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做出公开承诺,确保全县所有领导干部承诺全覆盖。全县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共671人(其中县处级52人、乡科级及以下619人)。二公开承诺内容。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全县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承诺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了人民群众的监督。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全县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经过认真自查,目前在全县范围内未发现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

    一是全县各单位(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出相应的制度,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带头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坚决抵制收受红包礼金歪风,成为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组织乡(镇)纪委、县教育局纪检组、县卫生局纪检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一经发现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如何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检查

    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

    各乡镇(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书面承诺情况,各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县纪委备案;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选择门户网站、政网、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媒体中的1种及以上方式,将单位领导干部承诺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的自我检讨书

    违规收受礼金检讨书:犯罪对于一个人来讲,是一件极其悲哀的事情,任何人都会悔恨终生。

    回顾40余年的人生道路,我有过美好的理想和追求,并获得了许多骄人的荣誉,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我一步一步走上处级领导岗位。今天,我失去自由,囚服加身,成为可耻的罪犯,这善恶、荣辱强烈的反差,不能不令我反复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为什么会沦落为阶下囚?往事不堪回首,却无法忘怀;现实无颜以对,却必须面对。

    我出生在农村,祖祖辈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亲憨厚、耿直的性格和母亲善良、俭朴的品德曾深深地注入过我的脉管。在父母的呵护和期盼的目光中,我吃苦耐劳,发奋学习,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班干部。

    1974年,我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从迈进绿色军营之日起,我就立志为祖国和人民献出自己的一切。

    在从戎报国的13年时间里,我先后入党、提干,并多次立功受奖。1988年,我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工作,由于我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讲政治、讲原则、讲宗旨,很快就由一般干部提拔为财政局局长,我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工作更加一丝不苟,坚持为全区人当好家、理好财,自觉抵制吃请、受礼等不正之风,清正廉洁,光明磊落,得到了党组织的充分肯定。

    1995年,我再次荣升,被提拔为副区长,并当选为洛阳市跨世纪的后备干部。自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先后获得各种荣誉证书三十多本,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创造辉煌的业绩。

    如果说我在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为国为民做出了一点成绩的话,那是因为我还比较注意改造世界观,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还能比较严格地要求自己,时时事事处处能用党章和共产党员的标准来约束自己。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自从担任副区长并兼任财政局局长后,随着地位的升高、权力的增大,我逐渐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贪图安逸、享乐的思想日益滋生,对“灯红酒绿”般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有钱人那种一掷千金的豪爽也不由自主地羡慕起来,吃、住、穿、戴的档次和品位也逐渐提高,艰苦朴素的思想观念却日益淡薄褪化。在人际交往中,我对部属、朋友的小恩小惠慢慢放松了警惕,请客送礼,司空见惯,什么党的培养、入党誓言统统抛之脑后,从一般的吃吃喝喝演变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越过了“红色警戒线”后,我开始贪胆倍增、胃口大开,由最初的断然拒收到坦然收受,金钱的诱惑力一次又一次冲破理智的防线。金钱一旦成为一个人的全部欲望,就会使人在极度膨胀的金钱欲望驱使下,滋生出许许多多可怕而且难以改变的邪念,在不到两年的时里间,我先后贪污公款27万余元,挪用公款200万元,终于将自己奋斗了几十年来之不易的红色档案改写成了犯罪分子可耻的黑色档案。

    我从一名优秀军转干部一步步走向腐败的犯罪深渊,不仅毁了我个人的前程,更给党的事业和形象抹了黑,愧对党的教育和组织的信任与培养,也愧对亲朋好友对我的关爱。我的父母在我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因家事打扰过我,每次回家探望双亲总是来去匆匆,多年来我很少在老人身边尽过孝心,在他们晚年之际,我依然不能给他们以安宁和欣慰,相反还给他们带来了耻辱;我的妻子一生为人堂堂正正,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多少理解和支持,生活上给了多少关心和惦念,却因为我的犯罪而不得不忍受别人的鄙视与冷漠,屈辱和泪水;我的孩子们都已大学毕业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正处于献身事业和组建家庭的关键时刻,我不能帮助孩子们,却同样给他们带来了痛苦和屈辱,想到这一切,我的心都要被撕碎了。

    然而,一切都已太晚了。痛定思痛,经过几年来对自己无情的解剖与沉痛的思索,我总结出了犯罪的根源所在,首要原因是放松了思想改造,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像苍蝇一样飞入国门,在这场新的考验中,我没有保持住清醒的头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随着职务的升高、环境的变化、荣誉的增多、权利的扩大而产生强烈偏差,不由自主地丢掉了过去那种严格要求自己的进取精神,放松了学习与自我改造,面对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迷失了人生的方向,错误地认为,腐败现象是改革开放的正常现象,并加以效仿,完全把党的宗旨抛到脑后,丧失原则,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严重触犯了法律,从而付出了18年牢狱生活的惨重代价,成了一个千夫所指的罪人。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8年!如今,我已近知天命之年,不可能再从头再来,愿我真诚的忏悔能够给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一点教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一个人,时时刻刻都不能忘记改造主观世界,否则,消极腐朽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腐蚀自己的灵魂、信仰、理想、道德,就有可能因小恶的积累上升为大恶的裂变。法国大作家雨果曾说过:“平凡的人,缺点也很平凡;高贵的人,错误也很惊人。”

    因为前者对社会影响很小,而后者对社会危害很大。中央最近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把“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意义可谓深远,反腐败针对的更多的就是位高权重的公职人员,这些人微小的错误都有可能严。

    4.治理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哪些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遵照本办法执行。中、省、市驻邻单位公职人员,以及村(社区)、社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整治时限2014年12月底前。三、整治措施(一)集中警示教育。

    县委宣传部、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单位要在11月26日前开设专栏(专题节目),集中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把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专题,作为县委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1月22日前,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对学习会实行同步记录。各乡镇(园区)、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险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于12月2日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

    各乡镇(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书面承诺情况,各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县纪委备案;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2月5日前,选择门户网站、邻水廉政网、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媒体中的1种及以上方式,将单位领导干部承诺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认真自查自纠。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严格对照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0日前上交县纪委或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

    各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四)开展监督检查。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教育局要组织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卫计局要组织对所属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商务局要组织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发放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县财政局要组织对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要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管理,加大对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县审计局要把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园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教育无效、目无纪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通报曝光;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走过场、履责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加强案件查处。

    县纪委监察局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

    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

    对领导干部父母、。

    5.如何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首先在于领导队伍的廉政建设,使领导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贪。

    不想主要是指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确立廉政意识。

    不能主要是廉政制度建设,确保监督机制的形成。

    不敢主要是法制建设,使贪腐者及时得到法律和党纪的处理和处置。

    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单靠制度法律那是不现实的,因为任何制度与法律都是滞后的,都是人执行的,都不可能“疏而不漏”的。

    制度建设是针对绝大多数人的,是人们行为举止、从政行为、道德实施过程中的一种规范,没有这种规范就“不成方圆”。

    法治惩处是针对极少数无视党纪国法者的,不对这些人及时惩处,就无法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其次,解决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现象也有待于社会风气的整肃。在一个社会歪风盛行、世风日下的大环境之中,人们往往难以做到独善其身。而且送礼者送不成礼反而会有办不成事的焦虑与畸形心理,导致领导干部处于时时事事充满诱惑之中,这自然也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十分不利。

    所以,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首先在于国家、中央的顶层设计,法纪严明严管严惩;其次在于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再者就是这个社会风气的整肃。

    严格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对于完善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树立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6.领导干部收了红包多久上交才不算违纪

    规定要求是在合理时间内,一般要求是三个月内。

    纪委要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下级和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及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必须拒收,因故无法拒收的,必须在三个月内登记、交公、并说明赠送人及赠送的原因。 一些红包,领导干部确实无法当场拒收。

    有的是因为对方胡搅蛮缠,不收不行;有的是对方放下就走,没等反应过来就找不到人了;有的是夹带在其他普通物品里面;有的是通过他人转交。在这些情况下,本人是没有主观收受红包的意愿的,这可以理解。

    已经有人指出:应当是一经发现就立即上交,并向组织说明情况,这才有利于事情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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