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起诉范文
信用卡被老板用了起诉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附范文一则:
起诉状
原告:XX,男,XX年 月 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 号.
被告:XX,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 号.
诉讼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信用卡逾期律师函范本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民事起诉不会抓人的。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就有可能抓人的。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民事起诉不会抓人的。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就有可能抓人的。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银行起诉借款人诉状范文
银行起诉借款人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民事起诉状格式:民 事 诉 状原告XXX,男, 岁,X族,职业,现住……,电话被告XXX,男, 岁,X族,职业,现住……,电话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一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直至债务履行完毕。事实和理由:2011年4月19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一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偿还,利息4分利。
合同履行后,被告没有按期还款。经催要,被告说暂时无力偿还,请求宽限一段时间,原告便同意继续履行一个月。
但后期被告依然没有按期还款。后经多次催要,总是请求宽限,如此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2012年10月份。
原告发觉被告根本没有还款诚意,于是提出不再宽限日期,如果再不及时还款,将诉诸法院。综上所述,被告向原告借款后,经多次口头协商,合同一直持续到2012年10月,前后18个月,原告实在不能继续相信被告了,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一万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直至履行完债务,以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
此致XXXXX人民法院具状人:附:1、本诉状副本3份;2、书证(借条)1份。2012年10月31日。
银行起诉借款人诉状范文
银行起诉借款人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民事起诉状格式:
民 事 诉 状
原告XXX,男, 岁,X族,职业,现住……,电话
被告XXX,男, 岁,X族,职业,现住……,电话
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一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直至债务履行完毕。
事实和理由:
2011年4月19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一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偿还,利息4分利。合同履行后,被告没有按期还款。经催要,被告说暂时无力偿还,请求宽限一段时间,原告便同意继续履行一个月。但后期被告依然没有按期还款。后经多次催要,总是请求宽限,如此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2012年10月份。原告发觉被告根本没有还款诚意,于是提出不再宽限日期,如果再不及时还款,将诉诸法院。
综上所述,被告向原告借款后,经多次口头协商,合同一直持续到2012年10月,前后18个月,原告实在不能继续相信被告了,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一万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直至履行完债务,以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附:1、本诉状副本3份;
2、书证(借条)1份。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