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年末安全防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12月17日,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和家长,要把握冬季和学期末特点,未雨绸缪,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加强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将确保来年都健康安全的能够回到社会的各个岗位之中,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也提出了相关措施来进一步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校车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禁止校车“带病”上路或违规运营。要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时刻掌握校车动态。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超速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
二、严格把控食品安全规范,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要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要把握好开餐时间,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确保学生能够吃上热乎饭菜。
三、增强消防安全设施,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大对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领域防火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当场处理。要加强采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风换气、排烟管道有无泄漏、有无煤气中毒隐患等,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四、落实家校联动,防止“监管真空”。
要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孩子的看管监护责任。要引导家长远离无证培训机构和幼儿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寒假期间准确掌握孩子动向,切勿出现“监管真空”。
用过以上国务院角度督导委员会提出的相关措施,相关人员也要落实到相关工作,加强年末安全防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