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填写.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 (一)文书的基本知识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时递交的,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申请文件。
申请复议应注意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复议申请就不被受理。 第一,申请人应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
包括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争议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有权申请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复议。
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 第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对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派出机构是被申清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被撤销合并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税务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最初报请批准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第三,属于规定的申请复议范围。
一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缴税款行为。二是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三是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四是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五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税款;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抵缴税款。六是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对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法,导致未缴、少缴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没收其非法所得。
七是税务机关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税务机关受理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属于相应的复议机关管辖。复议申请人应向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复议。
要根据是国税局还是地税局作出税务行政行为,相应地申请复议。对国家、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分别由其上一级国家、地方税务局分别管辖;对国家和地方税务局联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由各自的上一级国家和地方税务局共同管辖。
第五,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在提出申请前已经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 第六,复议申请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不提出复议申请,即丧失复议申请权。法定期限主要有:一是对征税行为不服,须先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且先须纳税,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二是对税收保全,强制措施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是申请人对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担保行为、保证金、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等不服的,自知道行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或起诉。
第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受理复议或裁决不予受理。申请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文书的主要内容及制作要求 复议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注明是否已经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制作该文书要求详细写明申请复议的事项及相关理由、事实证据等内容。
(三)格式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 法人或其他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电话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 龄 职业 住址 电话 法定代理 人姓名 职业 单位 电话 住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被申请人 地址 处理决定执行情况 申请复议的 要求和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盖章 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申请时需附资料:(1)法定代理人应附有关证明;(2)税务机关处理决定书;(3)已缴税款、滞纳金凭证;(4)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的依据。 2.表中内容填写不下。
税收行政复议有专门的文书格式吗
有专门的文书格式的。
如: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
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1.申请书副本 份;
2.有关材料 份;
3.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行政复议申请书附件:
证据目录清单
提交人(申请人、第三人、被申请人):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之二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仅适用于当事人为个人)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
我不服 (所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向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在我与 (被申请人全称)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和解、提出放弃、承认、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特别授权委托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盖章。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仅适用于当事人为组织)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在我单位与 (被申请人全称)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填写说明)
1.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和解、提出、放弃、承认、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特别授权委托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盖章
怎样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对纳税人而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权利,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现行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
(一)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五)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具体是指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六)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七)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