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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对同事告别感谢语

    一、辞职了,写一段跟同事道别的话

    无论时光如何改变,让真诚永远;无论世事如何变迁,让善良永远;无论眼前还是天边,让美好永远;无论距离是近是远,让朋友永远!

    1、很多人很难在一个公司工作一辈子,这当然就少不了离职。离职的原因当然是多种多样,自己走的也好,公司开除的也罢,不管怎么样,你要离开这个工作环境,离开你曾经共事的同事/领导,有关系很好的同事/领导,也有你恨的同事/领导,你怎么和他们道别呢?其实你道别的方式和态度,是很重要的,当然最重要的一条是感谢你的同事/领导,他们让你成长了。圈子很小,说不定哪天你们又见面了。

    2、工作交接完,要把工作交接的过程写成文档发给领导们并抄送给接你工作的同事,夸接你工作的同事专业,努力,一定会给你手里的这些项目更好的支持。很友善的把接你工作的同事介绍给跟你合作的项目上的人,为他铺平道路。还要别忘了说,以后又任何你能帮忙的,随时联系你。你这样做了,不管具体工作交接的怎么样,大家对你都无话可说。

    3、离开前一两天找你的直线领导谈谈,看看除了项目之外还有什么需要交接的。之前你做了那些,一般领导都会比较nice的。说说一些客套话,漂亮话,感谢你的领导对你的栽培,说你在这里学到了很多,很高兴跟他们一起工作。

    二、离职对上司及同事的告别用语

    1、感谢这段时间以来大家的照顾,在这里的这些时间里,跟大家在一起相处的非常愉快,很融洽。最后,虽然不得不不离开这里,有些不舍,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做到更好,公司的发展也能一帆风顺。

    2、一年前的隆冬时节我来到这里,而今即将伴着和煦的春风离去,已过不惑之年的我就要挥别这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即将踏上人生新的征程。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很不平静,回顾过去的一年,这几日我辗转难眠,有太多的感慨和留恋,依依不舍之情常常浮现在眼前。这里有我朝夕相处的同事,有给予我无私帮助的朋友,有关怀爱护我的各级领导,有以大局为重支持理解我的同志们,借此机会,我要向你们致以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

    过去的一年里,我从来没有想也我要离开的那一天,我一直觉得它会离我很遥远很遥远,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和大家说再见不是件容易的事,这里有我深爱的团队、深爱的同事、这里的一切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亲切、我很满足,在这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在这曾经工作过的地方的日子我都很满足,我喜欢和大家一起的感觉,我还想着我们可以一直一起办公,我还想着我们一起欢庆,我还想着我们的团队、深爱的同事那么的真实亲切。

    再工作多久,总还是会有离开的那一刻,我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是一家最好的公司,以后也一定还是最好的公司,我们都应该庆幸我们是其中的一员,即使哪天也会离开,我们都曾经拥有过,这就够了,当你走的那一刻,这里一切会让你感慨,会让您留恋的。

    过去的你们对我很重要很重要,我在意你们每一位。你们都很优秀很优秀,我尽力了,我做了我能做的,我感谢每一位同事,能和你们共事,我很充实,我会记得你们的每一位。

    希望我们继续保持联系,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三、同事辞职离别送别语

    同事辞职离别送别语是: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欢迎新同事送别老同事,生活中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事情。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离别不必太伤感,下面的一些离别时的祝福语希望能开启心灵的一扇窗户,今天的分别只是下一次相遇的开始!

    小楼又起春风,垂枝飘拂西东,忆别离,折柳相送,信誓重重。一去几度秋冬,飞雁来去匆匆。几时业成归来,畅怀饮,再圆梦?

    朋友总是心连心,知心朋友值千金。灯光之下思贤友,小小讯儿传佳音。望友见讯如见人,时刻勿忘朋友心。

    明晨行别,但愿云彩、艳阳一直陪伴你走到遥远的天涯;鲜花、绿草相随你铺展远远的前程。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四、辞职了要走了,写一段跟同事道别的话

    无论时光如何改变,让真诚永远;无论世事如何变迁,让善良永远;无论眼前还是天边,让美好永远;无论距离是近是远,让朋友永远! 1、很多人很难在一个公司工作一辈子,这当然就少不了离职。

    离职的原因当然是多种多样,自己走的也好,公司开除的也罢,不管怎么样,你要离开这个工作环境,离开你曾经共事的同事/领导,有关系很好的同事/领导,也有你恨的同事/领导,你怎么和他们道别呢?其实你道别的方式和态度,是很重要的,当然最重要的一条是感谢你的同事/领导,他们让你成长了。圈子很小,说不定哪天你们又见面了。

    2、工作交接完,要把工作交接的过程写成文档发给领导们并抄送给接你工作的同事,夸接你工作的同事专业,努力,一定会给你手里的这些项目更好的支持。很友善的把接你工作的同事介绍给跟你合作的项目上的人,为他铺平道路。

    还要别忘了说,以后又任何你能帮忙的,随时联系你。你这样做了,不管具体工作交接的怎么样,大家对你都无话可说。

    3、离开前一两天找你的直线领导谈谈,看看除了项目之外还有什么需要交接的。之前你做了那些,一般领导都会比较nice的。

    说说一些客套话,漂亮话,感谢你的领导对你的栽培,说你在这里学到了很多,很高兴跟他们一起工作。

    五、辞工了,和同事告别的话

    mail群发

    Dear All,

    大家好,

    Today is my last working day with XXX. I cannot say enough wonderful things about XXXX, about all the colleagues I encountered. Thanks for all of your great supports to me and my XXXX team in the past more than three years, I will cherish the time working with you forever , anyway, we can still stay in touch.

    今天是我在XXXX工作的最后一天,XXX带给我太多美好的回忆,很开心能够遇到大家一起做同事。谢谢你们在过去的三年多里,对我和XXX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我将永远珍藏和你们一起工作的美好时光,但不管怎样,让我们保持联系。

    I can be contacted on:-

    我的联系方式如下:

    Email:

    Mobile:

    Wish everyone all the best!

    祝愿每一个人心想事成!

    I will miss all of you…

    我会想念大家的…

    六、同事辞职离别送别语

    同事辞职离别送别语是: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欢迎新同事送别老同事,生活中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事情。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离别不必太伤感,下面的一些离别时的祝福语希望能开启心灵的一扇窗户,今天的分别只是下一次相遇的开始! 小楼又起春风,垂枝飘拂西东,忆别离,折柳相送,信誓重重。一去几度秋冬,飞雁来去匆匆。

    几时业成归来,畅怀饮,再圆梦? 朋友总是心连心,知心朋友值千金。灯光之下思贤友,小小讯儿传佳音。

    望友见讯如见人,时刻勿忘朋友心。 明晨行别,但愿云彩、艳阳一直陪伴你走到遥远的天涯;鲜花、绿草相随你铺展远远的前程。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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