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请示报告范文
上行文的意见与请示、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1、目的不同
请示是为了得到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必须要求上级机关及时给予批复;
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或者提出意见、建议,一般无需上级机关批准;
意见不需要回复,如上级机关认可,可以用转发意见的形式行文。
2、时间不同
请示中的工作或事项,必须经过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办理,因此请示必须事前行文,切不可“先斩后奏”;
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情况,它所涉及的工作或事项,可能尚未进行或办理,可能正在进行或办理,也可能已经完成或办毕,因此报告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下级机关呈转“意见”,一种是当下级机关的工作或拟采取的行政措施超出了本机关的职权范围,或在实施时需要其他机关给予协助支持时,主办部门为开展、推动工作而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形成一致意见后,报请上级机关批准转发。
3、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便于上级机关及时审批,如果在一份请示中写了几件事项,上级机关在审核时可能会因为有些事项尚需研究而不能立即批复,从而延误本可立即批复事项的办理;
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作专题性报告,也可以是一文数事,作综合性报告。
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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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意见
如何写请示报告
上行文请示或报告格式 上行文亦即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或报告。
其文头在眉首区要留出供上级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体往下移55mm,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80mm。
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
签发人姓名应用3#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
如上行文或下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号。
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
这时红色反线下移。 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因此其发文字号应列在中间。 主体区 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盖章、成文日期、附注等栏目。
公文标题 标识在红色反线下空二行字的位置居中对称标识。如标题字数太多可分一行、二行、或三行标识。
采用字体字号为2号小标宋体。 标题标识一般要包括三要素,即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份内容。
其中,发文机关名称除“请示”文种需严格标识外,其他文种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标识时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事由应把公文的主题内容高度概括成简明扼要的一段话,说明全文要点。文种则按新《办法》规定的13种文件选用标识。
标识标题时除要注意美观、对称外,还要注意标题中的用词和引用书名、人名、数字等不要分离。标题中除引用书名号或政治术语要加引号外,一般不用标注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也就是受文办理机关。要标识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主送机关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字位置,左侧顶格标识,后加冒号。如碰到主送机关太多,则要注意必须保证首页有正文。
在这种情况下其主送机关可在此栏标几个,后加括弧说明其余主送见版记,然后将其余主送机关放置于版记处,“抄送”上一行标识。 正文在主送机关下一行字左侧空二个字标识。
正文要求文字简练、明了,用词正确、概括,每自然段开始左侧空二个字书写。 正文中数字要用阿拉伯数字标识,计量单位全采用公制计量单位。
但在标识词语中的序数词时,其数字标识仍采用中文大写。如“七上八下”、“五颜六色”等词。
印章公文生效标识。但用印时要注意防伪。
除油墨防伪外,印章盖章位置很重要,要求印章与正文之间不允许再加内容,因此控制印章与正文间3~5mm内盖章。由于这位置比较难掌握,则可控制在正文下一行字距范围内盖章。
这样正文下也不好加文字内容了,保证了防伪。另外要求印章必须盖在成文时间上即印章应压成文年月日几个字上,防止空白印章。
成文时间 指公文被领导批准发布的时间。其年、月、日的标识,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要标识为中文大写即“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不能称为“2001年11月21日”。
这是一个特殊要求。一般公文的年、月、日标识位置在图文右侧距右侧空4个字的位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