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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屋情况说明函递交法院

    1.拆迁中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的话,你只能是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如果你和拆迁人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觉得不公平,你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

    如果你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的话,你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但我建议你先提行政复议,如果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改变了原裁决的话,你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向法院诉讼

    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拆迁合同和五联单可以作为法庭的证据证明房子归属吗

    可以明确的讲,当事人是可以将该“拆迁合同和五联单”作为证据递交法院的。但是,是否能够证明房产的归属,还应该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以及对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无法预测判决结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强制拆迁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拆迁执行申请规定

    来源:中国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法释〔2012〕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第二条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三条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条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第六条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六)超越职权;(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第七条申请机关对不准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和被执行人,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第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条《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房屋拆迁裁决的,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精神办理。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5.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递交哪些材料

    您好,我想你的不是找材料了、而是应该。

    我不该帮你这件事,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吧,毕竟说不是我家那儿了就说吧,第一你不是该考虑向法院交纳什么材料了,而是另一种途径,你应该先给检方((检察院))搞点小礼物((你懂得))给检方说好后再给法院递交材料,直白的说一句:法院是法律执行方,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方,法院所有部门都不怕,唯一有点抵触的就是检察院,很多人不知道了检察院可以更改法院的裁决,新闻上说的最高法决定重审XX案件,法院属于司法机构,司法独立,谁能打他的脸面说自己以前申错了,只有检。

    你滴明白。

    6.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房产纠纷怎么起诉?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房屋拆迁说明怎么写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或自(翻)建住房的证明材料:(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单身证明); 如属共同共有产的,应持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属自(翻)建住房的,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使用宅基地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抵押(反担保)合同》;(3)购买新建普通住房30%的首付款凭证(单位购房补贴,可合并计算,下同。);(4)如借款申请人曾借贷住房公积金已还清的,还需承办银行开具的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详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下同。2、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证明材料:(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单身证明); 如属共同共有产的,应持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2)首付购房款40%的凭证;(3)原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证;(4)房屋置换成交协议、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5)如借款申请人曾借贷住房公积金已还清的,还需承办银行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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