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条件
发布者:丁阳林2020-03-15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于1984年由国家民政部创办,现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民政部共建的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条件
1.根据"文化成绩+综合测试=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类别(普高生、中职生)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依据同专业各类别报考人数比例确定,遇到同分情况,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