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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出台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为学生创造更安全的学习环境

    近日,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落实〈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工作细则》。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来规范校园环境,并加强欺凌防治工作,并对欺凌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举报、揭发等,让每个孩子都能够更健康的成长,更安全的接受教育。

    据天津市研究制定的《细则》提出,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教师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制定防治欺凌计划,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反欺凌教育培训和专题活动等,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根据相关要求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置等。

    《细则》要求,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并作记录。班主任或者其他教职工发现学生成绩异常、行为异常或者心理异常时,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批评教育。

    天津市为了能够让学生们更健康安全的接受教育,还在研究策划将在学校进行建设心灵驿站,安排相应的心灵导师对有烦恼的同学进行排忧解难,进行心灵疏导,让学校成为学生们最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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