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爆破与拆除工程)怎么写?非煤矿山应急救援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永宁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灾难辨识 露天违规掏采,山体滑坡、坍塌,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都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伤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分布在贺兰山东麓,以露天开采砂石料为主。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坍塌、车祸、物体打击等)等。
县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察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救援程序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
总指挥、副总指挥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调集车辆和救援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4、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9、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名单附后),指挥中心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路旭东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021879,8011879。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现场救援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对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检查配备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危险控制、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及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设备、资料支持。
(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
(六)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 (七)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八) 县检察院:按照规定和上级安排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县监察局: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十)县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
(十二)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每两年修订一次。 (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县武警中队是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四)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领导应按时限、地点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
非煤矿山六大系统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切实发挥 煤矿现有“六大系统”的作用,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进行补充。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凡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安检科、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并要求发生瓦斯超限地点立即停止生产,查明现场超限原因,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监测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命令现场负责人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2、现场负责人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有电话的安全地点待命,切断工作区域内的电源,以上工作完成后,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3、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现场负责人执行完命令的汇报后,再命令现场负责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瓦斯超限现场进行探查确认,然后立即将探查结果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4、矿值班领导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后,负责及时召集通风副总、通风区等相关人员,根据瓦斯超限地点的地质构造、通风状况分析瓦斯超限原因按有关规定指挥处理,并立即安排通风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5、由于甲烷传感器未按规定进行调校、施工单位由于管理原因等发生的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误操作,监控信息中心要及时安排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更换。
6、如果瓦斯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监控中心值班员应手动切断波及区域的工作电源。
二、通信系统
当井下人员在工作面附近发现险情时, 知情人员立即用附近的电话机与调度室联系,如果联系不通,拨打“8或9”急呼与调度室联系。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使用调度台组呼功能通知人员安全撤离,遏止险情蔓延
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 范本 急求
大同小异根据以下改编:一、总则 我市目前共有金属和非金属尾矿库18座,全部分布在肥东县境内。
尾矿库地处低山、丘陵区,高程一般60—80m,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约为58m,境内最高峰海拔186.1m,各尾矿库有简易公路与合芜高速及合裕公路相连。区域位置见附件二。
所在地处郯庐断裂带,地震频度较高而震级、烈度较低。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温暖湿润。
年降水量900—1300mm,多年平均降水量992mm,5—8月为集中降雨期,多暴雨,降水量占到全年降水量的60%;最大24小时降水量均值120mm,最大小时降雨量均值55mm。地震和集中降雨易引发尾矿库垮塌、溃坝甚至泥石流等事故,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我市尾矿库在出现重大危险征兆和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厍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安徽省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合肥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尾矿库应急救援工作应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尾矿库应急救援工作受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理。
县级尾矿库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各负其责,紧密配合。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次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建立尾矿库与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对尾矿库垮坝、滑坡和泥石流等各类事故危险的预警预防和科学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疏散,尽最大努力保障尾矿库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发现Ⅲ级及以上较大危险征兆或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发生Ⅳ级安全事故,且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增援请求的,实施市尾矿库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展开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市尾矿库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市尾矿库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具体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事故所在县境内,现场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指挥现场的抢险救援和协调工作。 市尾矿库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市经贸委,市计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有关县区政府,驻肥部队,武警合肥支队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接到本市尾矿库发生较大事故报告后,负责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并协调各部门、地方、单位之间的救援工作。
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中跨地区和部门重要联络事宜。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尾矿库较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建立和维护市尾矿库应急救援机构、专家、队伍、预案、技术装备等数据库;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组织救援。
负责组织各级应急救援机构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指导各县及有关尾矿库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3)市公安局: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增调警力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和治安管理。
负责道路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4)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帮组当地卫生机构培训医护人员,向现场增派医务人员和增援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协助当地卫生机构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地的地质状况资料,负责处理尾矿库事故救援中地质灾害事宜,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6)市计委:负责应急抢险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7)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电工作,保障抢修事故中损坏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事故现场照明等。 (8)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
(9)市气象。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爆破与拆除工程)怎么写,谁告诉我一下-百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永宁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灾难辨识 露天违规掏采,山体滑坡、坍塌,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都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伤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分布在贺兰山东麓,以露天开采砂石料为主。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坍塌、车祸、物体打击等)等。
县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察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救援程序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
总指挥、副总指挥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调集车辆和救援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4、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9、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名单附后),指挥中心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路旭东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021879,8011879。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现场救援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对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检查配备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危险控制、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及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设备、资料支持。
(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
(六)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 (七)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八) 县检察院:按照规定和上级安排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县监察局: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十)县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
(十二)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每两年修订一次。 (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县武警中队是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四)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领导应按时限、地点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
急
一下内容只供参考:东胜区煤炭局关于印发2008年东胜区煤矿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 东煤发〔2008〕101号各煤矿: 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关于做好2008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鄂煤局发〔2008〕141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汛指挥部成员和职责的通知(东政发〔2008〕3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煤矿实际,特制定《2008年东胜区煤矿防汛工作预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八年六月六日一、总则1、本防洪预案是针对煤矿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制定的预防方案、对策和措施;2、我局按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东胜区防汛指挥部和市煤炭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煤矿防汛预案中规定的准备和实施工作;3、防汛对象是东胜辖区煤矿企业。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经研究成立东胜区煤矿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 刘二江(区煤炭局局长)副组长: 杨永刚(区煤炭局副局长) 韩永红(区煤炭局副局长) 李玉林 (区煤炭局工会主席) 王 文 ( 区煤监站站长) 王云清 ( 区煤监站副站长)成 员: 杨志林 王 慧 郝重阳 敖新兵 班海军 郝久为王志强 赵卿群 曹 平(鑫源煤矿矿长) 孙 俊(巴音孟克煤矿矿长) 张志刚(杨关煤矿矿长) 杜占锁(店圪卜煤矿矿长) 王志忠(聚鑫隆煤矿矿长) 任培乐(刘家渠煤矿矿长) 岳春云(振兴煤业煤矿矿长) 王爱荣(宏丰煤矿矿长) 秦 军(永利煤矿矿长)郝彦兵(八宝沟煤矿、鑫隆煤矿矿长)郝深海(恒泰煤矿矿长) 越 亮(蒙泰范家村煤矿)祁士先(万发沟煤矿矿长) 刘元厚(张家梁煤矿矿长) 梁 俊(金通煤矿矿长) 韩生荣(张大艮煤矿矿长) 田世飞(汇能巴隆图煤矿矿长) 贾文智(民达煤矿矿长)李广琪(腾远煤矿矿长) 高(盛鑫煤矿矿长) 张振国(棋盘井煤矿矿长) 刘洪全(泰生煤矿矿长) 赵世雄(兴盛联营煤矿矿长)陈绍春(丰荣煤矿矿长) 邱武将(酸刺沟煤矿矿长) 侯曾福(电力金阳煤矿矿长)赵忠林(神通煤矿矿长)张巨国(神华昌汉沟煤矿矿长)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局,主任由杨永刚兼任。三、防洪防汛责任1、在汛期,积极主动与气象部门了解掌握天气的实时信息预报并通告各煤矿,要求做好防洪工作,同时协调卫生、电信、运输、电力、物资材料供应等部门积极为防洪抗洪服务。
2、在汛期,深入各煤矿进行防洪安全知识宣传,主要宣传《防洪法》,并组织煤矿进行防洪隐患排查,排查内容重点是露天矿采坑、排土场边坡,井工矿低于洪水位线的煤矿井口、采空区上方塌陷区、已关闭老井、河道及采区附近的采沙场、砖厂、池塘等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抢险队伍、机械,储备抢险物资,实行昼夜巡查。四、防洪防汛应急设备局内配备调度专用车1辆,挖掘机1台。
各煤矿自备装载机1台,潜水泵2台,水泵车1辆,5吨抽排车1辆,沙袋50个。五、防洪防汛措施1、广泛宣传,动员矿工充分认识防汛抢险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树立“宁可备而无汛,不可汛而不备”的思想。
2、要求各煤矿疏通排洪渠沟,保证泄洪畅通。3、煤矿在汛前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及早发现并及时处理隐患,避免在防洪抗洪中出现工作失误。
4、出现险情后,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和市煤炭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防汛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全部到一线参加抗洪工作,调动所有车辆转移受灾矿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六、具体要求1、进入汛期,各煤矿矿长、煤矿值班人员、托运机械设备司机24小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一切防汛设备处于备用状态,保证燃料充足并随时启用。
2、进入汛期,东胜区煤矿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所有组成人员随时与上级防汛指挥办公室或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本地区气候变化情况,并组织协调防汛抗洪工作。3、各煤矿将2008年度防汛工作预案于2008年6月20日前上报东胜区煤炭局防汛指挥办公室备案。
永兴县煤矿防洪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煤炭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煤矿防洪是全县防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效防御煤矿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1.2编制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矿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按照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杜绝群死群伤,减轻灾害损失。
1.3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永兴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永兴县煤矿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所辖煤矿矿区防洪应急工作。
2、基本情况2.1概况永兴县位于郴州市北部,辖25个。