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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干娘的文书怎样写

    广东:广东(包括香港、澳门)称为上契,亲父母和谊父母的关系称为“契亲家”。

    择好吉日,父母为孩子准备香烛及猪头一个,以及一些礼物。为孩子穿戴整齐后带同孩子前往契爷(谊父)、契妈(谊母)家中,吉时一到就点香烛,向神明祷告,请未来的契爷、契妈上座,由孩子向契爷、契妈行跪叩礼、奉茶。

    婴儿则由母亲抱著向契爷、契妈鞠躬。然后契爷、契妈会给契仔(谊子)或契女(谊女)利市(红包),用新碗筷、新汤匙请契仔或契女吃饭,象征对契子女有养育的责任。

    有些契父母会送金碗筷、金汤匙给契子女,以示隆重。逢年过节契子女需前往拜望送礼,契父母死后亦要守孝[10]。

    四川:四川德阳的通江镇会于当地节日“李花会”时为幼年的子女打扮,请一年长者陪同在李树下等候合适的人前来,然后上前问该人是否愿意结干亲,对方同意的话,幼儿即向该人叩头,称为拜寄礼,把该人拜为干爹或干妈。拜寄人家会请子女的干爹或干妈吃饭,干爹或干妈会给干子女一些钱,有些会再为干子女取小名 [11]。

    陕西:婴儿满月后,父母为婴儿剃头、换衣,然后父母或祖父母就会抱著婴儿出门“撞喜”,让婴儿与碰到的第一个成年人结谊。碰到成年男性就拜为干大(干爹),成年女性则拜为干妈;老汉拜为干爷(谊祖父),老妇拜为干婆(谊祖母)。

    然后请到对方到作客,三日后再备礼品,抱婴儿登门拜访。被拜者设酒款待,赠衣帽给婴儿。

    从此两家结为亲家,逢年过节礼尚往来。碰到的人有些是随机的,但大部分情况是事先安排朋友或有名望的人去做第一个“碰”上的人。

    河南:郑州、开封、滑县一带习俗与陕西相似,称为“碰姓”,不同的是婴儿出生后头一个早上,父亲即要抱婴儿出外碰姓,碰到的第一个人不论男女老少,父亲都要向他(她)磕头并说明原委,请对方为小孩起小名。如要正式认为干亲,则被碰到的人要送给小孩一份礼物。

    滑县一带未婚或未有子女,或子女年幼者忌讳认干子女,认为认了干子女就会没亲子女,即“认干儿,失湿儿”。 荥阳的其中一种认干亲方式与四川、陕西、山东长岛县相似,称为“闯姓”,孩子满月或出生满百天,父母在日出抱孩子出门,首先碰到的一人,即认其夫妻为干父母。

    另一种多见于男婴,男婴家人将锁锁门鼻儿上,满月那天谁先到他家就让谁开锁,开锁者就被认作干父母。每年孩子生日,都要到干父母家拜访,干娘会送锁给孩子,每年送一个,直至12岁。

    在这一年,干父母要给干子女买衣物,叫“挽锁”,表示关系牢固,再把锁摘去,称“脱锁”。以后每逢重大节日和婚丧,两家干亲戚都要礼尚往来。

    周口一带多选姓刘(谐音“留”)或姓程(谐音“成”)的人为孩子的干爹娘,取“留”而不去、“成”而不夭之意。之后要举行类似象征性出生仪式,干娘先做一条大开裆裤,让干子女穿上时从裤裆钻出来。

    修武的风俗是“碰亲”,与四川、陕西、山东长岛县相似,由父亲抱小孩外出,如果第一个碰到的人儿女多,就把他(她)认作孩子的干大(干爹)或干娘,对方儿女少则由对方介绍儿女多的人家让孩子认干爹娘。 北京:北京人认为收干子女会对自己的亲生子女不利,所以一般只接受亲密朋友的子女为干子女。

    双方择吉日举行结谊仪式。亲生父母要设酒席、预备礼物让子女孝敬干爹、干妈,当中必须包括送给干爹的帽子和送给干妈的鞋子,另外再配上衣料之类的物品。

    干爹、干妈送给干儿子、干女儿礼物必须包括碗筷和长命锁,由于打破碗筷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因此碗筷多以木、金属等不易打破的材料制造。给干子女的礼物还有衣服、鞋袜、帽子、围嘴和兜肚等。

    以后每年三节两寿,干子女的家庭都要给干爹、干妈送礼,干爹、干妈的也要回赠礼物。由于花费沉重,通常只有富厚之家才会这样做。

    山东:长岛县、蒙阴县的习俗与四川、陕西相似。在长岛县,父亲抱着小孩出门所见到的第一个成年外姓男子就认作小孩的干爹。

    在蒙阴县在出门见到第一个外姓人,无论男女老幼,都会认为干亲,未婚者暂时称为叔叔、姨姨,等对方结婚后才改称干爹或干娘。 在胶县,小孩的父母要给干娘买一条裤子,一副腿带(现在多改为两根腰带)。

    干爹娘要送小孩衣服,放上针(与“真”谐音)和大葱(与“聪”谐音),表示真心真意和祝愿孩子聪明。干子女三年之内不能在家吃过年的饺子,干爹娘会用新碗筷盛饺子送给干子女。

    在临朐,干娘必须是一个生肖相合、多子女的妇女,仪式进行时,干娘穿著一条由小孩家所做的肥大开裆,小孩父母用红布写张文书、烧上香、交上文书,将小孩从干娘的裤裆里漏下来,表示是自己亲生的,然后随干娘的孩子排行。 胶东地区要先给干娘做一条肥大的开裆裤,让小孩从裤裆中穿过,象征小孩是干娘所生的,然后让小孩随干娘的子女排行。

    泰安一带多找刘姓人家认干娘,这是因为“刘”与“留”同音,认为这样能留住孩子。 荣成]认干娘的是干子女咬下干娘衣襟上的钮扣,象征吃干娘奶的亲生子女。

    干娘则要送衣物给干子女做礼物。双方家长互称“干亲家”。

    干子女称所认夫妻为“干爹”、“干妈”,与他们子女互称兄弟姊妹。 海阳地方有选择风流女性为干。

    祭宅文书怎么写

    宅 神 文 书

    山东省 县 镇(乡)

    村信人

    喜逢良辰吉日,请仙客,祭宅神,请老子爷、玉

    皇老爷、天师老爷、王母娘娘、天宫老母、地公老母、

    泰安老母、保全老母、串山老母、清良老母、观音老

    母、无生老母、东海龙王、南海观音、西天佛爷、北斗老爷、送子爷爷、送生娘娘、山仙路神、宅神老爷、

    宅神娘娘、上八仙、下八仙、灶君老爷、门神胡爷、

    串宅仙、抱囤仙、赠福、财神、贵神、喜神、福神、青龙、白虎、四大金刚、纸马香锞、金银财宝、大酒大菜、酒席一桌,全神赴宴,四路进宝,八方进财,八喜迎门,万事如意,四季平安。 公元

    年 月 日

    今晚上请仙客祭宅神,九路神香请的全,大小的神灵请的全,

    大小的神灵请的严;九路神香向里请,大小的神灵来吃喜酒。上

    八仙上边坐,下八仙两边排,还得灶君老爷来安排,坐不开的挨着来。三间堂屋明晃晃,安下桌子就烧香;烧香烧在金炉里,磕头磕在正面上,先长赠富路,人钱没有数。金香炉,银子桌,洗手烧香莲花座,烧上香,拜三拜,上三公,下三界,金子银子使不败。先上茶,后上酒,仙人吃茶又吃酒,桌子上饭菜样样有。

    吃罢了饭,喝罢了酒,点点头拜拜手,赠得主家富贵有。

    宅神经,宅神经,凡人念佛仙人听。俺今晚上请宅神,九碗

    菜,九个盅,爱端哪盅端哪盅,吃罢了饭,喝罢了酒,穿上新衣

    俺就走,回回头,拜拜手,清闲闲得再喝酒。弥陀佛

    高考拜文曲星文书怎么写

    专家说法:祈祷其实是一种对压力的释放

    “家长学生的行为可以理解。”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说,现在的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孩子面临竞争的压力,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很多人需要借助一些形式来表达心愿,到寺庙祈祷其实是一种对压力的释放和心理上的安慰。“当然还有很多人是因为从众心理。”胡光伟说,一些家长学生听到别人这样做了,自己也就动了心,其实并不是真的把祈祷当作达成目标的有效方式,只是希望通过各种方法为高考这一人生重要的时刻尽力。

    学生和家长的祭拜行为是因为高考具有不确定性,大多数人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需要在精神上找到弥补和安慰。以此减压可理解,但是不值得提倡,有时间还是用来提高成绩更好。

    那文曲星到底是个什么星?

    文曲星,星宿名之一。中国神话传说中,文曲星是主管文运的星宿,文章写得好而被朝廷录用为大官的人是文曲星下凡。一般民间认为民间出现过的文曲星包括:范仲淹、文天祥、许仙的儿子许仕林。文曲星属癸水,是北斗星,主科甲功名,文曲与文昌同属为吉星,代表有文艺方面的才能或者爱好文学及艺术。文曲星不同于文昌星的是,此星带有桃花,若女命再逢巨门同宫,自甘堕落,水性杨花。文曲星喜与文昌星同宫,可对照充分发挥其才艺,若再遇武曲星同宫,主博学多能。不过要兼顾到父母宫的好坏,配合判断。

    文曲(即文华)属水,北斗第四星,主科甲星。

    北斗四星,五行属癸阴水,是天权伐星。附带性质。主天理、文件文书、证书、支票,管科甲名声、文墨官场、功名、文雅风骚。主口才音乐、星相医理、例如偏印走偏锋较无文人风范、但亦性磊落、口舌狂。

    庙子丑辰巳酉,旺卯未亥,平寅申,陷午戌。闻一知十口才佳,加会桃花则破耗不免。口才与精神思想很灵感,感情,金钱。 与文昌星非常类似的性质,都是学习星,但文昌星偏于正统学习,而文曲星则偏于才艺方面。在五行中为阴水,故带桃花性,不宜与其它桃花星或喜讯星同宫,如果同宫不但会加重其桃花气而且还会招蜂引

    烧香文书怎么写

    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村委会文书必须是副主任(得经过依法选举产生、并由所属乡镇任命),如果只是单纯缺文书的,那可由所在乡镇临时指定(也可由所在村委会推荐报乡镇同意),到换届选举时参与选举,被选为副主任再被认命为文书,程序正规了;如果被选举为主任,那不能兼任文书。

    入职某某村委会文书申请书某某县某某乡(镇)人民政府: 本人姓名:某某某,男,现年某某岁,某民族,文化程度某某,系某某乡镇某村委会村某村小组村民。本人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省市某处打工,对某某行业及技能有专长(或是打工过程中学到的知识、看到的先进发展经验等等的简要说明)。

    本人有干好某某村委会文书的决心和信心,能尽力协助或是配合某某村委会的支书、主任做好该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力所能及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尽一分力。 望某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批准本人就职某某村委会文书一职为盼! 此致: 申请人:某某某 二O一一年某月某日。

    求助 观音忏拜忏文书的样本格式或范文, 长辈在家做观音太平忏佛事

    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 (三称出观) 一切恭谨。

    (众随和) 一心顶礼。十方常住三宝。

    (拜起问讯置炉主者举) 是诸众等。各各胡跪。

    严持香华。如法供养。

    (念华字捧盘齐眉众同举) 愿此香华云。遍满十方界。

    一一诸佛土。无量香庄严。

    具足菩萨道。成就如来香。

    (众同举首句) 我此香华遍十方。以为微妙光明台。

    (至遍字散花置盘执炉随默运云) 诸天音乐天宝香。诸天肴膳天宝衣。

    不可思议妙法尘。一一尘出一切尘。

    一一尘出一切法。旋转无碍互庄严。

    遍至十方三宝前。十方法界三宝前。

    悉有我身修供养。一一皆悉遍法界。

    彼彼无杂无障阂。尽未来际作佛事。

    普熏法界诸众生。蒙熏皆发菩提心。

    同入无生证佛智。 (末句众和生字置炉念毕起立主者举拜起问讯) 供养已一切恭谨。

    (胡跪 众同念一字一击引磬) 南无过去。正法明如来。

    现前观世音菩萨。成妙功德。

    具大慈悲于一身心。现千手眼。

    照见法界。护持众生。

    令发广大道心。教持圆满神咒。

    永离恶道。得生佛前。

    无间重愆。缠身恶疾。

    莫能救济。悉使消除。

    三昧辩才。现生求愿。

    皆令果遂。决定无疑。

    能使速获三乘。早登佛地。

    威神之力。叹莫能穷。

    故我一心归命顶礼。(拜下) (伸述诚恳。

    随其智力如实说之。然所求之事。

    不可增长生死。所运之心。

    必须利益群品。唯在专谨方有感通。

    慎勿容易。引磬起问讯) 一心顶礼。

    本师释迦牟尼世尊。(观云) 能体所礼性空寂。

    感应道交难思议。 我此道场如帝珠。

    释迦如来影现中。 我身影现释迦前。

    头面接足归命礼。 至礼阿弥陀佛。

    能体所礼性空寂。感应道交难思议。

    我此道场如帝珠。弥陀如来影现中。

    我身影现如来前。头面接足归命礼。

    礼法想云 真空法性如虚空。常住法宝难思议。

    我身影现法宝前。一心如法归命礼。

    礼僧想云 能体所礼性空寂。感应道交难思议。

    我此道场如帝珠。一切圣僧影现中。

    我身影现菩萨前。头面接足归命礼。

    礼观音云。 能体所礼性空寂。

    感应道交难思议。 我此道场如帝珠。

    观音菩萨影现中。 我身影现菩萨前。

    为求灭障接足礼。 (礼僧准上礼佛但改为菩萨等。

    唯礼观音云。为求灭障接足礼。

    此是忏悔主故耳。观本号毕维那引磬。)

    (一声众起下同例) 一心顶礼。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世尊。

    一心顶礼。过去无量亿劫。

    千光王静住世尊。 一心顶礼。

    过去九十九亿。殑伽沙诸佛世尊。

    一心顶礼。过去无量劫正法明世尊。

    一心顶礼。十方一切诸佛世尊。

    一心顶礼。贤劫千佛三世一切诸佛世尊。

    一心顶礼。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大陀罗尼。

    神妙章句。 (三礼)(一字拈香 顶字注炉 每次同) 一心顶礼。

    观音所说诸陀罗尼。及十方三世一切尊法。

    一心顶礼。千手千眼大慈大悲观世音自在菩萨。

    摩诃萨。 (三礼) 一心顶礼。

    大势至菩萨。摩诃萨。

    一心顶礼。总持王菩萨。

    摩诃萨。 一心顶礼。

    日光菩萨。月光菩萨。

    摩诃萨。 一心顶礼。

    宝王菩萨。药王菩萨。

    药上菩萨。摩诃萨。

    一心顶礼。华严菩萨。

    大庄严菩萨。宝藏菩萨。

    摩诃萨。 一心顶礼。

    德藏菩萨。金刚藏菩萨。

    虚空藏菩萨。摩诃萨。

    一心顶礼。弥勒菩萨。

    普贤菩萨。文殊师利菩萨。

    摩诃萨。 一心顶礼。

    十方三世一切菩萨。摩诃萨。

    一心顶礼。摩诃迦叶无量无数。

    大声闻僧。 一心顶礼。

    阐天台教观四明尊者。法智大师。

    一心代为善叱梵摩瞿婆伽天子护世四王。天龙八部。

    童目天女。虚空神。

    江海神。泉源神。

    河沼神。药草树林神。

    舍宅神。水神。

    火神。风神。

    土神。山神。

    地神。宫殿神等。

    及守护持咒。一切天龙鬼神各及眷属。

    顶礼三宝。 (此一段唯启请用) (顶礼毕问讯主鸣磬众胡跪上香主按磬举云) 经云。

    若有比丘。比丘尼。

    优婆塞。优婆夷。

    童男童女。欲诵持者。

    于诸众生。起慈悲心。

    先当从我发如是愿。 (众随举) (以下一字一击引磬)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速知一切法。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早得智慧眼。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速度一切众。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早得善方便。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速乘般若船。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早得越苦海。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速得戒定道。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早登涅盘山。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速会无为舍。 南无大悲观世音。

    愿我早同法性身。 我若向刀山。

    刀山自摧折。 我若向火汤。

    火汤自枯竭。 我若向地岳。

    地岳自消灭。 我若向饿鬼。

    饿鬼自饱满。 我若向修罗。

    恶心自调伏。 我若向畜生。

    自得大智慧。 南无观世音菩萨。

    (各十声) 南无阿弥陀佛。(各十声) (拜起问讯) (主者举) 观世音菩萨。

    白佛言。世尊。

    若诸众生。诵持大悲神咒。

    堕三恶道者。我誓不成正觉。

    诵持大悲神咒。若不生诸佛国者。

    我誓不成正觉。诵持大悲神咒。

    若不得无量三昧辩才者。我誓不成正觉。

    诵持大悲神咒于现在生中。一切所求若不果遂者。

    不得为大悲心陀罗尼也。乃至说是语已。

    于众会前。合掌正住。

    于诸众生。起大悲心开颜含笑。

    即说如是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大陀罗尼。神妙章句。

    陀罗尼曰。 (广大以下众接音) ◎大悲咒 (廿一遍) 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

    南无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啰耶。菩提萨埵婆耶。

    摩诃萨埵婆耶。摩诃迦卢尼迦。

    立嗣文书的写法

    首先说明,“过继”和“立嗣”是我国传统上的一种说法,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专门对应的说法。因此,也很难找到类似《立嗣文书》这样的范文。在这里,仅就我个人的理解,说明下写法吧。

    1、要明确这个文书怎么写,先要知道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应的就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生子女、非婚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与亲生子女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请注意,这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广义上的抚养关系,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也包括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上述法律规定化成白话说,就是:过继的子女,只要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过继时已成年就谈不上抚养了。。。)、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那么继子女就跟亲生儿女一样,没有法律地位上的区别。

    2、回到正题上来,关于这个《立嗣文书》的写法。理解了第一项所述的法律规定,我们就知道,这份《立嗣文书》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形式性的证明。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即便形成这样一份文书,该继子女依然不享有继父母的继承权;反之,即使没有这样一份文书,继子女也依然享有法律上规定的继承权。当然,从我国民间习惯、个人情感以及减少今后矛盾争议等方面来综合考虑,立一份《立嗣文书》来明确双方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也未尝不可。

    因此,我建议,该《立嗣文书》可以简略写成如下式样:

    立 嗣 文 书

    今有**市**县**乡**村村民赵老大(身份证:)自愿将其子(女)赵栓柱(身份证:)过继给**市**县**乡**村村民赵老二(身份证:)。过继以后,赵老二与赵栓柱以父子相称,共同生活,赵老二应当对赵栓柱进行教育抚养(继子女已成年则该项无必要写上),赵栓柱成年后应对赵老二赡养送终。

    当事人:赵老大(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赵老二(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赵栓柱(签字或盖章)

    见证人:钱老三(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孙老四(签字或盖章)

    立书时间: 年 月 日

    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上述《立嗣文书》,仅仅是对“过继”一事进行了确认,并简要的写明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主要权利义务。为了照顾双方的情感和民间传统,加入了一些“以父子相称、共同生活”之类的要求。如果当事人想要进一步明晰地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妨参照《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附条件的遗嘱》等形式来细化。不过,法律实践中按照我国的民间传统,当事人往往并不太愿意对权利义务分的太细,而是倾向于明确基本关系后以情动人、以心交心。

    同时,不论这份文书怎样写,请注意还有一些法律规定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继承法》在规定了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同时,还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这与我国民间关于“过继”的一些理解是不同的。因此,《立嗣文书》中不应涉及这方面内容,即使写入了“继子女不再享有生父母的继承权”之类的内容,也会因为与法律冲突而无效。

    前面已经说过了, “过继”和“立嗣”是我国传统上的一种说法,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专门对应的说法。其法律原理上适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但民间的理解又不完全与法律规定相同。因此,涉及到的这份《立嗣文书》的写法没有明确规范,上述仅仅是一种个人理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有不明确的,欢迎继续追问,我们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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