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取保申请书范文
取保候审申请怎么写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1、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申请事由:取保候审事实和理由:我于2013年1月14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月19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人郭XX2013年1月20日2、亲属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刘**,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1391****。系犯罪嫌疑人万**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万**,男,汉族,**市**村人,**厂**会计。
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申请事项:对万**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12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此致**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人:刘XX2013年1月21日3、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电话:139*********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方XX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2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请予批准。此致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人:(签名)律师事务所(章)xx年xx月xx日。
求一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XX岁,汉族,住XXXXXXXXXX,联系电话1245455 被申请人:XXX,男,XX岁,汉族,住XXXXXXXXXX,与申请人是XX关系。
申请事项: 对***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年XX月XX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XXX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申请人认为,XXX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XXX取保候审。
申请人自愿为XXX担保或者提供保证金,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XX市公安局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题目
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申请事由。
事实和理由。
呈交机关。
呈交时间。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x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
联系方法:xxxxxxxxx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
此致
xx公/检/法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哪些人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
“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急用取保候审申请书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后,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提供《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保证书》。
附1: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附2:保证书格式
申请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怎么申请
1、 向采取强制措施的部门申请,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要看具体情况。
2具体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氏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祝”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得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请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申请,即为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格式: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一案,于年月日时始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现己超过法定期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撤消取保候审的申请
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
只要写个反映情况的材料就可以了。没有什么特别格式的要求。
可以写给多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