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学院招生条件
发布者:何悦2020-01-02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④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省里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身高:男,一般不低于1.75米,女,一般不低于1.65米。
②摄影、摄影(电视摄影方向)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平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