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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依法从严治军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新时期依法从严治军的具体要求: 1、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就是从落实法规制度上捍卫军魂,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军魂和“命根子”。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照宪法和法律实施对国家各项事业包括对军队的领导。

    我军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必须强化宪法和法律意识,模范遵守体现党的政治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国家法律法令,坚决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尊严,坚决贯彻落实军队条令条例,通过强有力的部队政治工作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 2、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以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3、依法履行使命任务。

    新时期我军的历史使命和战略任务,已由传统守土卫疆向更广阔空间范围遂行任务转变,由维护传统安全向维护综合安全转变,对依法遂行多样化任务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只有依靠法治的坚强支撑,才能在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考验中履行好职责使命。

    特别是打赢现代高科技战争,信息化程度高、联合作战要求严,离不开法的规范;武器装备新、参战力量多,离不开法的管理;作战要素全、协同难度大,离不开法的保障。只有依法依规从严治军,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诸军兵种体系作战效能,确保部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4、依法深化军队改革。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推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深入发展,要求领导管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向现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进行根本性转变。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将全面推动我军由大变强的历史转型,全面突破“两个能力不够”“两个差距很大”的瓶颈制约,全面破解我军建设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难题,面临的压力、阻力、障碍、困难前所未有。

    必须把法治和改革有机统一起来,发挥法治规范性优势,为改革确立制度遵循;发挥法治稳定性优势,最大限度控制改革风险;发挥法治引导性优势,寻求改革最大公约数;发挥法治强制性优势,使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推进。

    如何从严治军依法治军

    首要目的是铸牢军魂。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根本原则和根本制度,是我军制胜密码最本质的东西,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要求。

    我军建军治军一系列法规制度的本质,就是把党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党指挥枪的原则更具稳定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要目的就是从法规制度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尖锐复杂,广大官兵在政治信念、军魂意识上经受的考验十分严峻,更需要不断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认真落实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控部队,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根本目标是提高战斗力。

    战斗力标准是军队建设的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必须坚定地执行、维护和看齐这个标准,切实为能打仗、打胜仗蓄内功、打基础。

    随着我军现代化进程加快,战争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战斗力建设对治军要求越来越高。搞信息化建设,强调网聚能力,没有一体化、标准化管理就不可能实现;搞实战化训练,强调战训一致,没有良好的训风演风考风就不可能实现;搞联合作战,强调各作战要素紧密协同,没有严明的法纪就不可能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如何长抓不懈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军长期建军实践确立的重要治军方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如何进一步求深入、求突破、求发展?连日来,军队人大代表在讨论时认为,坚持依法治军,关键在于切实增强落实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依法管理求深入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应当体现在依法开展工作上。要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建设、官兵依法履职、职能部门依法监督的生动局面。”

    军队人大代表、海军原政委胡彦林结合工作实践谈了自己的观点。 胡彦林代表介绍说,近年来,海军在8个不同特点的单位,围绕如何克服党委决策上的粗放化现象、机关指导上的随意性倾向、部队建设上的凭经验问题、官兵履职上的能力不适应问题,进行了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试点。

    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师以下部队持续推进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专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借鉴。 军队人大代表、沈阳军区联勤部原政委李学智认为,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关键在于严格落实法规制度。

    军事法律法规体现了部队各项工作和长远建设的内在规律,只有严格坚持依法管理部队、依法开展军事活动、依法实施有效监督,才能抓好部队的长远建设。 向正规化要效益 济南军区某炮兵旅通过对法规制度进行梳理,从旅到营到连都制定了依法开展工作基本流程表。

    这张流程表看似简单,却实在管用,不仅增强了落实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还提高了基层的正规化建设水平,有利于克服忙乱现象。一张工作流程表在手,从旅到营到连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必须做什么?程序是什么?标准是什么?官兵一清二楚。

    实践证明,正规化建设出凝聚力、出战斗力。正规化建设的水平越高,部队的作战能力越强,打赢的把握越大。

    军队人大代表、济南军区政治部主任张烈英认为,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正规化建设,是我军实现革命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作风,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的重要保证。80多年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条基本历史经验就是,通过不断加强正规化建设,统一全军的意志,规范全军的行动,凝聚全军的力量。

    严字当先强根基 治军之道,得之于严,失之于宽。 军队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军区边防某团二营教导员王晓东说:“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应该深化对新修订的共同条令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特点规律。

    在具体实践中,既要敢于严,又要善于严,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严之有情。” 军队人大代表、南京军区某炮兵团一连连长张豇菲认为,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尊重广大官兵的主体地位,增强基层干部骨干依法带兵、文明带兵、科学带兵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

    同时,通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官兵不断强化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树立和维护军队、军人的良好形象。

    如何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

    法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军队建设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我军战胜强敌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和可靠保证。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依法从严治军,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转变观念,保证依法从严治军的落实 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

    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同志重人治、轻法治,习惯于凭主观意志和个人经验办事,抓工作不认真研究相关的法规制度,随意性比较大;有的背离法规制度,搞“土政策”、“土办法”;有的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忽视运用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部队。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同志治军带兵还停留在主要靠经验、靠权威、靠行政命令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方式上。

    我们要积极适应以法制化为标志的治军方式的变革,强化法制意识,使依法从严治军成为我们的习惯思维和主导理念。 从“单一型”向“整体型”转变。

    如果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作抓行政管理、预防事故案件,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成是业务部门的事,是一种典型的狭隘观念。依法从严治军是我军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覆盖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它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党委、各级领导的共同职责。

    各级党委、领导必须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项工作都纳入从严治军的全局来思考和谋划,真正使依法从严治军进入决策、进入工作。 从“突击型”向“经常型”转变。

    从严治军贵在经常、难在经常。现在,一些单位存在着“上级强调抓一抓,上级不讲就放下”;“出了问题抓一抓,事情一过就放下”的现象。

    突击式的工作方法虽然能够见效于一时,但从严治军绝不是靠一两次突击行为就能够实现的,必须抓好经常性落实,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要求严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平时。特别是对条令条例规定的每日每周每月必做的工作,不论部队担负什么任务,不论环境如何变化,不论上级是否要求和检查,都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好。

    抓住关键,体现依法从严治军的本质 学法知法。从严治军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我军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已经建立了以《国防法》为龙头、以条令条例为主体、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军事法规体系。如果学法不多、知法不深,就谈不上落实条令法规,更谈不上依法从严治军。

    所以,必须抓好条令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素养。 守法用法。

    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落实安全规定,严重违反条例。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早晚会出事故。

    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落实,不搞变通;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全员落实,不漏一人;经常落实,不挂空挡,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自律的良好局面。 从严执法。

    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应当杜绝三种现象:一是只强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而忽视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二是发生问题隐情不报;三是处理问题避重就轻。这些现象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败坏了部队的风气。

    对于各种违纪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更要从严查处,努力营造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

    把握规律,提高依法从严治军的质量 抓方向,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灵魂。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从严治军首要的是使广大官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地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组织要在从严治军中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根本,把提高战斗力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核心。

    军队的职能是打仗,打仗靠的是战斗力。只有严,才能保证有纪律、有秩序、有团结、有战斗力。

    一是严格要求,按照打仗标准来建设部队,做到高起点进入、高标准建设、高状态保持,尽快形成整体作战能力。二是严格教育,强化官兵的服从意识,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增强抵御酒绿灯红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

    三是严格训练,坚持按纲施训、从严治训,培养官兵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四是严格管理,针对训练任务重,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培养官兵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确保部队秩序正规和安全稳定。

    抓表率,把各级领导和机关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重点。各级领导和机关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执行者,处于依法从严治军的主导地位。

    领导和机关自觉学法用法,做好表率,说话就硬气,部队就服气;反之,说话就没有底气,部队就会有怨气。所以,贯彻依法从严治军方针必须从领导和机关严起。

    要认真克服严下不严上的问题,真正叫响“不依法决策的班子不是过硬的班子,不依法办事的领导不是合格的领导,不依法带兵的干部不是称职的干部”,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领导和机关的教育管理,切实把各级领导和机关管住、管严、管好。

    依法治军基层发言稿

    法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军队建设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我军战胜强敌和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和可靠保证。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依法从严治军,必须把握以下三个问题。 转变观念,保证依法从严治军的落实 从“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

    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同志重人治、轻法治,习惯于凭主观意志和个人经验办事,抓工作不认真研究相关的法规制度,随意性比较大;有的背离法规制度,搞“土政策”、“土办法”;有的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忽视运用法律法规建设和管理部队。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同志治军带兵还停留在主要靠经验、靠权威、靠行政命令的传统观念和传统方式上。

    我们要积极适应以法制化为标志的治军方式的变革,强化法制意识,使依法从严治军成为我们的习惯思维和主导理念。 从“单一型”向“整体型”转变。

    如果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作抓行政管理、预防事故案件,把依法从严治军仅仅看成是业务部门的事,是一种典型的狭隘观念。依法从严治军是我军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覆盖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它不是某个领导、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党委、各级领导的共同职责。

    各级党委、领导必须把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各项工作都纳入从严治军的全局来思考和谋划,真正使依法从严治军进入决策、进入工作。 从“突击型”向“经常型”转变。

    从严治军贵在经常、难在经常。现在,一些单位存在着“上级强调抓一抓,上级不讲就放下”;“出了问题抓一抓,事情一过就放下”的现象。

    突击式的工作方法虽然能够见效于一时,但从严治军绝不是靠一两次突击行为就能够实现的,必须抓好经常性落实,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要求严在平时,把工作做在平时。特别是对条令条例规定的每日每周每月必做的工作,不论部队担负什么任务,不论环境如何变化,不论上级是否要求和检查,都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好。

    抓住关键,体现依法从严治军的本质 学法知法。从严治军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我军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已经建立了以《国防法》为龙头、以条令条例为主体、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军事法规体系。如果学法不多、知法不深,就谈不上落实条令法规,更谈不上依法从严治军。

    所以,必须抓好条令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素养。 守法用法。

    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落实安全规定,严重违反条例。血的教训警示我们,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早晚会出事故。

    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必须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落实,不搞变通;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全员落实,不漏一人;经常落实,不挂空挡,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自律的良好局面。 从严执法。

    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应当杜绝三种现象:一是只强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而忽视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二是发生问题隐情不报;三是处理问题避重就轻。这些现象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且败坏了部队的风气。

    对于各种违纪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更要从严查处,努力营造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浓厚氛围。

    把握规律,提高依法从严治军的质量 抓方向,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灵魂。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从严治军首要的是使广大官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地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各级党组织要在从严治军中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抓根本,把提高战斗力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核心。

    军队的职能是打仗,打仗靠的是战斗力。只有严,才能保证有纪律、有秩序、有团结、有战斗力。

    一是严格要求,按照打仗标准来建设部队,做到高起点进入、高标准建设、高状态保持,尽快形成整体作战能力。二是严格教育,强化官兵的服从意识,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增强抵御酒绿灯红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

    三是严格训练,坚持按纲施训、从严治训,培养官兵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四是严格管理,针对训练任务重,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培养官兵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作风,确保部队秩序正规和安全稳定。

    抓表率,把各级领导和机关作为依法从严治军的重点。各级领导和机关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执行者,处于依法从严治军的主导地位。

    领导和机关自觉学法用法,做好表率,说话就硬气,部队就服气;反之,说话就没有底气,部队就会有怨气。所以,贯彻依法从严治军方针必须从领导和机关严起。

    要认真克服严下不严上的问题,真正叫响“不依法决策的班子不是过硬的班子,不依法办事的领导不是合格的领导,不依法带兵的干部不是称职的干部”,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领导和机关的教育管理,切实把各级领导和机关管住、管严、管好。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标语

    1、光荣退伍,文明返乡。

    2、扎扎实实打基础。扎根山沟做奉献。

    3、陆地猛虎,海上蛟龙,空中雄鹰。 4、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5、祖国安宁我光荣,人民富裕我幸福。 6、革命军人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7、为人民服务驻港部队“爱祖国、爱香港”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8、加强战备,准备打仗。

    9、用知识武装头脑,科技练兵谋打赢。 10、队兴吾荣,队衰吾耻! 11、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12、铁的纪律,铁的连队,铁的作风,铁的素质。 13、无形战线,无名英雄,无私奉献,无尚光荣。

    14、人在苦中练,刀在石上磨。 15、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16、建设信息化部队,打赢信息化战争。 17、执勤就是战斗哨位就是战场。

    18、枪听我的话,我听党的话。 19、站兴我荣,站衰我耻。

    20、纪律是块铁谁碰谁出血。 21、哨位就是战场执勤就是战斗。

    22、当兵不怕死,怕死不当兵。 23、发扬红军传统,锻造精锐之师。

    24、民拥军意比泰山重,军爱民情似东海深。 25、速度要快、姿势要低、敌情观念要强。

    26、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27、科技大练兵,一切为打赢! 28、解放军的唯一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29、提高警惕,保卫祖国! 30、头破血流不投降,只要坚持干到底总有一天见太阳。 31、有了困难我们克服困难,没有困难我们创造困难! 32、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33、亏了我一人,幸福全国人。 34、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

    35、扬我军威,铸我军魂,筑钢铁长城。 36、当兵不习武不算尽义务,武艺练不精不算合格兵。

    37、认清形势、保持警惕、不辱使命! 38、坚决歼灭一切来犯之敌。 39、爱我军营,爱我中华! 40、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如一人。

    41、养兵千日,用兵千日。 42、坚决完成任务! 43、紧贴实战突出对抗,从难从严科技兴训。

    44、见红旗就扛,见荣誉就让。 45、行事如风,纪律至首! 46、疾如电,快如风,猛如虎,来无影,去无踪。

    47、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 48、战备是天,安全是地。

    如何坚持依法从严治军

    依法从严治军,就是用法律来管理和治理军队,具体要求是:

    1、健全法规,有法可依。新时期邓小平始终把建立健全军队法规制度作为军队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他强调"制度是决定因素。"他主张军队所有领域、所有方面,都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能事事都靠"拍板")改革开放以来,我军法律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已经颁布的军事法律法规、制度已超过1100项。我军建设现在基本达到有法可依。当然,还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军事立法。

    2、搞好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邓小平历来十分重视教育问题,并始终把法律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多次强调要在全国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抓好法制教育要与坚持做好思想工作结合起来。思想工作是一种软手段,法律是硬手段。法律不管人的觉悟高低,也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只是要求你的行为合格。当思想工作不奏效时,法律可以有效地弥补。但法律也有局限性,它只管人的行为合格,不管人的意识是否合格,而这一点正是思想工作的长处。只有使主观合格,才能使客观合格成为长久。可见,法律手段和思想工作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法律是不得已而采用的,在采用法律之前,思想工作则是优先的。古人云:教化在先,施纪于后。

    3、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邓小平认为,依法治军,要在迅速恢复、全面建立健全军队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狠抓法纪的执行,狠抓各种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他认为,立法是前提。守法执法、依法办事是关键。他指出,党有党规,国有国法,军有军纪,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他还坚定地说,执行法纪二话不说,说一不二;追究违纪,不管三七二十一。要敢于摸老虎屁股。"管你是谁,六十岁的老虎屁股也好,四十岁的老虎屁股也好,二三十岁的老虎屁股也好,都得摸。"

    需要说明的是,依法治军不仅仅是要用法律约束军队和官兵的行为和言论,而且还要用法律保护军队和官兵的正当权益。如果只重视用法规约束军人的言行,而忽视用法律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不能很好地调动官

    兵维护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从而使法律在军队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如何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

    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 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 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 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 化军队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 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 系,严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将所有军事 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 度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明确执法 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 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 机构。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 检察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 法犯罪。

    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 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 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 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 为军队院校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完善军 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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