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警官学校招生的标准和条件
武警警官学校招生的标准和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下。男生身高在1.62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下。
(二) 身体条件
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外,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北方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南方部分地区男生168cm,女生158cm以上即可,体重不轻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与身高比例应在[(身高cm-105)×(1±20%)]范围内;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皮肤外表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疤麻、对眼、斜眼、斜肩、斜颈、鸡胸等),无纹身;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断、缺手指或多指及其他残疾。肝功能检查正常。面试时,考生要进行体能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标准附后)。
(三)政治条件
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2.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在国外或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直系亲属或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关押的罪犯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本人划不清界限的。
军队院校体检要求,男生身高在1.62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此外,军队院校体检对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心理检测及辅助检查项目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请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