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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管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

    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

    运用目标管理来写的工作方案范文

    范文:为了促进创新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在以安全生产为保障,经济效益为主导的基础下,依法依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税费自理。并接受股东大会和局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搞好分红。

    公司具体管理方案如下:一﹑发电指标既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机组设备潜力,同时又要本着以安全生产为原则,实事求为依据,建议本年度上网电量生产任务为520万kwh,特殊情况除外。(即:正常运行生产11个月,保养维修及其他1个月)。

    二、工资及奖赔办法完成上述生产任务,职工工资、劳保福利按局机关标准全额发放。超发电量部分按0.04元/kwh标准进行奖励。

    未完成欠发电量则按以上比例赔。(因天旱来水量少灌溉用水矛盾突出需停机供水、放空洞工程施工、外线故障维修等,不可抗力造成电站停产,则按520万kwh÷(365*24)*∑h来扣除当年生产任务)。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机组安全生产运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制度加强管理,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实行操作规范化、程序化。

    确保生产安全,杜绝特大、重大事故、人员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杜绝习惯性违章,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若全年无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则按0.005元/kwh的标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奖。

    否则按安全生产奖励的比例给予处罚,并以《长宏公司安生生产制度》追究相关人责任。三、加强渠道农业灌溉期间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发电用水与灌溉用水的矛盾,尽最大努力做到供水发电两不误。

    并尽量避免在供水期有漫堤溃堤现象发生;若是丰水年库水位比较高的情况下,渠首电站能达到经济运行指标时,要进行发电运行。发电所需相关费用由公司自行解决。

    四、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治理的原则。利用现代数字技术逐步更新改造传统工艺的发配电设备。

    不断提高生产安全系数和设备利用率。强化职工岗位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将来放空洞电站提供技能人才。

    五、逐步建立激励机制。按奖勤罚懒,能者多劳,劳者多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贡献、安全生产、劳动态度等级分配奖励工资。

    提高职工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六、管理科学规范、能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电费结算及时无差错、站容站貌整洁美观、能出色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将奖励站长XX元,否则扣除站长XX元。

    安全生产现场计划执法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怎么?安全生产现场计划执法

    摘要:依法治安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面。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治安,严刑峻法,重典治乱,必须着眼于强化安全监管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完善执法机制,重点加以解决。天津市安监局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严查事故隐患、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五项措施,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自我约束,从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

    主题词:法制意识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体现在安全生产领域,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安”,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刑峻法,重典治乱,最终要靠行政执法来实现。

    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相比以往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近年来,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一是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据《安全生产法》,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使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加完善;为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工作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要求。

    二是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新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市民,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普及面;同时加强培训教育,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不断提高,执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三是严肃事故处理和隐患的整改。突出做好“三强化”:即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结合两节、两会、“五一”黄金周、暑期、“十一”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的形式,对全市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抽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

    2005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组8000多个,检查各类企业15070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5321处,整改148974处,整改率为97。8 %。

    强化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企业或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严格行政执法。2005年以来,全市共制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6721份,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2份,罚款114。

    45万元,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83个,责令停产整顿89家、关闭56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进行了查处,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2005年,全市共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106起,按期限应该结案84起,实际结案77起,事故结案率为91。 7 %,依法处分了负有责任的144人。

    四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涉及市安全监管局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以及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11项。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将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理机构等向社会公示;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办公室,初步建立了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运作机制。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实施细则》,修订完善了24种行政执法文书,多数单位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适用法律依据准确,执法程序完善,处罚的范围和种类比较合理,自由裁量权运用基本适当,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形像。

    安全管理类写作方案报告怎么?安全管理类写作方案报告怎么写 爱问知

    安全管理类的公文写作和一般的公文写作没什么区别。

    范文: 关于落实**批示精神 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 为认真落实**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实现自治区2011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了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但工矿商贸、火灾、农机等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重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超出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 今年1月,全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03起,同比增长18。

    4%,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26人,同比增长60%和52。94%。

    其中,发生火灾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控制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新政发〔2011〕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33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地、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切实履行好政府监管职责。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把隐患排查治理做为有效防范的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扎实有效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标准、督办等配套制度。道路交通领域要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包括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标志标线缺失路段等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治理。

    消防领域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未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履行重大隐患治理职责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无证、证照不全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要强化县乡两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落实县乡两级监管职责,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督办、群众举报的事项,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生产经营单位制度建设、人员资格、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应急管理等工作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

    要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重大、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快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各地要尽快组建地州市级和重点县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开展社会应急资源调查,储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建立应急资源信息库,构建区域性应急救援机制。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 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提升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

    六、严格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管理与考核。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自治区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1〕10号)要求,认真分解下达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除与自治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外,其他企业都要纳入当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预警分析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控制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xx市xx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 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 检查现场、查隐患。

    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 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 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 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

    施工安全措施的范本

    安全施工措施目 录一、工程概况二、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三、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四、工程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内业资料与档案管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单位:3、代建单位:4、设计单位:5、建设规模: 2000万元6、建设面积:10212.74M 7、层数:六层 总高度:22.5M8、施工工期:180天日历日9、建筑等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0、建筑防火分类:二类多层建筑。11、上部结构体系:抗震设防烈度:7.5度,安全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框架结构。12、建设地点:厦门集美区理工路600号二、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厦门市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施工措施。

    凡在本工程进行建设施工活动以及与本工程施工活动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安全施工措施。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本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同时委托厦门合道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报告有关部门。

    该工程的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该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材料、设备不得占压地下市政管线。

    第一章建设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一)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制定合理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二)建设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三)在施工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和相关的安全防护条件,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四)建设单位单独发包或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五)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等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六)建设单位不得干预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活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更不得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或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七)建设单位己将工程所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除废弃物,并以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提供给施工单位.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一)在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寻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源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开工条件.(二)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三)监理人员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一)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本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总承包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指导工作;项目经理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制定并落实专项的施工。

    鞋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各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单位应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督促下属单位和部门,建立并严格执行与其业务相应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按时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对下属单位、部门的抽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不作限制规定。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部门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部门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所辖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8、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特大事故的能力。

    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广、交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10、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便于公司办公室每月填写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单,并由公司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署后按时上报。

    教育与培训 第八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人员,如有岗位需要,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九条 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考核。根据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给予处罚,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

    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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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减少设备故事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厂生产科具体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随时发现和解决设备管理问题。

    2、加强员工的“三好”“四会”教育和培训,(三好是:保养好、使用好、维修好、四会是: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3、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声音操作。

    4、落实设备保养维修计划,保证设备完好率,实现不带病盍和不带病操作管理。5、加强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避免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6、保证设备维修经费的及时撮和专款专用。7、对违章操作人员视情节经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保证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5、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

    6、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7、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清除尘毒危害。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有粉尘和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生产车间内加强通风。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和扩散。职工下班后要洗澡并及时换洗工作服。

    加强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生产车间、锅炉岗位的操作人员,在高温季节应注意防暑降温工作,但是相关部门要及时落实防暑降温的药品、物资、降温设备的供应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设备工作人员,要抓好各种设备的防护装置的检查、管理工作,使生产工艺、设备的噪声、有害有毒物质和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员工的操作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职业卫生的要求。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全生产车间员工职业病防治档案,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公司厂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安全防护装置范围1、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如防尘、毒、噪音、高温、强光、静电、电击、坠落等),称为安全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二)装置的维护管理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2、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三)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它物品替代劳保用品。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主管人应定期检查。3、必须建立防坊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四)管理分工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

    安全施工方案

    一、 施工安全管理 1、 集团安全管理原则:意识、措施、督导 意识:强烈的安全第一意识 措施:科学、规范的安全防护措施 督导:严格的检查、监督、指导 2、 采取措施,提高全员的安全施工意识 (1)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2)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进场后,和劳务作业队一起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责任制。

    并将各种管理制度上墙。 1) 安全施工管理体系框架图 根据管理程序绘制出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程序图。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项目经理: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管理,适时组织上岗教育,要对外施队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的制度的实施。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的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交底。 参见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项目工程应有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求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支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③. 项目副经理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落实本项目工程的各项安全生产办法,组织并落实阶段性的安全活动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配合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具体监督和考察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组织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制订措施并予以解决;对上级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使用的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施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负责领导对分包单位和外施队伍的管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小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④. 工长、施工员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施工区域或直接领导的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作业人员(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比违章指挥。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3)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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