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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假扣钱情况说明

    1.事假如何扣钱

    事假是员工因自己的个人事务临时无法上班,在征得公司的同意后,所产生的休假。由于缘起员工的个人事务,并非公事,也不是国家明确可以视为工作时间的事务,所以,公司和员工可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事假的工资支付方式,公司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事假的工资支付方式。从常规做法来看,大多数公司的事假是不付薪的,也就是说,员工请一天事假,在计算薪资时,应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一天工资。

    一天的工资怎么计算?涉及到计薪日的问题。计薪日是指公司向员工支付薪水的日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工作日,即员工上班提供劳动的日期,一个是法定节假日,即员工即使不上班,也应该支付薪水的日期。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有11天,分别是春节十一各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反过来看,全年除去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薪水的天数就是双休日,一共104天。所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8年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因此,从一年整体的角度看,每月请假一天,他的日薪计算应该拿月薪除以21.75比较合适。如果除以当月的计薪日,那每月请事假所扣除的钱是不一样的,并不公平。

    那在请事假时,月工资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这个问题,国家又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能查阅各省市的规定。

    从理论上来说,月收入包括每月的相对固定货币性质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这些与出勤关系较大。而有些因业绩产生的货币性质收入,与出勤关系不大,就不适合包括入内,比如业绩提成,绩效奖金。此外,诸如加班费这样的额外劳动产生的收入,更不适合包括入内。可惜,各省市的规定普遍欠缺细致深入的调研,不仅规则粗放,而且欠缺人性化。

    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北京市优先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假期计算基数。但是第十九条的假期不包括事假,而是婚假等需要支付薪资的假期。同时,北京市的计算依据,也欠缺合理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可能随着加薪而变化。而且劳动合同可能只约定了基本工资,而没有约定其他类型工资。给用人单位一定可乘之机。

    又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等的日工资计算: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所谓第九条原则,与北京市的规则有相同有不同:首先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是否有约定,其次看工资集体协议,最后实在解决不了,就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因此,计算事假时,是否要把津贴、补贴计入基数,还是得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没有统一的答案

    2.事假扣钱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1.16.

    二、应得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数。

    三、实得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3.关于上班请假扣钱

    请假有没有被批准?

    按照你被批准的方式来说一下,

    你说的扣钱有两种误解,

    一种是:你的请假有的单位给批准,但是相应的,你在请假那几天相应的要去除一部分薪资,因为在很多单位,事假一般都不带薪的,这一点表面上的现象是你被“扣”钱了,但是是合理的。除非你关系特殊。

    这一点你当初进单位的时候,单位有可能会跟你说的,如果到劳动法庭的话,这个钱都要扣,是正常的。另外休事假的话,一般是先仅你的年假和病假等来休,这些假都完了还不够,才会给你休事假,事假最长1个月,超过了,聘用关系虽然会保留,但是是没有薪资。

    另外一种是:你的薪资在上述减掉之后,还再扣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你的主管要你把假还给她是不合理的,你不用睬她。你的假是按你的假来休息的,她的假是她个人的,你们不是交叉的。这是不合理的。

    哦不好意思,看了别人的才想起来,任何单位都是有丧假的,直系亲属丧假3天,比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旁系亲属1天,如你的祖父外祖父等。丧假是不扣薪资的。

    就是说,丧假之内你回来上班的话,薪资该那多少还是多少,应该不会少1分钱的,当然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不过,如果你没有请丧假,而是以事假来请的话,只能以事假来算了。

    如果你觉得公司不合理的地方,还有有什么想法的话,可以发问。

    4.关于请假扣钱的事情

    扣的是当日工资 还是加倍扣了呢 公司给你提供医保了么?

    这个取决于你还想不想在这个公司继续做了,如果想的话 关系不能闹僵 所以忍了是最好的

    如果不想 你需要不动声色的收集一些证据 比如说吧 你如果投诉的话 你说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 这个就不合法 到哪投诉都能罚那个公司 问题是 你有什么证据? 还有公司和你有劳动合同么 没有的话 你也可以投诉

    难在你没什么能证明的

    一般来说 你7天没上班 连公司的同意都没争取到 这个私企人家扣你7天没干活的工资 实在是正常的 加倍扣就有点过分了。当然了 普遍做法 不等于 合法做法 要是不想干了 跟他投诉到底 起诉他 都是占理的 问题是 现在都讲证据 你有什么证据啊

    5.国家规定的请事假、病假等应该如何扣钱

    据相关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扩展资料: 遇同类情况维权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人事争议(少发工资就属于人事争议),与企业劳动者不同,应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人事争议仲裁,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发生人事争议时,应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1333431346361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之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病假6天 月工资只拿到1080元 律师:应拿80%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医生休病假1个月工资变-408元 院方:不够扣保险。

    6.劳动法规定请假要扣钱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zd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内;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容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事假扣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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